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10章 不打算放過她
老欣霄出了廠區,就用紙巾擦了臉,擦了眼淚,這時候哪裡有難過?
有暢快感。
接下來就是姐出手了,陳紅梅等着接招吧!
老欣霄所以讓器靈,拍攝了整個視頻,在回家的路程中,她在商城上買了播放錄像的機。
家裡有電視機,錄音機,沒有播放錄像機,當然是家裡人太忙了,電視機頭像是擺設。
錄音機是孩子們讀書的時候用來播放錄音帶的。
過年過節的時候,當然也會播放電視。
可那時候大家都忙着走親戚,又如何能像平常人家那樣,每天下了班就會看電視?
會有人閒的在晚上看電視?
像他們家這種24小時都有機器運作的人家,播放電視放的很大聲,都會被樓下的機器吵的聽不清。
他們家人在花費更多的人工來日常的工作,加班,就是爲了少請員工工作,省下一筆員工費,私人老闆賺的都是辛苦費。
沒看她的父母也只是40多歲,頭上的頭髮很多都白了,皺紋也多了,哪裡像老闆?
很多時候比員工還要憂心,負擔重。
他回家找父親,不是因爲他還沒有成年,一些事情做不了。
而是,畢竟有長輩,有處理這方面的經驗,畢竟父親是小老闆,有些事情他出面比較好,而且他認識的人又比較多……
老欣霄手裡拿着有證據的視頻錄像帶,設備可以先放在儲存空間裡,她在一個公用電話亭停下,先給父親打個電話。
打的是父親的新款電話,這款電話還是她在商場買的,買的是商場上的老爺機。
只能打電話發信息,有彩信之類的。
不過在90年代,也只能用這些功能了,就算是買貴一點的智能機,也沒能有那樣的網絡。
這款老爺機在商場上買的,很便宜,幾十塊的價錢,比一些人在某些地方購買的大哥大,那樣笨重又貴的輕便多了。
老欣霄回憶上輩子,她見到普通人都能有電話的時候,那些電話最便宜的要七八百,也是沒有其他功能的老爺機。
那時候她已經是出獄了,經過那個地方找工作更難了。
廠子不會收,單位不會收。
她只打過一些臨時工,到了十多20年後,那樣的手機變成了老爺機之後,她纔有機會買上,不過通訊錄上都沒有什麼親人的。
好友也沒有。
老欣霄也有想過,現在用老爺機,這樣比較方便,今天過後要安排上了。
雖然現在的號碼卡打出接聽都要收費,BB BG方便多了。
BB機也是要月租的,她用老爺機便宜的多,打電話比較方便。
時候買的BB機也有幾百塊,還是BB機出來了好幾年,價格降下來才便宜。
老欣霄打電話給父親,在電話裡並不能說的很詳細,只是要父親出來,讓他請個律師。
老爸爸不知道女兒發生了什麼?
趕緊的問女兒發生什麼事?
如果是生意的事情……,不會是訂單的事情被人撬了吧?
他想到這個揪緊着心,不是他不關心女兒誤會了,沒有聽到女兒語氣中有傷心,難過,委屈。
想到的是訂單問題,開始擔憂起來,現在雖然淡季過了,十多天的業績,還帶着弟弟,幾個朋友一起幹。
十多天的利潤,等於賺了幾個月的利潤。
他當然有野心,想要把小廠幹成大廠,他才人到中年啊。
老欣霄並不知道父親想到的是訂單的事,以爲是父親關心她,於是說了一下,在廠裡被人冤枉偷錢的事情,想請個律師,把對方告了。
老爸爸一聽說我女兒被冤枉,吃虧了,憤怒,很擔憂,緊張的問女兒在那?
擔憂女兒想不開。
老欣霄原來,父親在他們布料店見面,電話裡不能說的太清楚,而且他手中還有錄像帶,不想家裡其他的人擔憂,想親自和父親一起在請的律師面前把整件事說清楚。
錄像帶,也不一定能在事務所裡播放出來。
他還想着在無人的地方,把錄影機從購物倉庫裡拿出來,只要有電視就能播放。
正好給家裡添一件大件。
老欣霄掛了電話,把車開到一條路上沒有什麼人的小路,把倉庫裡的錄影機拿出來,放在腳的位置。
直奔他們家賣布料的店。
在她到達的時候,父親已經到達,在他身邊的有一輛男裝摩托車,這輛摩托車已經開了幾年。
父親剛開始買的是嘉陵仔,後來覺得這輛車不夠馬力,變賣了然後買了這輛車。
這也是爲了生意方便,快速纔買的車子,在許多人騎單車的時候,他們買了摩托車,已經是許多人羨慕的對象。
這就是創業者的福利,他們大膽的創業,撈到第一桶金。
大膽的創業者,當然也有失敗的,有人創業失敗背了一身債,看着別人發大財了,又不甘心的又創業,許多人在十幾年來,創業幾次。
終於成功的人有不少。
在他們這裡近海,可以做的生意和海有關,在這裡又是紡織的故鄉,他們做的生意和紡織有關。
如果村裡有開那種集體廠的,有些人投資集體,從中分紅,也和創業沒多少分別。
見到女兒到來,看了一眼女兒車子上的那個箱子,他沒問什麼,老爸爸重新騎上摩托車,在前面帶路。
父女倆又走了,裡面的店鋪人工悄悄的看出來,八卦的眼神,看父女倆。
眼中有羨慕,在之前她見到老欣霄這個老闆女騎的是單車,現在的騎的女裝摩托車,是新的車子。
來老闆很大方,來老闆開創的私人紡織廠賺大錢。
自己作爲他的員工,能不能升工資?
老欣霄被爸爸帶到鎮上一處小店鋪,這裡有一個小牌匾,某某律師事務所。
老爸爸能精準的來到這,當然是在合同這方面有請教過律師。
小老闆也和大公司合作,剛開始不懂法律的問題,不懂合同有沒有問題,請律師諮詢過。
在這方面當然要收費的。
就如現在請律師,已經準備好了要付費。
老爸爸在女兒一通電話過後,他用自己的手機打過一個電話,和律師約了。
……老欣霄打量這一處律師事務所,店面很小,父女倆進去,只看到兩個人在裡面。
兩個都是男子,一個是30多歲的男子,可是20多歲的男子。
就不知道哪個是員工,哪個是老闆了?
或者是兩個都是打工的?
老欣霄在觀察,在猜測,對方也在觀察他們父女。
他父親已經和對方介紹和聊天。
當對方得知,做父親的是爲自己的女兒討公道。
現在的客人是因爲某個糾紛,被對方冤枉了,偷錢,然後在對方的牀頭枕頭裡找回了錢。
這樣的糾紛,如果是內部給化解了,就算有工作人員,他們也只是寫了筆錄,這件事是盜竊或者是賠償進行完畢就不需要請他們律師來進行下面的事兒。
另外一個當事人,她不放過對方,不想對方這樣的誣陷名譽受損,不是簡單的一句道歉就完畢。
誘惑誰是怕別人的工作人員偏袒於另外一方,輕易的化解,讓受委屈的人不甘心。
老欣霄只講了整個過程,他這裡有錄音帶,在事務所這裡,沒有電視機,沒有錄像投影出來。
她剛纔還以爲有錄像機,錄像帶就能把證據播放出來,歷史看過整個過程,就不是要她費更多的口舌。
只有錄影機,和錄像帶,也只能讓他們聽到聲音,一些沒有聲音的動作沒辦法聽得到。
比如陳紅梅把錢藏到了老欣霄在牀鋪上,過程中也只聽到她走動的聲音,沒能看得到對方親手把錢放到老欣霄牀鋪藏起來。
沒能看的到老欣霄利用剪手指把錢塞在了陳紅梅的枕頭中,讓她演戲卻沒能達到目的。
老欣霄有點爲難,沒有電視機播放出來,雖然能口述,還是沒能詳細的讓律師知道整個過程。
至於爲什麼這個女孩子誣陷她?
她能說的清楚嗎?
之前她是在車間裡提升上來的,並沒有職位上的糾紛。
來工作也許會在工作中員工霸凌新員工,但也沒有惡毒到想讓人坐牢的程度。
老欣霄沒辦法解釋的了,陳紅梅這種嫉妒恨,只能讓人自己去查了。
當老欣霄把錄音帶錄音機交給律師,她看錄影帶的內容。
能清除今天到底發生了什麼事情。
一個律師讓一個在看店門,把父女倆帶到了,其中一個律師的家裡。
這律師是老闆,一家人也在附近住着,他們家裡也有電視機。
律師拿上了鑰匙,拿着一些文件,帶着父女倆去他的房子。
父女倆的車子就放在店門口,律師住的地方也就在店鋪的樓上。
這種店是可以樓上樓下一起租的,方便一些,租店的人能有住處。
店鋪雖然不大,二樓也只有一個小客廳和一個房間,律師一家三口原強能住得下。
至於另外一個員工,招的是本地人,並不是在此住。
小客廳是有一臺14寸的小電視,是彩色的有電視機。
他們帶來的錄像機和電視機插電互聯,然後放上了錄影帶,就能播放。
這種也是有遙控的。
他們幾個人在電視機播放的時候,都坐在椅子上觀看。
律師甚至來不及招呼客人,沒有給他們倒茶。
手中拿着一支筆,一個記事本,在看錄像帶的過程中,快速的寫。
他的眼睛好像是不需要看記事本,僅僅盯着錄像中的每一個細節,把整件事的過程都寫在了本子上。
老欣霄和父親並沒有打攪,而他父親也緊緊的盯着電視機的內容。
從開始看到後來的憤怒,緊緊握着的拳頭,顯示出他的憤怒,恨不得對方就在眼前,也不管是不是女人都要打一頓。
雖然不是一個打女人的壞男人,自家的女兒自家疼,被別人誣陷,被人欺負,回父親的怎麼會不憤怒?
如果這樣都不討回公道,他又怎麼會把心中的怒氣去掉?
看完了錄像,律師對某些影像看的呆呆的,感覺到有那麼一點玄幻。
錢會在另外一個牀上,然後自己飄到另外一個牀上?
如果說錄像帶是原來的帶子,那麼錢真的會有腳了。
這不是在拍電影,她也沒辦法,懷疑錄像帶中的內容是不是刪減過?
會不會錄製的過程中,用了別的手段?
律師會把這錄像帶的內容給去鑑定一下的。
事情發生也只是在一個小時前,如果對方拍的戲,然後去刪減一些內容,也不會那麼快吧?
如果是技術上的問題,放在拍攝上很厲害。
律師也不是沒有懷疑老欣霄爲什麼有這樣的錄像內容?
老欣霄其實也擔憂過,他這種拍攝,會不會被人懷疑?
在讓器靈拍攝視頻的時候,已經想到了一些問題,還特意用隱形的監控,來錄製。
在律師提問的時候,她把一個室內和一個室外,的小監控交給了律師的手中。
只要有器材,就能把這兩個小監控的內容給播放出來。
老欣霄還特意買了最古老的那一種,把監控錄製下來的器材。
其實這種監控是可以連接電腦的,如果連接的一些通訊器材,只會聽到聲音。
並不能拍攝,像他這種監控不一樣,能拍攝的隱形監控。
讓別人看到是不起眼的一顆釘子,或者是一個不起眼的鈕釦。
律師沒辦法相信,現在他們國家有這樣高科技了?
也只能想象,是不是這一對父女,其實是有其他的手段,現在面臨的港島迴歸,是不是這對婦女已經有了打算,他們家的生出口港島。
老欣霄沒辦法和,律師解釋,那些器材的來源。
不過他的爸爸很上道,只說是女兒感覺到這個工友不對勁,他說了,爲了女兒的安全,他只能花了大價錢買了這些器材。
律師在心裡嘀咕,你這個父親也太寵女了吧?
不愧爲老闆,在安全上舍得花錢。
也幸好捨得花錢,要不然沒辦法取到這樣的證據。
只能會像對方自認倒黴,簡單的道歉了事。
刻意的陷害對方,這又是另外的嚴重事件。
父女倆和律師,又去了某個單位,把一些證據,和某些工作人員證實,這件事父女倆在某個單位出來之後,交給了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