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90章 沫沫的躥升
網上,關於鬥音主播沫沫演唱譚越新歌《起風了》的新聞不斷髮酵。
網友們的討論越來越多。
微博上,
“譚越老師的新歌真好聽。”
“是那首《起風了》嗎?我也聽了,確實非常好聽。”
“我已經很久沒有被一首音樂打動了,但這次聽《起風了》,我特麼竟然哭了,而且當時我女朋友就在身邊,我草,勞資鐵血猛男的形象簡直瞬間崩塌了啊!”
“嘶,你這還是好的,我當時跟我相親對象在一起,我也聽哭了,然後……然後我就又失去了一次相親的機會,跟我相親的那姑娘……說我是色狼……”
“樓上的兄弟,你藥想開一點啊,你並不少失去一個相親對象,而是你增加了相親經驗,而且,唱譚越老師新歌的主編確實漂亮的很,你總聽着漂亮主播看,難怪人家覺得你是個色狼。”
“沫沫長得那可真是一個俊,哈哈哈,我已經鬥音上關注她了。”
“是啊,這姑娘又漂亮又可愛,我也在鬥音上關注她了,以後咱們都是她的粉絲。”
“對,這個沫沫不愧是娛樂圈的藝人,質量可是比那些鬥音上的網紅強了一大截!”
“是啊,不管是顏值還是才藝,沫沫的水平可是要比那些鬥音上的網紅主播強了十萬八千里。”
“十萬八千里是有些誇張了,但確實是雲泥之別,不說長相上的差距,單單是唱歌時候的水準,沫沫就比鬥音上那些人強了不是一星半點。”
“我在聽沫沫唱《起風了》的時候,真的很被打動,眼前彷彿真的有一個白髮蒼蒼的老爺子,在多年之後重新回到了故鄉,回憶少年的經歷,感慨萬千,這是真的有感情的……現在鬥音上不少網紅都在跟風唱《起風了》,但明顯不如沫沫,都太呆板了,機械性的唱,和沫沫比不了啊。”
除了微博外,貼吧裡,論壇上,關於《起風了》和沫沫的話題都很高。
一方面,確實《起風了》和沫沫的質量好、熱度高,網友們樂於討論,另一方面,則是少不了幕後有人推波助瀾。
幕後的人自然就是璀璨娛樂公司。
爲了將影響擴大,璀璨娛樂公司公關部門可是找了很多家媒體、水軍、營銷號。
這是娛樂圈慣用的手段,璀璨娛樂公司也不能免俗。
不過,無論是任何營銷手段,想要達到理想的最佳效果,所依託的最重要因素還是這件事或者人的本身是否具有話題性,也就是事件或者人的“質量”如何。
這一次,無論是譚越的新歌《起風了》,還是主播沫沫,質量都是沒的說。
所以營銷所取得的效果,也是極好的。
週三,上午。
十點三十分。
一則消息如龍捲風一般在璀璨娛樂公司席捲開來,驚掉了一地眼球。
剛剛出道不過三天的沫沫,被收錄進三線公衆人物榜單了!
三天從一個出道新人,晉升成爲三線公衆人物,這是什麼概念?!
讓那些所謂的娛樂圈天才情何以堪?
當初譚越爲了進入公衆人物榜單,也是費了一番功夫,而且還被人說年少有爲,晉升速度快。
好傢伙,和現在的沫沫一比,簡直瘋狂的被摁在地上摩擦。
“沫沫成爲三線了啊。”
“天吶,這是我見過晉升速度最快的新人了!這出道才幾天啊?就成爲三線了?!”
“嘖嘖嘖,簡直恐怖如斯!”
“你們也不看看沫沫是誰的人,譚總的人啊!”
“沫沫天時地利人和都佔了,這真的是氣運了,譚總的新歌,咱們公司力捧的風口,這幾天網上鋪天蓋地的都是關於沫沫的新聞和報道,要說裡面沒有咱們公司的推動,我是肯定不信的。”
“是啊,一首歌直接進三線,印證了那句話,跟着譚總有肉吃。”
“唉,當初公司成立新部門,我覺得不太穩當,就沒申請調過去,現在有點後悔了。”
長安大廈,五十七層,這是公司藝人經紀部門所在樓層。在這裡出現最多的,就是經紀人和藝人了。
一間寬敞的練習室中,一支女子團體組合訓練後,正背對着兩米高、七八米長的鏡子,坐在瑜伽墊上休息、閒聊。
“我聽說,那個沫沫已經進入三線公衆人物榜單了。”一個黑長直妹子面帶豔道,“咱們連出道都還沒達到資格呢。”
旁邊一個大長腿女團成員點頭感慨道:“這人和人啊,真不能比,我聽說這位沫沫以前是譚總的助理,從來沒做過專業訓練,直接就是C位出道。”
提到C位出道,在場衆人都是微微沉默。
幾年默默無聞的練習生,不就是爲了能成功出道嗎?最好的就是C位出道,因爲C位出道,公司給的資源傾斜力度,是其他段位遠不能相比的。
同樣是人,但命不同。
沫沫的出道資源,比之C位出道,還要高出一大截。
這些女團成員們都很羨慕,但也知道,這是羨慕不來的。
另外一名桃花眼的女團妹子道:“新媒體部門那邊剛剛打開局面,估計後面會需要不少主播,我都想申請一下了。要是有機會能唱一首譚總的新歌,那以後的發展,真的是會順利太多。”
黑長直妹子道:“唉,我們到公司做練習生,每天那麼辛苦的訓練,是爲了以後出道做明星啊,如果要做主播,何必到這裡來呢.反正我還是想安安穩穩的來。”
幾個人說話的時候,還有一個一直低頭沉默的女孩子一直沒有張嘴。
“小月,你想什麼呢?怎麼不說話?”大長腿妹子向一直沒有說話的女孩問道。
女孩擡頭,露出一張精緻臉蛋,甜甜一笑,道:“你們說的我都聽着呢,不過我覺得沫沫真厲害,不知道我什麼時候才能登上公衆人物榜單。”
說着,女孩臉上露出了憧憬。
和女團其他成員不同,女孩名叫姜月,因爲家境貧困,高中沒有讀完,就出來打工賺錢了。
這種沒學歷的小女孩,找工作是比較難的,但姜月容貌嬌美去面試工作的時候,倒是一個加分項,在幾家大牌店裡做過銷售賣衣服、項鍊。幾年之後,姜月見增長,覺得不能再那麼下去了。
思來想去,姜月辭了工作,也算是追一下童年時候的明星女團夢,打算一頭扎進娛樂圈這個洪流裡。
進了璀璨娛樂公司,不過她畢竟是半路出家,和女團中的其他成員比,還是有不小差距的。
大長腿妹子安慰道:“小月,你雖然底子薄,但你漂亮,這是先天的優勢,很多人想要都沒辦法呢,只要你肯努力,以後一定能登上公衆人物榜單的!”
周圍其他人也都安慰姜月。
不過,至於姜月能不能真的成爲登上公衆人物榜單,成爲三線公衆人物,誰也不敢保證。
雖說三線公衆人物是三線,聽着好像比較差,但實際上,只要能登上公衆人物榜單,哪怕是三線,也很優秀了,娛樂圈這麼多人,百分之九十多的是不入流的小蝦米,可能終其一生,都不會被多少人知道。
即使是進入三線公衆人物榜單,那也是有一定難度的。
而且,衆人都知道姜月有一個大缺陷,甚至對她以後在娛樂圈的發展都有很大妨礙,那就是姜月的身高問題,姜月的身高是一米五二,即使穿了增高鞋,比其她穿平底鞋的女團成員,也要矮了一個腦袋。
娛樂圈女藝人想要火,身高怎麼也要在一米六五以上.姜月,差的有些遠了。
圈裡圈外,譚越和沫沫被很多人討論着。
作爲出道僅三天就晉升三線的新星,沫沫的事蹟,連娛樂圈很多新聞媒體都主動的進行報道,這很有話題性,而且沫沫唱的是譚越的新歌,還能和譚越扯上關係,這些媒體記者都精明得很,無利不起早,沫沫本身就有話題度,再加上譚越,這流量不會小。
而譚越則更是名聲大噪。
一個剛出道的新人,唱了一首譚越的歌,就一躍晉升到三線公衆人物的行列中。譚越儼然是一名點金聖手的模樣。
很多歌手都把目光投向譚越,希望能唱他一首歌。現在網上所謂“譚越出品,必屬精品”的口號越喊越亮。
但這些人的想法打算註定是要落空了,璀璨娛樂公司內部的歌手想要唱譚越的歌還求不到,更何況公司外的人了。
京城,長安大廈,五十八層,音樂部門所在樓層。
譚越黑色西裝筆挺的從電梯中走出來,沿途工作人員紛紛向其打招呼。
“譚總好。”
“譚總。”
“譚總上午好。”
譚越笑着點頭回應。
等譚越走遠了,衆人才小聲議論。
“我聽說牛老師找譚總邀歌,被譚總給拒絕了。”
“嘖嘖嘖,譚總的歌那是能輕易給人唱的?不用想,肯定得被拒絕。”
“唉,譚總低產啊,要是高產的話,估計咱們音樂部門還能往前邁一大步。”
“那也不一定,低產才能保證質量嘛,如果保證不了質量,高產不要也罷。”
“就是啊,不能砸了自己的招牌,我現在每聽到有人說‘譚總出品,必屬精品’的口號,我都覺得與有榮焉。”
“唉,老天爺太不公平了,把這麼多才華都給了譚總,又會做節目又會做音樂的,一般人能有譚總一半的才華,也能混的風生水起啊!”
“我覺得譚總應該專心做音樂的,他的每一首歌都好棒,要是專心做音樂.唉,譚總做節目的成績好像更突出,糾結。”
來到錄音棚,沫沫正在唱歌。
譚越拿起一副耳機帶上,聽沫沫唱歌。
譚越挑了挑眉,因爲沫沫唱的這歌,他熟啊,就是自己穿越到這個世界後的第一首歌《年少有爲》。
沫沫這幾天,一有時間就來練歌,她是一個做事很認真的人,現在真的要出道了,那就要努力做到她所能做的最好。
譚越聽完沫沫唱的《年少有爲》,輕輕點了點頭。
唱得不錯,比以前的唱功強了一大截,而且沫沫通過《起風了》,似乎找到了一個唱歌的不錯的方式,她現在唱的歌,給人的感情,不再是唱歌機器,而是歌聲裡有感情在傳播。
譚越不知道的是,沫沫確實在唱《年少有爲》的時候投入了感情。
她把自己想象成譚越,很喜歡很喜歡齊雪,但兩人的差距越來越大,當差距達到無法跨越的時候,也預示着這段感情的破裂。
假如自己年少有爲,能跟上齊雪前進的腳步,一切會不會不一樣呢?
而且沫沫和譚越熟啊,代入的很強烈,以前沒仔細想過這方面,現在好好替老大想了想,沫沫頓時就覺得老大好可憐,心疼自家老大。
沫沫唱完,輕輕嘆了口氣,狀態慢慢從歌曲中抽離出來,但沒有完全抽離出來。
她用自己悟到的野路子方法唱歌,效果還是不錯的,但也有一個缺點,那就是太投入了,對外界的人和物,感知會降低很多。當她目光轉向外間的時候,就看到老大正微笑看着自己,被嚇了一跳。
沫沫眨了眨眼,看着與她隔着一道玻璃的譚越。
他優秀、成熟、穩重,是一切好的代名詞。
老大從一個平庸的小策劃,成爲現在聲震娛樂圈的大佬,只用了一年多的時間。
外人只能看到譚越表面的風光,但卻不知道表面風光下,有多少道疤。
鳳凰涅槃,浴火重生,說起來容易,但這其中的痛苦,就彷彿用石磨把一個人的性格碾壓成碎末,然後才慢慢拼湊重組出來一個新的人格。
沫沫想到這裡,眼睛微微泛紅,鼻頭也有些發酸,擡腿快步向外間走去。
譚越站在外間,正準備誇讚一番沫沫唱得好,就瞧見這丫頭拉開玻璃門,然後就快步朝自己奔了過來,然後,就張開雙手,要將自己給抱住。
譚越一驚,連忙伸出手,頂住沫沫的腦袋,讓這丫頭難以寸進。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