忘記一個人需要多久?有人說,喜歡上一個人需要一秒,愛上一個人需要七天,忘記一個人需要一百二十天。今天是真正的第一天,親愛的貓~
公衆號GS是他分享給我的,他說人生百態,裡面有各種各樣的故事。
那日,我看到公衆號在徵集小故事,標題大概是,那些一想起來會讓你笑的事。我感慨萬千,於是便把我和他的一個小故事寫好發了過去。過後,我收到了回覆,他們希望我能錄個音頻,用我的聲音講述出來。我想他應該也還關注着這個公衆號,不想讓他有任何困擾,便作罷了。
故事大概是這樣的
我們是同學,但已經徹底沒了聯繫,儘管他的號碼我已經倒背如流。我想稱呼他爲Z老師,因爲他教會了我很多,是亦師亦友的存在。
Z老師真的是一個很好的人,無論從何種身份來看。相處時他會盡心盡力地用真心對待,分開後也能迅速抽身,不沉溺於過去的感情中,我想“理性”應該是他的代名詞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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