約翰看到林晨拿起了骰鍾,他開始聚精會神,他要把自己畢生的絕學在這一刻都發揮出來。他要把五次機會都答對,他要扳回一局!甚至,如果贏回一局後,他還可以繼續追加項目,最後可能還能平手呢。
“看好。”林晨把骰鍾一晃,骰子便被收了進去,接着林晨拿着骰鍾在眼前畫了一個圈,然後就扣在了桌子上。
這就完了?沒有華麗的技巧,也沒有任何的掩人耳目的動作,這就完了。
約翰卻是頭都大了,因爲他根本就沒有聽出來什麼,就已經結束了。
“額……”在約翰的長時間沉吟下,他此時用了分析法,排除法,最終得到了三個數字。
數字說罷,林晨便把骰鍾揭開,毫無例外的約翰猜錯了。
其實因爲林晨可以控制骰子,所以約翰是絕對無法猜對。除非是林晨讓他猜對。
連續輸了兩局後,約翰明白自己是徹底的栽了。
“還要比嗎?你還有翻盤的機會。不過你應該還剩下七根手指,也就是說你還能有七次機會呢。”林晨笑着問道。
約翰想了一下,搖搖頭說道:“我先休息一下,等會再說。”
“那就儘快啊,如果我把吉姆先生贏了你還沒有想好,那我就當你默認不願意再比了。不過我想你應該不會再比,因爲你必輸的。”林晨笑道。
約翰無奈嘆氣,林晨便又把目光對準了吉姆。
吉姆被林晨看了一眼,就感覺渾身不自在,不過他卻得比。這時候逃跑是別想了,最好的辦法就是能贏下比賽。
“額,其實我已經有了比試的項目了,那就是比賭博,鬥牛。”吉姆說道。
“哦,這麼一個具有華夏風範的遊戲,你也會?”林晨問道。
吉姆點點頭,道:“我當然會,我是賭博愛好者,而華夏也對牌的研究比較透徹,研究出來很多好玩的牌型。這鬥牛便是我比較喜歡的,所以我要和你比鬥牛。”
林晨何嘗不知道吉姆的意思,要知道鬥牛就是一個憑運氣的紙牌遊戲,這種牌絲毫沒有技術,就是看誰運氣好,牌更大就行。
吉姆自知比打架不是對手,比一些其他的事情也肯定有所不如。所以他便準備比運氣。
“我們來玩鬥牛,總共就玩七局,看誰贏的多誰就算是贏。”吉姆說道。
林晨點點頭,道;“不錯不錯,你能想到用這一招來和我比,已經證明你很聰明瞭。那就來比吧。”
把撲克牌準備好後,林晨正要摸牌,吉姆卻是說道:“我們倆比賽的雙方應該不需要摸牌,讓別人來發。”
原來,因爲剛纔的骰子對決,吉姆已經認定林晨就是個出老千的高手,所以他不想讓林晨碰到任何一張牌,省的他亂搗鼓,讓自己輸掉比賽。
毛利三郎倒也是厲害,很快他就找來了發牌的人。這是一個十分漂亮的女子,身材高挑,微笑迷人,是個很不錯的荷官。
荷官收拾了一下牌,然後便對兩人授意道;“兩位準備好了嗎?”
林晨點點頭,吉姆卻是說道:“我想這鬥牛比的就是技術,所以我想不用掩蓋牌了,直接把正面朝上,明着發牌吧。”
這吉姆的確是聰明,他擔心林晨有什麼特別技術,比如電影上纔有的搓牌情節,原本他就是個爛牌,忽然搓成了牛牛,那自己豈不是很虧。所以吉姆就讓荷官把牌扔在牌面上,讓大家都看到,不讓林晨有任何的作弊手段。
林晨不以爲意,道:“可以,我接受任何合理有道理的建議。”
接下來,便簡單了。荷官直接把牌亮出來,有順序的發給兩人。
這荷官也是從事這個職業三年多了,還是第一次爲鬥牛發牌,也是第一次把牌都明着放,真是世界之大無奇不有。
因爲先發吉姆的牌,所以吉姆最先得到五張牌,他忽然把牌一甩大喜說道:“太好了,竟然是牛牛!”
牛牛,就算是最大的牌組合了。
可是當看到林晨的牌後,吉姆卻是懵了。因爲林晨的牌也是牛牛,而因爲其他對比原則,他竟然不如林晨的大。
吉姆很無奈的用手捂着自己腦袋,他怎麼都想不到,自己第一把就是最大的牌,竟然還要被吃掉。這個世界到底怎麼了,也太瘋狂了吧。
接下來,吉姆更加無奈的事情發生了。因爲每一場比賽,對方都比自己稍稍大點,不多也不少,就那麼一點點,感覺像是冥冥之中有人在惡作劇一般。
七局四勝,吉姆卻是一局沒有勝利,全部失敗。那麼接下來也就沒有必要比了。
吉姆他不敢相信自己的眼睛,他認爲不可能這麼巧。七局竟然全軍覆滅。
忽然,吉姆猛地看向荷官,然後一副若有所悟的樣子說道:“我知道了,你們肯定是一夥的,你們聯合在一起坑我來的是吧?”
毛利三郎黴頭一皺,當即喝道:“吉姆你什麼意思,這荷官是我招來的,也跟我幹了很久的時間。他的素質和素養都是很好的,你說這話是什麼意思。你是不是還認爲我和他也是一夥的?”
“毛利先生,我並沒有這種意思。你剛纔也看到了。剛纔的牌是多麼的奇怪,不管我的是大還是小,他的總是比我大一點點,就好像是故意安排的這樣。”吉姆連忙解釋道。
“這就是撲克牌的魅力,大部分時候牌是和技術有關係,但是有時候牌和運氣也有關係。你牌運好,那己能贏。否則反之。”林晨說道。
吉姆真想一巴掌扇死林晨,但是他打不過林晨啊。如果能打過林晨,他一定會把林晨活活打死。
“是啊,你說的對。”吉姆只得說道。雖然憤慨不平,但是面對林晨的兇殘,他就只能忍氣吞聲。
其實,林晨能每次都贏下吉姆,並不是和荷官認識,反而在此之前他從來沒見過荷官。他之所以贏,是因爲使用了障眼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