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一部描寫現實生活的小說。小說主人公田苦瓜和兩個兒子大寶、二寶常年在外面打工。在此過程中,苦瓜在給工人做飯時和被他頂替的王十一衝突不斷,在夜間看場子時差點被小偷打殘,在南方工廠上班時差點被大火燒死,在街上撿廢品時差點被洪水淹死;大寶因患先天性無精症老婆跟人跑了,嫁給了朋友甄世嘉,後來老婆在生孩子時難產而死,大寶則與被丈夫拋棄的李淑霞結了婚,不久大寶在一次加夜班時觸電身亡;二寶因爲急於娶上媳婦,兩次相親、一次誤入傳銷組織,三次被騙走二三十萬元,最後和嫂子李淑霞合夥做服裝生意,總算給自己的婚姻帶來了希望。
第二天上午,苦瓜到街上去買東西,賣饅頭的老頭兒見了問他:“您告訴王十一了嗎?”
“告訴他了。”苦瓜說。
“他說什麼?”賣饅頭的老頭兒問。
“他說他早就給您把賬算清了,”苦瓜說,“根本不欠您的錢。”
“胡說!”賣饅頭的老頭兒不禁生氣道,“他什麼時候給我把賬算清了?您回去告訴他,叫他馬上來,再不來我就對他不客氣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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