8歲我跟着媽媽來到了哥哥家,但是哥哥好像不太喜歡我們。爲了讓哥哥接納我跟媽媽,我開始對哥哥啓開了各種軟磨硬泡,但是我發現我對哥哥的感情好像越來越不受控制了……
說完爸爸就從一個手提包裡拿出了2張紙,還有一支水性筆,扔到媽媽的面前
隨即說道:“簽了吧,這樣對你我都好,孩子歸你,等辦完了離婚證我會給你2萬塊,就當做孩子以後的撫養費,以後也別因爲這個孩子再來找我了!”
當時我不懂那是什麼,現在想想那應該就是離婚協議書了吧,不過還真是搞笑,居然想拿2萬塊打發我和媽媽。
媽媽低下頭,她冷笑了一聲說道:“呵,鄭國語,婚我離,你的那2萬塊,我不稀罕!你放心,我自己生的女兒我自己養得起,女兒以後不會纏着你,我也希望你以後不要來打擾我們母女的生活
說完媽媽撿起地上的筆,我看到媽媽握着筆的手都在顫抖,但是她一點都沒有猶豫,接過那2張紙就快速地簽上了自己的名字,雖然我還很小,但我還是知道媽媽這是在逞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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