嗚……
山風吹過,四周依舊是分毫動靜也無。
林軒眉頭一皺,眼睛不由得微微眯起來了。
他可不覺得是自己感應出錯。
起初,林軒是沒有察覺出什麼不妥,但隨着時間的推移,他可以斷定,自己確實是落入了一老怪物精心佈下的陷阱裡。
只是不知爲何,對方一直窺視在側,沒有動手的意圖。
然而林軒心中的不安卻在逐漸增多,拖延下去,對自己是有百害而無一利的。
所以他才停了下來,出言試探。
然而佈下這局的老傢伙,顯然也不是那麼好對付,依舊不動聲色。
過了一盞茶的功夫。
四周的景物依舊是分毫變化也無。
“唉!”
林軒嘆了口氣,臉上帶着幾分落寂:“閣下這又是何必,一定要逼我。”
話音未落,林軒的動作卻是一點也不慢的,只見他動了,身形前挪,右手揚起,一道亮光從他的衣袖中飛了出去。
林軒左手一擡,已將那亮光抓在了掌間,隨後也不多言,就這麼高高的舉過頭顱,隨後再朝着下方狠狠劈落。
刺啦……
厲芒大做,這時候大家纔看清楚,原來被他握在掌心中的,是一式樣古樸的長戈。
隨着林軒的動作,一股靈壓沖天而起,洶涌蓬勃,緊接着,一道青芒浮現而出,所過之處,虛空似乎變成了一潭小湖,被那青芒,攪得支離破碎了。
青芒的形狀與月牙相差彷彿,很快就激射到了極遠之處。
啵……
一聲輕響傳入耳朵,那地方明明空無一物,卻偏偏像是有什麼東西被擊中了。
一團土黃色的靈光升起,與青芒纏鬥片刻。最後同歸於盡掉了。
而四周的景物也一陣模糊。前方百餘丈外的一座山峰,頃刻間就風化成沙,左側的小溪也歸於虛無,取而代之的是一小片樹木。
“果然是幻術!”
看見這一幕,林軒臉上的表情滿意以極,證明自己先前的判斷,是沒有錯地。
“好個小傢伙,居然能破除老夫的乾坤顛倒之術。”
一聲叱喝傳入耳朵,林軒回過頭顱。就看見一身穿錦袍的老者,頭髮鬍子皆做花白之色,眼角的滄桑之意也很濃,然而卻精神矍鑠。
他既然現身了,也就沒有藏着掖着的意圖,一聲渡劫期的驚人靈壓彌散而出。
好在也僅僅是渡劫初期的大能而已,否則,林軒今次。還真不知道該如何了局。
對方會出現在這裡。顯然也是從蓬萊仙島出來地,雖說無巧不成書,但林軒不相信,會碰巧有渡劫期大能路過此處。
鼐龍真人的婚禮隆重,但請的人並不多,來來去去也就是那麼一百多個,眼前之人,林軒可以斷定。自己從未見過。
這傢伙,居然用幻術,遮掩了面容麼?
“前輩既然找上了林某,想必不是來陪我喝茶聊天的,閣下既然有膽量圖謀不軌,難道還沒有膽量以真容相見麼?”林軒冷冷的說,語氣帶着幾分譏諷之色。
“小傢伙。你又懂得什麼?”
那錦袍老者大笑起來了:“老夫豈是怕你,只是放眼三界,見過我千幻真人面容的也沒有幾個,你,還不配的。”
這老傢伙好大的口氣,但也不是胡言亂語,千幻真人,靈界有名的渡劫期大能之一,以幻術知名,傳說他能將敵人玩弄於鼓掌之上,隕落都稀裡糊塗,自他成名以來,死在他手中的修士,那都是以糊塗鬼居多。”
林軒到底只是分神期存在,於渡劫期圈子的事情不是很清楚,這千幻真人的威名,只是隱隱約約的聽說過。
“閣下真的確定要找林某的麻煩麼,還是你認爲,自己比寶蛇冰魄身邊的那天元聖祖,要強上許多。”林軒冷冷的說。
雖然事情到了這一步,善了的希望已是非常飄忽,但只要有一絲可能,他都要儘量爭取的,對方畢竟是渡劫期,不到萬不得已,林軒是不希望與其兵戎相見地。
“交出真龍靈血,我或許可以放過你。”
事情到了這一步,千幻真人倒也不想多費脣舌,很直接就說出自己的目的了。
真龍靈血,對他有莫大的用途,原本是準備熬一熬價格,再從那位獼猴尊者手中換取的,沒想到,卻被林軒捷足先登了。
他又氣又怒,當場卻不好發作,畢竟在那樣的場合,有可能庇護林軒的存在太多,鼐龍真人,廣寒子,青丘國主隨便拿出一個,都是自己萬萬不敢招惹。
最後他選擇了隱忍,等待合適的機會再出手。
離開蓬萊仙島,他選擇了跟在林軒身後,並用自己玄妙異常的幻術,讓對方在不知不覺就落入了甕中。
原本他不打算急着出手,因爲此幻術的作用,絕非僅僅是迷惑,隨着時間的推移,裡面也是隱含殺機,若是能夠這樣神不知鬼不覺的將林軒除去,倒也省了自己一番力氣。
可惜想法不錯,還有一句話叫做人算不如天算,這姓林的小傢伙,遠比想象的難對付,居然在關鍵時刻,將自己的幻術看破,從而讓自己的圖謀,功敗垂成了。
可惡!
千幻真人的心情,原本是很不好的,然而此刻聽林軒提起天元聖祖,語氣之中隱含威脅之色,他不由得笑了:“小傢伙,碰巧贏了一次就在這裡囂張跋扈,天元那傢伙輸得是稀裡糊塗,你不會真以爲自己的實力,已經能夠媲美渡劫期了,識相的就將真龍靈血交出,上天有好生之德,本真人不是不能饒你一命。”
“閣下想要,幹嘛不在交易會上換取,現在卻來圖謀林某的囊中之物,閣下可知道羞恥兩個字,應該怎麼寫麼?”
事情到了這一步,顯然已是無法善了了。
林軒暗暗嘆息,也就不再做徒勞的努力,同時他的聲音話語,也就變得一點都不客氣。
反正左右是個不死不休的結局,自己就算低聲下去,對方也不會放過自己。
至於交出真龍靈血,林軒壓根兒就沒有想過。
且不說自己也有莫大的用途,退一萬步說,就算交出去,對方真會放過自己麼?
PS:晚上還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