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5章 欠我的,我親手討回(2)
此時汪露茜正坐在燈下,看着攤開在自己面前的書本,汪露茜卻是一個字兒也看不下去,她的心裡現在可是無比的憤怒啊,她不知道,自己這是怎麼了。
一種名爲嫉妒的野草便就在她的心底裡瘋狂地生長着。
“景颯,景颯,憑什麼那兩個男人,居然都是你的啊!憑什麼啊,憑什麼你居然能開車來學校了,憑什麼,你竟然可以因爲一個小小的流言就要將學校告上法庭啊?”汪露茜緊緊地握着自己的拳頭。
其實說起來,汪露茜幾乎可以說,她與景颯是從小一起長大的。
雖然兩個人的家不住在一起,但是她們兩個也是很有緣份的,從幼兒園的時候,他她們兩個人就是同班同學,然後學前班,小學,初中,再到現在的高中,始終都是一個班級裡的學生。
但是兩個人的關係卻一直都不怎麼樣。
因爲汪露茜的家庭條件,一直都很好,雖然算不得京中市的豪門貴族,但是卻也勉強能擠到上流社會去,當然了,那也是掂底兒的存在,但是人家至少與上流社會沾邊兒了。
而在這樣的家庭裡出生的汪露茜,那麼自然而然就高人一等了。
可是她卻偏偏就遇到了景颯了。
景颯的家庭條件雖然不如她,而且景颯的穿戴也不如她,可是偏偏景颯從小就長得很漂亮,而且從小景颯就是一個很有氣質的女孩子,就算是再平凡無奇的衣服,穿到景颯的身上,也很好看。
而且景颯的學習成績一直都是班級裡的第一名。
這就是最最讓汪露茜吐血的地方了,就算是她的父母花大價錢,給她請來最好的各科的家教,可是在考試的時候,她仍就是考不過景颯。
並且景颯是屬於那種,學習很輕鬆,考試也很輕鬆的孩子。
哪怕就算是到了期末考試前幾天,她也仍就是在會在課間的時候,便將所有的功課做完,然後回家就幫着嚴寬照料診所裡的那些病人。
再加上景颯那溫婉的性子。
大家可以想一下,一個漂亮的,氣質極好,而且學習成績也很好,並且性格也是一級棒的美女,那麼自然是無論走到哪裡,都會是大家的焦點。
所以汪露茜,便嫉妒,便生氣,在她看來,那個焦點理所應當是她的纔對,而景颯無論再如何的漂亮,再如何的成績好,可是她的家庭,就決定了,她只能做一個狗尾巴草。
於是汪露茜,只要一逮到一個可以利用的機會,便會不遺餘力的抵毀景颯,當然了,這種事情,她已經不知道幹了多少次了。
每一次,景颯就算是再如何的委屈,也會悄悄地將這個委屈裝在心底裡,然後等着風波過去,她從來不會和家裡人說。
所以,如此的一個軟柿子,便讓汪露茜的氣焰越來越高了。
只是這一次,景颯卻會有如此強烈的反應。
汪露茜不明白。
難道說那個包養景颯的高富帥,居然不怕這件事情會被爆光嗎?
上流社會,最怕的就是有緋聞傳出來了,因爲上流社會,可不是娛樂圈啊。那些有身份,有地位的人,一個個對於自己的個人形象都很注重。
雖然白天的時候,李菲曾在班級裡替景颯開脫,也不知道李菲那個蠢女人,怎麼尋思的,居然會編出來一個爛到家的假話,她居然說,那兩個年輕,而帥氣的男人,一個是景颯的管家,一個是景颯的律師。
哼,哼,哼,這種假話,誰會相信啊?
認識,並且同學了這麼多年了,景颯的家庭條件是怎麼樣的,她比誰都清楚,她們家請得起管家?而且還是一個開着豪車的管家?別開玩笑了,就算是將景颯家裡所有的東西,哦,再把他們一家三口都賣了,只怕都不值人家一輛車的價錢,你說,這種人,能給他們家當管家,再說了,管什麼啊?管那些老鼠,蟑螂嗎?
還有,景颯請得起律師?嗯,除非她賣肉!
汪露茜這個女孩子,還是很聰明的,大家看看,這麼快,她便已經下了結論了,那根本就是李菲忽悠大家,而且想要爲景颯開脫的言論了。
眼睛轉了,汪露茜拿起了手機,拔出一個號碼:“邊校長,我是汪露茜啊!”
汪露茜的聲音甜甜的。
“哦,是露茜啊!”那邊校長邊立新的聲音立馬就變得溫軟了起來。
要知道汪露茜的父親,這兩年一直都有給學樣捐款啊,一年二十萬,雖然錢不管很多,但是對於他們學校來說,這也是一個財神爺啊,所以,邊立新一直對汪露茜,也很照顧的。
“邊校長,我聽說景颯要告學校,而且還要告您是嗎?”汪露茜說着,聲音裡便帶出來幾分的怒氣:“她怎麼可以這樣呢,明明就是她不對,結果她居然要告學校,哼,邊校長,說起來,我真的是覺得,很丟臉啊,我居然會與這樣的一個人同學啊,唉,想想都有些不好意思出去見人了,邊校長,你說,如果這事兒傳開了,那可是會影響到咱們學校明年招生的啊!”
“是啊,唉,我也沒有想到,學校居然會出來這麼一個學生,太讓人生氣了,這根本就是丟光了咱們學校的臉了!”本來邊立新一肚子的火氣,就沒有撒出來呢,現在經汪露茜這麼一撩拔,邊立新的火就更大了起來了。
“不過邊校長,景颯說告到法庭這事兒,你怎麼看啊?”汪露茜接着問道。
邊立新那邊的沉默了下來,能在短短几年的時間中,坐到正校長的位置,邊立新絕對不是一個笨蛋,而且這件事情,他已經查得差不多了,這個謠言,從頭到尾都是這位汪家的千金,汪露茜在推波助瀾。
其實早在今天早上,邊立新叫景颯去校長室的時候,邊立新就很明白,這事兒,十有八九是無中生有,可是無中生有的事情,在Z國太多了,冤假錯案也層出不窮,沒事兒的時候,你上網一搜,就能看到不少,關於某某某,被公安局認定是某起刑事案的案犯,然後在三,五,七年後,才發現,這是一個冤案,這才把人放出來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