那些天,沈遲真得再也沒有回來過,倒是許朝暮去了一趟沈氏集團。
她是接到複試通知去參加複試的,嘖嘖,沈氏真是嚴格,沈遲還真沒給她開後門。
她去集團複試時,沒有見到沈遲,她就又去前臺調戲了一下帥哥。
到了飯點時,她就坐在集團旁邊的一家奶茶店喝奶茶。
一邊喝着奶茶,一邊盯着沈氏集團的一樓大廳看。
也不知道看了多久,她終於見到沈氏集團的高層從大樓裡走了出來。
走在最前面的,正是沈遲。
她還是頭一次見到這麼嚴肅、認真、冷峻的沈遲,冷酷的臉上沒有一絲笑容,不怒自威。
一身黑色的手工西裝勾勒出他的完美身材,他邁開修長的雙腿,從大廳裡出來,走下臺階。
他的身後跟了好幾個穿黑色西裝的男人,衆人臉上都是嚴肅的神情,不苟言笑。其中,也有肖莫。
走下臺階時,有人替沈遲打開邁巴赫的車門,沈遲坐了進去。
車輛啓動,一排黑色的車子往前方開去。
從沈遲一出來,許朝暮就目不轉睛地盯着他看,這男人,真是人前人後兩個樣。
表裡不如一的衣冠禽獸。
不過,好幾天沒有看到他回家了,她的心裡竟有一種失落的感覺。
這會兒,她就坐在奶茶店裡,他的車輛已經離開好久了,她才收回自己的目光。
手指劃過手機屏幕,她在通訊錄上翻來翻去。
翻到沈遲的號碼,她看了好久。
沈遲的號碼上存的名字是“老公”,還是當初他拿了她手機時,他自己改的。
許朝暮總想着改掉,但改了好久,倒也作罷。
就在翻着通訊錄的時候,她看到了聶承朗的名字。
自從上一次打完電話後,他們就再也沒有聯繫過了。
許朝暮想,也許是她太薄情了一些。
在巴黎的五年,如果不是聶承朗,她早就凍死在街頭了。
她總以爲,時間是最好的良藥,總有一天,她會不那麼愛沈遲的,總有一天,她也會愛上聶承朗的。
可惜,她高估了時間的療效,五年,無可奈何。
愛情是一種毒,沁入骨髓時,才發現,早已無藥可醫。
手指按上那個熟悉的號碼,她撥了出去。
幾秒後,接通了。
“承朗。”許朝暮的語氣裡帶了猶豫。
“朝暮?”
“是我,你最近,還好嗎?”
“挺好的,就是工作上的事情有點忙。”
“哦……”許朝暮低頭撥動着奶茶杯子裡的吸管,一時竟不知該說些什麼。
那五年,在巴黎,他們是無話不談的。
他會給她講很多好玩的故事,帶她去很多有趣的地方。她在學校裡遇到什麼有趣的人,有趣的事,也是會說給他聽的。
也不知是不是五年裡,都沒有放下心結,她一直都把他當最真心的兄長。
直到那一晚喝醉酒,她以爲自己跟他發生了什麼,才答應了他的求婚。
手機兩頭都沉默了好久,尤其是許朝暮,不知道該說些什麼。
“朝暮。”聶承朗打破沉默,“我們公司最近剛上市一批新的珠寶首飾,挺漂亮的,我知道你喜歡,有空過來看看。”
許朝暮喉嚨裡梗得慌。
從前在巴黎,每次他出差遇到新鮮好玩的東西,都會給她帶。
不管何時,他第一個想到的,總是她。
現在,依然如此。
“承朗。”許朝暮垂下眼瞼,眼底是一抹黯然,“對不起。”
那頭的聶承朗倒輕輕笑了:“有什麼對不起的?如果你幸福,就是最好的。如果在沈家受委屈了,來找我,我幫你擺平。”
“承朗……”
許朝暮鼻子一酸,一時手足無措。
他對她很好,不管是從第一次見面時起,還是那在巴黎的五年。
“你如果沒有空來的話,我可以送一隻手鍊給你,很漂亮。”聶承朗道。
“謝謝你。”
“跟我還這麼客氣麼?”
“承朗,我問你一件事,你如實回答我好不好?”許朝暮緩緩開口。
那頭,又是沉默了很久很久。
只聽到似乎有一聲嘆息,聶承朗纔開了口。
“你不用問了,我如實回答你。在巴黎大酒店的那一晚,確實……不是我。”
一時間,許朝暮的眼中是複雜的情緒,她抓住手機的手在攥緊。
她生怕一個不小心,手機就從耳邊掉了下來。
“朝暮,沈遲會對你那個孩子好嗎?”
心口一陣亂跳,好大一會兒,她纔算鎮定下來。
“他說,會將這個孩子視如己出。”許朝暮淡淡道。
原來,聶承朗說那晚上是他,說她肚子裡的孩子是他的,只是不想讓她難過、傷心。
“如果是這樣,再好不過。”手機那頭的聶承朗聽不出什麼特別的情緒來。
“承朗,謝謝你。”許朝暮的心終於平靜了下來。
“爲什麼要謝我……”
“我……”許朝暮一時語塞,竟不知道該說什麼。
“好了。”聶承朗倒笑了,“等我有空,去給你送手鍊。”
“嗯。”
“你不要有心理負擔,如果沈遲真心愛你,他會愛你的一切。”
許朝暮沉默了,一向牙尖嘴利的她,今天卻一直不知道該說什麼。
聶承朗對她,真得很好。幾乎方方面面,都會替她想到。
“那……我掛了。”
聶承朗先掛斷了電話,許朝暮久久沒有回過神。
太陽從窗臺照進她的這張桌子,照在桌子上的一盆紅色花卉上。
奶茶店裡飄散着誘人的香氣,她放下手機,轉頭看向窗外。
窗外不遠處正是沈氏集團,她就盯着集團的大樓看,脣角是一抹淺淺的弧度,微微上揚。
也不知看了多久,沈遲的車早就離開了。
她慢慢低下頭,在手機裡找到沈遲的號碼。
她拿起手機編輯了一條短信:我想你。
發完後,她將手機放在桌角。乾淨的屏幕上就顯示着那條短信,那三個字宛如清風,帶走淺淺的思念……
光線照進來,折射出繽紛的顏色。
許朝暮伸出手,掌心向上,讓光線照在她的掌紋上,溫暖漸漸散開。
光線如同歡悅的精靈般,在她的指尖跳動、飛舞。
一日不見,如三月兮。
此時此刻,她竟是分外想他。
她想,她這人呢,到底沒有沈遲那麼傲嬌的。
像把“iloveyou”寫得比螞蟻還小那種事,她是做不出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