聽到陳少春的話,凌旭平靜了下來,把案件重新捋了一遍後,他若有所思的低語道:“兇手在殺人之前,沒有想到晚晴會出現,所以她的裝扮不是爲了嚇唬晚晴。
因爲晚晴跟周思梅不熟悉,也不知道周思梅自殺的事情,別說那晚的周思梅是人假扮的,就算當時晚晴見到了真正的周思梅,她也不會感覺害怕。
這樣一來,那個兇手刻意僞裝成周思梅的樣子,只有一個解釋了,兇手的裝扮是專門給李豔馨看的,現在問題來了,兇手殺人個,爲什麼要這麼大費周折呢?
我想應該是兩種原因,第一,兇手是幫周思梅復仇,她認爲周思梅的死,跟李豔馨有關係,所以纔會用周思梅的樣子殺死李豔馨,目的應該是讓李豔馨在臨死前感到恐懼。
第二,兇手在玩金蟬脫殼,她想把我們的視線都引到周思梅身上去,但這樣做必須得有個前提,那就是兇手需要知道周思梅和李豔馨的恩怨,否則根本無法利用周思梅跟李豔馨的矛盾隱藏自己。”
當凌旭分析完這兩點之後,陳少春沉吟了片刻,然後提出了一個假設:“或許還有第三點,那就是我們認錯了人,這是我剛剛想到的?凌旭,你說?莫晚晴那晚?會不會認錯人了呢?”
“什麼意思?”凌旭看着陳少春?
聽到凌旭的詢問,陳少春解釋說:“我們之所以會把那個兇手的樣貌認定成死去的周思梅,主要原因是根據莫晚晴的描述,她在描述兇手的時候,提到了兇手身上一個十分容易辨認的特徵,那就是嘴角有一顆美人痣。
之後,我們根據十樓26號宿舍裡曾經發生過自殺事件,找到了死者周思梅的照片,看到周思梅嘴角也有一顆美人痣,所以我們把兇手的裝扮認定成了周思梅的模樣。
但是,剛剛你也提到了,莫晚晴跟周思梅並不熟悉,她以前從不住校,沒有辦法近距離觀察周思梅,因此,當我們把周思梅的照片交給她辨認時,她很有可能認錯人。
我們假設一下,如果莫晚晴當時沒有提供出這條線索,那我們調查的重點就會是李豔馨的宿舍和莫晚晴的宿舍,可是當莫晚晴提供了這條線索後,我們的視線被周思梅給吸引過去了,把調查重點放在了26號宿舍。
按照你之前的說法,十樓26號宿舍只是一個停放屍體的現場,而兇手殺人的現場其實是這間49號宿舍,如果你的之前的推斷正確。
那兇手留下莫晚晴的目的,應該就是讓她傳達看到了周思梅殺人的情景,並以此來轉移我們的視線,從這一點上來看,對於兇手來說,活着的莫晚晴,確實要比死去的莫晚晴價值更大,因爲莫晚晴能夠誤導我們的偵查方向。”
陳少春說完之後,凌旭分析了一會兒,他先是認同的點了點頭,隨後又搖了搖頭:“也許你的這個推理是正確的,但我總感覺漏掉了某個細節,這樣吧,咱們先檢查一下這間宿舍,我想這裡一定有兇手抹擦不掉的痕跡。”
說完,凌旭開始四處檢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