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更
“女婿?城裡來的?”老人對着林白仔細打量,今天的林白倒是沒有穿上平時那身吊兒郎當的打扮,而是穿得還算正式,比較靠譜的白襯衫,穿上靠譜的七分休閒褲,鞋子與沒有踢拖鞋,而是還算過得去的牛皮涼鞋,總的來說,看起來還是一表人材的樣子。當然,這身打扮直接就出賣了他是城市人,和農村裡的小夥子們穿着打扮明顯不是一路的。
林白呵呵直笑:“嗯,雙慶市人!”
“城裡人好啊。”丈母孃看女婿通常都是越看越滿意的,葉清的母親立即就誇了起來:“文質彬彬的,一看就是個有學問的,哪像咱們家小葉子,一看就是土裡刨食的山耗子。”
有學問?這句誇獎把林白誇得渾身都起了毛毛汗,尼瑪,老子這輩子每次碰上陌生人,都會被當成沒文化的傻屌絲鄙視,這還是第一次被人看成了學問人,看來城裡人和鄉下人的審美觀念完全不一樣。
林白完不需要謙虛,只需要摸着良心就回了一句:“伯母過獎了,我沒啥學問,粗人一個。”
丈母孃呵呵笑道:“你如果算粗人,我們家小葉子那算啥?”她把自己的兒子,也就是葉清的弟弟拉到林白身邊比了比,小夥子一身被太陽曬得黑呦呦的皮膚,粗眉大眼,粗手大腳,有他在旁邊一襯托,林白還真像是個學問人。
“站在門口說個啥,都進來吧。”老爺子發了話。一家人都擁進了屋去,偏遠鄉下農村。居然沒通電,點了個昏暗的油燈。五個人圍着吱嘎響的木桌子坐下來。丈母孃怕準女婿嫌棄家裡髒,拿了張布拼命的擦板凳,但是林白哪會在乎這個,他從小窮屌絲命,什麼時候有過潔癖這種東西?根本就不在乎,一屁股就坐在了還沒抹乾淨灰的髒凳子上,把他那條看起來滿有檔次的休閒短褲坐了一屁股灰。
丈母孃有點尷尬,低聲道:“女婿……咳……小夥子,你褲子弄髒了不打緊吧?”
林白哈哈笑道:“沒事。我從小也是滾着泥巴長大的,哪會在意這個。”
這個事情雖小,老爺子卻看得暗中點頭,心想:準女婿一點都不嫌棄咱們家貧窮骯髒,那新褲子直接就坐髒凳子上了,表情也沒半點介意,看來是個好孩子。
“大葉子,你這些年來和家裡聯絡不多,只偶爾寫封信回來說在做生意。”老爺子似乎對葉清有點不滿:“這一次直接就帶了女婿回來。真是太不懂事了,也不提前說一聲,好讓我們準備準備。”
在老爹面前,葉清明顯有點畏縮。農村孩子,從小被父親拳打腳踢長大的比比皆是,倒是不是說他們不愛孩子。而是教育方式就是這麼簡單粗暴,所以大多數孩子對父親又愛又怕。兩種感情很微妙地雜夾在一起。葉清低聲道:“爸,我也不敢確定哪天能回來。所以沒法提前寫信通知。”
“好啦,我就隨便說說,沒有怪你的意思。”老爺子呵呵笑道:“回來就好,十一年了,好不容易你才從城裡回來一次,這次在家多呆幾天吧……”說到這裡,老爺子頓了頓,又道:“這些年,在城裡過得可好?”
葉清在雙慶其實過得很不錯,有林白和老街坊們照顧着,這十一年來並沒有碰上什麼生活上的困難,但是……她做的生意卻沒有一樣能成功的,開的理髮店沒幾個顧客、賣手機也賣不掉、賣燒烤賺的錢僅夠生活、賣泳衣更是剛起步……這些年來硬是沒法往家裡寄一分錢,搞得十分尷尬,只好對老爺子老老實實地道:“靠着在城裡認識的朋友們接濟,生活倒是沒問題,但我做的生意老是失敗,一直賺不到錢。”
老爺子哼哼道:“我就說了,咱們農村人心眼太死,做生意怎麼可能做得過機靈的城裡人,你當年跑去雙慶我就是反對的,轉眼十一年了,結果你還是一事無成,當初出去又是何必?”
丈母孃趕緊出來打圓場:“也不算一事無成嘛,你看,這不帶回來了一個城裡的女婿,五官端正,一表人才,很有學問的樣子,多好的女婿啊,這在村裡可找不着。”
這話說得,林白都感覺到肉麻,沒想到老爺子居然不反對這話,笑呵呵地對着林白道:“小夥子,我看你也確實不錯,城裡人讀的書都很多,你是什麼學校畢業的呀?”
我就知道,見對方家長哪有不查戶口的?林白對這種事早就有了心理準備,這時候隨便編個名牌大學是可以糊弄過去的,但他不想騙人,就老老實實地答道:“我只有高中文憑,實在是沒什麼文化,您老可別笑我。”
“高中?哇!”老爺子居然雙眼一閃,看起來是發自內心深處的欣喜:“果真是有學問的啊,讀過高中,哈哈哈哈……咱家女婿真有本事。”
不是吧?高中文憑,在雙慶隨便一個路人甲也能踩死我,你這麼誇張幹嘛?林白大汗。
老爺子得意洋洋地道:“咱們村子裡最有文化的就是村長,他讀完過初中,得意得很,經常在我面前賣弄文化,明天老子噴他一臉,我有個高中文化的女婿了,哈哈哈!”
林白捂着臉,險些翻倒在地。
不過仔細想想,又覺得有一絲難過,在這些深山老村裡,十里八鄉遠的地方纔有一個小學,初中那是必須走到鳳鳴鎮上纔有的,從白銀灣村到鎮子,光是開車都要開接近一小時,如果讓村子裡的人走路去上學,那每天得走多長時間?讀初中對於他們來說,還當真是個很困難的事情。
“小夥子做什麼工作的?”老爺子繼續查戶口。
這次林白還沒回答,葉清就搶在了前面,大約是害怕林白說出什麼不靠譜的話來,急切地道:“他是電池廠的。”
“電池廠的工人?好啊!高科技行業。”老爺子高興得直吹鬍子:“做工人好,工人有前途,比做農民好。”
林白只好苦笑:“我覺得做農民也好啊,三十六行,行行都出狀元,沒有哪一行比別的行當高貴。”
老爺子搖了搖頭:“那都是當官的吹出來的口號,三十六行是有高下之分的,工人就是比農民好。當初大葉子說要去城裡找活計,我雖然不大讚成,但她硬要去,我還是放她去了,心想着,她要是能去城裡做個紡織廠什麼的女工,也比在鄉下刨一輩子的地好。”
話說成這樣,林白就不便插嘴了,這種事越描越黑,別和老人家頂嘴的好。
當晚,葉清回了自己的房間休息,小葉子的房間騰出來給林白休息,他自己只能在客廳裡睡板凳,林白本來想搶板凳位的,但他身爲“客人”,哪裡搶得過主人?最好只好佔了小葉子的破木牀。
第二天大早,天光剛剛放亮,林白爬起牀來,正打算和老爺子談談擺婚宴酒席的事情,卻見老爺子和小葉子都扛着揹簍,手拿鐮刀,一幅要下田的模樣。葉清和丈母孃跟在他們後面,居然也是同樣的打扮。
“咦?什麼情況,爲啥大清早你們都要下田?而且還是全家男女都出動?”林白一片茫然。
葉清笑道:“咱們回來得巧,正好趕上油菜夏收,這是農忙時節呢,當然是全家人出動去收割油菜。”
“哦?原來油菜是夏天收穫的!”林白又長了點知識,他只會吃菜,不會種菜,什麼菜是什麼季節熟完全兩眼一抹黑,對夏收倒是滿感興趣的,笑道:“我也一起去。”
“哪能讓客人動手。”老爺子搖頭:“你就坐在家裡休息吧。”
林白笑道:“我是你家女婿,可不能算客人。”
這話說得有理,老爺子想了想也就作罷,找了個揹簍來讓林白背上,還給他弄了把鐮刀……林白嶄新的襯衫上面勒着個揹簍的帶子,瞬間就勒出了黑印子,不過他還真不在乎,只是傻乎乎的看着手上的鐮刀一個勁兒樂。
葉家的人對他又多了一份好感,聽說城裡人都是不下田勞作的,怕髒又怕累,但這個小夥子完全沒那些壞毛病。
到了油菜田,林白只看了一眼,就差點給嚇尿了,只見整整一匹山,從山腳到山頂,全是綠油油的油菜,放眼望過去根本看不到頭:“哎呦我的媽,這麼多?要是我和葉清沒回來,就靠你們三個人能收割得完嗎?”
老爺子樂了:“這又不是咱們一家的,每家都有一片油菜田,好幾個村的鄉親們種的菜田拼在一起才變成了整片山的油菜。”
“原來如此,嚇尿我!”林白拍了拍胸口。
老爺子揮了揮鐮刀道:“咱們動作快點,看這天氣有點不對勁,隨時可能下暴雨,如果不能趕在暴雨連綿到來之前把油菜都收下來脫粒,那損失可就大羅。”
林白聽不懂什麼叫脫粒,但卻知道這玩意兒好像必須趕在下暴雨前收完,於是笑呵呵地道:“怎麼個收法,您只管說,我保準做得好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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