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越感覺自己頭都大了。
首先,現在是凌晨,大家早就休息了,你還唱歌?招鬼嗎?
第二,李莫愁是一個土生土長的宋代人,你給她唱流行歌?別說是古風歌,就算現代再古風的歌也和真實古代的歌曲差異巨大。
第三,想唱就唱個正常點的,別弄出什麼花樣來。
謝思妍想唱的歌曲無疑是那首道姑朋友,李越之前也聽過,反正就是一個悲劇,給誰看都可以,給李莫愁不行,不然人家還以爲謝思妍再指桑罵槐呢。
“思妍,算了吧,幾點了,還唱什麼歌。”
“哦,也是。”謝思妍尷尬的笑了一下,然後對李莫愁說道:“姐姐你先在這裡住着吧,反正也有多的房間,而且明天我唱歌給你聽啊。”
唱你妹!
李越覺得今晚有必要提醒一下謝思妍。
“這……還是算了吧。”李莫愁覺得今天自己的涵養真的是好到爆棚,忍成這樣還能心平氣和的說出算了吧。
其實她也沒有地方可去,現在她腦海正亂着呢,哪裡還有空閒去考慮一會兒住在什麼地方。看着眼前這對狗男女她真的是恨不得拔劍找謝思妍拼個你死我活。
可奈何這女人又是一個毫無戰鬥力的人,而且好像還是歌女,李越怎麼會喜歡這樣的女人?
由於夜深,李莫愁只是吃了一點東西墊墊肚子便放下了筷子,反正也沒什麼胃口。
李越在問過手下之後,對她說道:“房間已經給你備好,先住下,明天我們再好好聊聊。”
李莫愁忽然覺得有算了一點希望,說道:“那好。”
好好聊聊,這代表就是單獨談話,自己有好多問題想要問李越,也想知道李越對自己的真實想法。既然不喜歡我,又爲什麼頻頻的和自己親密接觸?
或許,他心裡還是有我?
帶着這樣的想法,李莫愁答應了在這裡住下來。
李越讓手下帶着李莫愁去客房,等到他們走遠之後,纔對謝思妍說道:“你是不是有病啊,給一個古代人唱什麼歌啊。她們懂什麼啊?”
謝思妍哼了一聲,說道:“就你懂!就你懂!你怎麼知道人家沒有喜歡過什麼人?古風歌曲注重的是歌詞不是旋律,不管是現代人還是古代人都能聽得明白。”
“懶得和你爭,別在她面前唱歌聽見沒有?這個時代的歌手可不是什麼體面的職業,別被她看不起。”
雖然古代的娛樂項目及其缺乏,但他們也沒有任何的想法去建設娛樂事業。古人實在得很,發明了一個詞語專門說那些享樂的人,叫做玩物喪志。
任何能夠讓人玩耍不做事的事情都是壞的,就像青樓和賭坊。
雖然也有些青樓十分正經,裡面全是才華橫溢賣藝不賣身的姑娘,但是流落風塵之中選擇爲他人彈琴,難免會被人所看不起。
也不知道謝思妍聽進去沒有,不過李越卻又聽到樓上傳來了聲音。
李越把食指豎在嘴前噓了一聲,然後小聲說道:“樓上好像是有人,我先看看。”
運起神識掃了一下,樓上的人穿着西域衣袍,臉上是長年曝曬生成的棗紅臉,一圈大鬍子分外明顯。這人也沒有什麼隱藏自己的想法,或許是對自己的輕功極爲自信。
今天到底是怎麼回事?往常這樓上除了自己去看看月亮之外,傳來沒有什麼人上來過,而今天一天之內居然有兩個人踏上了自己的房頂。
是小偷嗎?要不要學學樑上君子那個成語故事,把全家叫到一起說一些大道理?讓樓頂的人羞愧萬分自己下來下跪道歉?
李越嘖了一聲,自嘲道:“怎麼我也傻了,這人面相一看也不是小偷啊。”
李越放大神識,確定周圍只有這一個危險之後,對謝思妍道:“我上去看看,你早點睡吧,今天這麼晚了,先別修煉,等我回來再說。”
“恩,我知道,你早點回來,我有些怕……。”
“呵呵。”李越颳了一下謝思妍的鼻子,兩個閃身便出了門,下一秒便出現在那個小偷的面前。
和李越在神識中看到的一樣,他穿着寬大的衣袍,臉上是高原地區纔會有的高原紅,下巴留着花白的大鬍子,看面相已經有四五十歲了。
西域或者蒙古的修煉方法和中原的內功不一樣,內功修煉起來延年益壽,而其他很多地方的功法並不注重養生,他們注重戰鬥力以及傷害。
如同泰拳,別說延年益壽了,大多數修煉泰拳的人五十歲都活不到,他們的巔峰時期只有短短的十餘年而已。
這人應該也是一樣,相貌看上去才四五十歲,而鬍子和頭髮都已經是花白色了。
在江湖上遇見這樣的人,能躲則躲,能夠出來在中原行走江湖的西域人,沒有一個是好相處的,想不想大開殺戒完全看心情,反正中原也不是他們的家鄉。
“閣下這麼晚到我家樓頂來,不會只是爲了討口飯吃吧?”
李越的家剛做了炒菜,香味瀰漫在夜空,要真有一些古怪的人聞到香味來討口飯吃,李越也認了,把剛纔吃剩下的給他們就是。
反正第二天自然也有新鮮的菜,今晚做的肯定留不到明天,說不定早就倒進泔水桶了也不一定。
等了一會兒,周圍也只有風聲,對面的人一個字也沒說,用充滿狼性的眼睛盯着李越的臉。
“你說的話不會成爲呈堂證供,所以別裝啞巴不出聲,再這樣下去,一會兒別怪我沒給你說話的機會。”李越有些煩,這人老不說話,真的是遇見啞巴了不成?
李越正想出手,那人忽然說話了,聲音沙啞帶着濃烈的異域口音,說着夾生的中原話:“把之前那個女的交出來,你可以不死。”
“誰?那個?”
女人?謝思妍?李莫愁?
謝思妍不可能,謝思妍一直和自己在一起呢,沒機會去得罪誰,她的相貌雖然十分漂亮,但也達不到傾國傾城的地步,應該不會有誰想要搶走她。
李莫愁嗎?
“就是那個,白衣服的,拿着劍的。”
他身上的野性無時無刻沒在告訴他李越的危險,常年和危險爲伴,他對危險的氣息再熟悉不過,雖然他連李越的名字都沒聽過,但是這並不影響他感受到李越的氣勢。
若不是擔心李越會出手,他早就直接下手抓李莫愁了,不會一直等機會到現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