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八角草本尊整整找了十年,小女娃,別敬酒不吃吃罰酒。”吳三刀很不耐煩,渡劫中期的恐怖靈力四散,霸道的說了一句,“趁我現在心情還算好,快點將那八角草給我,我還可以付給你三倍的靈石。”
“在這兒靈水鎮我會怕你?”姜曼果斷拔出佩劍一指吳三刀,分神後期的靈壓充斥四周,“真當我尋酒姜族柿子捏的?”
吳三刀眼中閃過一絲差異,看她骨齡也纔不過百,便已到達了分神後期,這小女娃的修煉天賦竟如此恐怖。
外面兩人越吵越激烈,兩人已經拔劍相向,周圍也聚集了不少看戲的人。
當初姜曼去按照林峰所寫購買十三香的材料,正好碰到這株千年八角草,剛剛買下便被遠處的吳三刀給攔下,打算出雙倍價格強買強賣。
以姜曼的性子怎麼可能答應,況且還是製作那秘製調料,這關乎到驛站的存亡。
轟隆轟隆!幾十名身穿黑甲、手持長矛之人包圍店鋪,那黑甲上用赤紅的顏料寫着一個大大的鬥字。
“任何人不準在靈水鎮內爭鬥!”一身起黑馬的男人表情嚴肅的看着姜曼與吳三刀,“兩位不知道本城規矩嗎?未經允許擅自在城中打鬥者,逐出城外,打斷雙腿!”
男人名叫博靈,乃是合體前期的實力,職位是靈水鎮鬥管局的巡邏頭頭,負責城中一切打鬥事件,頂頭上司便是靈水鎮城主靈天傲。
被這羣人糾纏上十分麻煩,姜曼冷哼一聲將手中長劍收起。
“既然不能打鬥,那我們便鬥廚藝如何?”吳三刀朝着博靈平靜的看了看,“比做菜總沒有違背城規吧。”
博靈高高在上的坐在馬背上搖搖頭,看着吳三刀破舊的衣服,眼中閃過一絲嫌棄。
“我憑什麼跟你比?”姜曼不耐煩的看着吳三刀,“快走吧,這八角草你就別想了,我還得研究新調料,必須用到此物。”
“我看你這是驛站對吧。”吳三刀眯着眼道,“在此地與我進行一場廚藝對決,我要是贏了這千年八角草歸我,輸了,從此往後百年的食材我都給你包了,而且我敢保證都是最高品質的。”
聽得食材全包姜曼頓時來了興趣,百年的食材少說怎麼也得幾千塊上品靈石了,不過看吳三刀這穿着破破爛爛也不太像有錢的樣子。
“可以是可以,但我憑什麼相信你?”
“那就決定了,正好鬥管局巡領在這兒,也可以當個見證人。”吳三刀嘴角微微一笑,從懷裡將一塊金色的令牌舉在空中,“至於憑什麼,就憑它。”
那金牌巴掌大小,上面的麒麟圖案雕刻精細栩栩如生,背面寫着一個大大的李,正當中用黑色神駿的字體寫了一個大大的“御”字。
什麼?!此牌一亮,衆人皆驚呼一聲。
“怎麼,一個小小的巡領還要本官親自請你下馬?”博靈嚇了一身冷汗,當即從馬背上滾落,“對,對不起,小人有眼不識泰山,竟不認得上使。”
衆巡查官員直接跪在地上,齊聲大喊:“吾等靈水鎮鬥管局巡捕恭迎上使!”
這塊令牌,乃是李王朝的宗親或者深得李皇賞識的大臣才能擁有的,這就是權利與高貴的象徵,只要有此令牌,就是靈水鎮城主都得叩拜。
洪荒大陸分爲好幾塊區域,每塊區域中擁有無數的國家、宗門與族羣,李王朝佔據大陸南部擁有龐大的領土,像靈水鎮這種的邊陲小鎮,只不過是九牛一毛而已。
“吾名吳三刀,乃李王朝御膳房主廚,同時也是李皇宗親!”吳三刀扭頭撇了一眼博靈,“還不快去給本親王準備材料?”
“是是是!”博靈點頭如搗蒜,當即騎着馬匹離開。
按照規定,李王朝給予博靈這些人俸祿,當下屬碰到頂級高層必須畢恭畢敬的行禮,只有這些人才有資格行禮,對於普通的修仙者,卻沒有此規定。
“woc,真的是吳三刀,那個廚神吳三刀?!”人羣之中出現一聲驚歎,“南刀北劍兩位廚神中的那個南刀!”
周圍瞬間炸開了鍋,所有人議論紛紛。
“真的是廚神!那個傳說中憑一手燒烤廚藝擊敗大陸南方無敵手的男人?!”
“我聽說他取得南方第一廚神的名稱後與李皇嘗過他的菜被他廚藝所折服,當即結拜成爲異姓兄弟,封爲親王,現在的他可是各國皇室的紅人啊!他怎麼會出現在這兒?!”
“傳說中的食神啊!如果能吃上他一手招牌烤肉,讓我少活三千年都行!”
……
“怎麼樣,小姑娘。”吳三刀看着有些猶豫的姜曼戲謔一笑,“該不會怕了吧,放心,別說我欺負你,作爲前輩我可以讓你三個時辰。”
“讓個錘子讓,根本就不在一個水平線上,明擺着欺負人。”林峰呲着小奶牙嚶嚶嚶道,“在,有本事個老子比咬合力?”
“怎麼樣?”吳三刀坐在地上,臉上充滿傲氣,“小姑娘,這下可以相信我了吧,百年的最高品質食材,每年至少可值千塊上品靈石。”
條件挺誘人,但凡是個有腦子的人都不會比。
正當姜曼想要拒絕時,童稚般的聲音嚶嚶嚶道:“跟他比,百年的食材啊,不香嘛!”
說完給了姜曼一個自信的小眼神:“相信我,絕對可以虐爆他!”
看着那吳三刀自傲的樣子,想想廚神稱號,姜曼心裡激發出鬥志點頭:“好,比就比,現在就比!到時候輸了可別賴賬。”
“好。”吳三刀眼中閃過戲謔的神情,“吾從五年前開始遊歷大陸,你還是第一個答應如此爽快的。”
“但我有一個條件。”姜曼淡淡道,“所做菜的種類,我選,我們這只是個驛站,不及皇室種類繁多。”
吳三刀自傲一笑,雖是便面和藹可親,但眼中確是深深的鄙夷:“可以,小姑娘你叫什麼名字,在場差不多有百人,做上百份,如果你這味道能讓五人覺得勝於我那這場比賽,便算你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