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99章 站住,打個劫58
京城怎麼那麼不太平,難不成又是慕翰青被刺殺了?
怎麼感覺慕翰青屬於遭刺殺體質?都救了他兩回了,這次怎麼又被刺殺了。
看在還有婚約在,他死了,身主這剋夫的頭銜就很難擺脫,所以這種閒事不得不管呀!
於是希寧從車裡出來,想舉馬鞭,這纔想起來,今天穿着宮裝,沒帶馬鞭。就算沒道具,氣勢要出來,雙手插着小蠻腰,大聲吼着:“敢在京城動刀,簡直把黑虎寨不放在眼裡。沒打劫前,不準死了!兄弟們,衝!!!”
“黑虎寨的兄弟們”……汗都一大滴。
爲毛寨主老是想着打劫,哪怕救人也是爲了打劫。這哪裡是哪裡呀,這裡是京城,不是黑虎寨。
不管怎麼說,寨主的話就是聖旨,四個隨從撥開往後如同潮水般退去的百姓,逆流往前衝。可人多了點,速度不得不慢。
這樣跑過去,慕翰青還不涼涼的了。希寧火氣大了,用足嗓子大吼:“讓開,黑虎寨打劫,擋路的全宰了!”
隨從一聽,“噌噌噌”的把刀劍拔了出來,亮傢伙。
打劫?如雷貫耳,土匪可是比官兵還厲害的,頓時前面的路一下就開闊了許多。有些腳軟的,一下癱坐在地上喊救命。
四個隨從趁着這個機會,往前衝。碰到癱軟在地上的,直接躍過去就是。
前面還躺着幾個嚇傻的,牛車是沒辦法過去了,希寧也只有扶着桃紅的手,下了車,往前去。
大約離二十來米的距離,只能遙遙見到一干人打在了一起。還沒走二步,就聽到尖銳的哨聲。
長嘯後是長短不一幾聲以區別其他哨聲,這是黑虎寨求援的信號。
又是硬茬,希寧一挑眉:“上!”
桃紅柳綠立即就衝了過去,希寧左右看了看,旁邊有一個賣菜的小攤,常有郊縣的菜農用扁擔挑着兩個裝貨的籮筐到城裡叫賣。貨主跑了,留下攤子。
她把扁擔從麻繩裡抽了出來,拎着繼續走。穿裙子就是麻煩,她也只有一手拎着裙襬,生怕拖曳的裙襬被弄髒,一手拿着扁擔,小心翼翼地繞過地上嚇傻的人,繼續往前去。
地上已經躺着幾個了,還有七八人正和她的人打着。這次的刺客沒蒙面,其實不蒙面比蒙面的更難對付,蒙面的話,是以後還有任務,生怕被認出來。而不蒙面就是真正的死士了,沒打算活着回去,就沒有任何忌憚。
死士們的目標是中間穿着圓領紫色錦袍的男子,哪怕背後被砍了一刀,依舊不顧自己生死地舉刀衝着他砍去。
這人瞧着身材,不象是慕翰青。慕翰青長得比較高,和柳綠差不多高。而這個目測還差柳綠小半個頭,也屬於個頭較高的,主要是柳綠這身材,不是一般人能比的。
此朝男子的服飾比起任何一個朝代都要簡約,甚至皇帝穿的朝服,都是純色的,白、青、赤、黃。可簡單雖然簡單,顏色不是能亂穿的。普通百姓基本都是黑白藍灰,能穿紫色的,必定是三品以上。
再走近一步,希寧一愣,居然是三皇子!
因爲前劇情身主見過三皇子,所以她認得出。
此時他身上已經有了傷,三皇子一隻手緊緊捂着胸口,而捂着的地方血已經滲出來不少。一隻手拿着劍,不停地抵擋着。
他帶來的人應該全掛了,正躺在地上。地上有幾個穿戴統一的屍體,穿着黑色勁裝,如果沒猜錯的話,腰上束革帶(皮做的腰帶)。
看看她這運氣好的,每次出門都能撞上刺殺,三皇子這個前世奪命仇敵也來了。
要不,就不救了?前劇情,身主哪怕是自殺,也被這個傢伙砍了腦袋。
不過那時身主是土匪頭,三皇子是奉旨剿匪。皇帝她都能原諒,皇帝的兒子,身主的親堂哥,同樣是太后的親孫輩,好似不救不好吧。
算了算了,都打到這個份上了,繼續救吧!
四個隨從努力將前赴後繼的死士砍死,桃紅因爲飛刀需要空間,所以在外圍左一下、右一下的飛刀子。
而柳綠又一次發揮了她得力的一面。
附近找不到可以當盾牌的門板,又不敢硬接,就抓起地上的屍體,當做武器。而那些死士也不是蓋的,直接拿刀劍就劈上去,幾下就把屍體給砍得七零八碎的。
這漫天的屍塊和滿地的鮮血內臟,簡直是沒辦法看了。
幸好她也是見多識廣的,戰場都見過,否則早就吐了。就跟身後那幾個百姓,嚇得尿的尿、叫的叫,暈厥過去的都有。
也虧得是三皇子,要知道幾個皇子中,也只有三皇子武藝最好,這才過十六,就能領兵打戰。這幾日京城不太平,身邊的隨從應該是臨時加的,又碰巧遇到了她,否則也抵擋不了這些時間。
剛纔的哨聲已經喚來幫手了,當第一個從旁邊小巷衝出來時,死士們知道,不再快點,死也完不成任務了,攻勢越發的犀利。
哪怕四個隨從武藝不錯,加上桃紅的飛刀、柳綠的力氣,可也禁不住人家武藝也好、而且不要命呀。
一個死士哪怕身上已經中了數刀、渾身都是血,都成了血人,還是衝破了鐵桶般的保護圈。
桃紅眼疾手快,一個飛刀扔過去,正中後心窩。真是百足之蟲死而不僵,臨死前倒下時、還一刀狠狠地拉在了三皇子的腿側。
“嗯~”這一刀立馬見血,三皇子吃痛,隨即倒下。
沒空去管,還剩下好幾個,依舊在不要命地攻上來。
三皇子也算是個人物,一下撕開腿上的布,血肉翻滾、深及見骨,這傷一看,他的心就涼了半截。血還在不停往外冒,他取下皮帶,用力在傷口上方紮緊,以減緩流血速度。
哨聲響起,有難必幫,隨着黑虎寨的幫手越來越多,局勢立即一面倒的扭轉。等到第五個幫手趕到時,終於將剩下的死士全部給滅了。
希寧手裡拎着裙子,小心翼翼地在滿是血污的地上走着。將扁擔當做柺杖,時不時將前面地上的斷肢殘體、還熱乎的大腸、心肝等內臟撥到一旁,好留下點地踏足。
最後她放棄了拎裙襬,這腳踩上去,石板路上積累的血一下就浸溼了繡花鞋,除非把裙襬圍在腰上,否則別想乾淨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