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愁大爲着急,跳出來怒斥道,“胡說,你這個惡毒的女人真好笑,全是你害的。”
“要不是你挾持我家小姐,江公子會出事嗎?”
把人害成這樣,反而認爲全是別人自找的。
與她無關!
越說越憤怒,臉漲的通紅,“害了人還這麼一臉無辜,真是不要臉。”
見過倒打一耙的人,但沒見過倒打一耙後,還說的如此坦然的人。
這人怎麼會這樣?
明明是她害了江公子,害了小姐,偏偏她還擺出受害者的姿態。
夜歌卻不這麼認爲,怒火中燒,大加指責,“關我什麼事?他只要答應我的條件,跟我成親,那就什麼事情都沒有了。”
“怪來怪去,只能怪白芊芊你自己,你的自私自利纔是害死公子最大的原因。”
她神情難掩嫉妒,“你這種人根本不配公子喜歡。”
她一副正義使者的樣子,讓人噁心壞了。
莫愁如同吃了只蒼蠅,好想吐出來。
“你真會顛倒黑白,逼着江公子娶你,這種事情你居然做的出來,臉都不紅一下,真是厚顏無恥。”
夜歌本來沒打算再活下去,於是乎豁出去了。
她毫不猶豫的反問道,“我沒錯,我喜歡公子,用盡一切辦法想嫁給他,我錯在哪裡?”
莫愁震驚的看着她,嘴巴張的大大的。
這女人在說什麼?
她是不是聽錯了?
這樣的歪理,怎麼會有人說的如此理直氣壯?
見鬼,喜歡一個人就要嫁給他?
不管他有沒有喜歡的人,也不管他願不願娶她。
只要她喜歡,所有人都要爲她讓路。
別人的感情不重要,她的感情纔是最重要的。
所有人都要爲她的感情負責,只要她想她要,所有的絆腳石都要主動滾開。
普天之下,只有她的感情纔是最真實的,最感動人心的。
別人的情與愛都微不足道,無法跟她的相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