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哼!演唱會?演唱會難道會比他心愛的女人更重要嗎?”
黑衣人冷哼一聲,舉起槍對着葉建華比劃道:“你們叫他來!他不來,我們不放人!”
“可是錢我們都帶來了,一手交錢一手交人,你們不是想要錢嗎?或者,你們還有什麼別的目的?”
葉建華心中現在有些沒底,本來以爲這些綁匪不過是要錢,可是現在看來,這些綁匪不見到SEVEN的人,是不會把如意放掉的。
爲什麼他們竟然會如此執意呢?難道,他們是一石二鳥之際,不但想要錢,還想要毀了SEVEN的前程?
可是,他們無仇無怨,他們爲什麼要這樣做?
SEVEN今天的這場演唱會對他來說太重要了,這場演唱會已經籌備了許久,燈光、音箱、效果都是世界頂尖的,更別說他的忠實粉絲花了鉅額包下了一塊場地,他要在演唱會上對忠實粉絲演唱一首他自己作詞作曲的歌,如果他不唱這首歌,想必很多粉絲都會對他非常失望的。
所以,葉建華跟沈嵐才擔負起了這個拿贖金贖如意的任務。但是,現在該怎麼辦呢?
二人面面相覷,一時無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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綁匪冷笑道:“我們是要挾明焰那小子,你們倆來不知道是什麼目的,我們不收這個錢!現在那小美人就被關在裡面,你們要看看她嗎?”
說着,他揮了揮手,便有人將葉建華跟沈嵐七手八腳的簇擁了起來,駕着他們往一個門裡走去。
經過了好幾條彎彎曲曲的走廊,他們來到一間小屋中,小屋裡有個鐵架子,鐵架子上密密層層的鎖鏈綁着一個女孩,自然,她便是如意。
如意幾天被關在這不見天日的地方,頭髮很亂,臉上也髒髒的,但是,她眼睛裡的神采竟是一點也沒有變。
看到有人進來,她不知道是誰,會是SEVEN嗎?或者是哥哥呢?她欣喜的往前看去,卻發現面前是一對青年夫婦,她根本就不認識,不免又有些失望的低下了頭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