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邊:電腦問題還沒解決,可能要在星期六才能搞定,我比大家都還急,這章是我在辦公室裡偷偷搞出來的,大家先將就看着,先解決下近渴,另外PK榜希望手裡有票的兄弟們支持一下)
第九十六章 患難與共(上)
回到新樂園已是夜深。
沈昆一走進寢室就倒頭躺在牀上,雙眼盯着天花板發呆。
來到上海的日子不短了,這也就意味着距離回C城的日子也不遠了。
一想到這次他竟然會帶着燕樂琪一起回去,心情就莫名其妙一陣激動,這還是一個女孩子願意跟着他遠走他鄉,從某種程度上來說,這好比一對戀人即將面對情定終身的時候。
上鋪的葉雲飛忽然翻了個身,喃喃道:“沈昆,剛纔有人來找過你!”
“哦?”沈昆問道,“是誰?”
葉雲飛道:“不認識,從來沒見過,他說他姓麻,叫麻風病,還說你一定認識他!”
沈昆猛的從牀鋪上跳了起來,瞪大了眼睛:“他在哪?”
葉雲飛道:“他說你如果在晚上10點鐘以前回來,就讓你去四號門的音樂城酒吧找他!”
葉雲飛話一說完,沈昆就一陣風似的飛出了寢室門。
音樂城酒吧距離新樂園宿舍並不遠,但是氛圍卻和學校相隔太遠。
這裡燈光蒙朧,氣氛曖昧,形形**的男男女女都坐在大廳四周,大廳中央是塊狹小的舞池。
如果不是爲了見到老朋友,沈昆一般情況是不會到這種地方來的。
酒吧雖嘈雜,但還好沈昆一進門就聽到了久違的聲音:“哈哈,吾皇萬歲萬萬歲!”
“馬愛卿!”沈昆高興的大叫一聲。
馬峰正歪坐在靠大門的一張桌邊,一看沈昆跑來,順手推開了依在自己身上的兩個花枝招展的女郎,走了上來。
“哈哈!”一看見沈昆,馬峰就開始傻笑。
沈昆也開始傻笑。
久別的朋友,他們問候的方式雖古怪,但也只有他們才能體會其中的韻味。
許久,兩人才緊緊的握住手,彷彿再也不願鬆開。
“我日,弄得跟兩個女人似的,來來來,坐下喝酒!”馬峰拉着沈昆找到位置坐下。
沈昆看見桌上放着兩瓶標識是英文的洋酒不禁皺眉頭:“麻瘋,你小子發財了呀!”
馬峰大笑:“我就算髮財了也不會忘記你的!”
沈昆暗暗一陣感動,馬峰這句話的確發自肺腑。
從小到大,他們兩個人不但是最要好的玩伴和朋友,而且自沈家出事以後,馬峰這個朋友無論從精神上還是經濟上都幫助着沈昆。
如果要沈昆回答他最好的三個朋友是誰,那麼葉翔首選第一,仇天也許是第二,但馬峰絕對是第三!
“去,去陪我兄弟喝酒!”馬峰不知又從哪裡叫來兩個更加濃妝豔抹的吧檯小姐。
“別了別了!”沈昆趕緊擺手,“我自己喝!”
馬峰哈哈大笑:“皇上還是那麼清高呀!”
沈昆不好意思的臉紅了紅,他當然不是那種隨便的人。
馬峰點點頭:“來,喝酒,咱哥倆很久不見了,今天說什麼也要喝個痛快!”
“好!”沈昆舉起杯子就仰頭。
半瓶伏特加下肚,沈昆就有點飄飄然了。
“瘋子,你是怎麼知道我在這裡的?”沈昆問道。
馬峰笑道:“翔哥告訴我的,他讓我來找你,順便告訴你,天哥已經準備好了一切,等你一回去,立即組隊報名參加今年的CPL!”
沈昆驚訝道:“你都知道了?”
馬峰點點頭:“不但知道,而且過幾天我會和你一起回去!”
沈昆更吃驚了:“你也要回C城?”
馬峰笑道:“不錯,我也要回去!”
沈昆道:“你也要參加CPL?”
馬峰沒有說話,只是拿起酒杯,目光落向大廳裡各色迷亂的燈光中,他的眼睛顯得很低沉:“昆仔!”
沈昆沒有回答,馬峰向來玩世不恭,很少看見他這麼深沉。
馬峰緩緩道:“記不記得讀大學通宵CS的時候!”
“記得!”沈昆點點頭,他想起自己和馬峰在武漢大學讀書的時候,他們兩個臭小子讀書不認真、又是窮光蛋不敢去追女生,兩人每天晚上的樂趣就是跑到學校外的網吧包宿通宵玩CS。
儘管他們的水平很菜,但是CS卻給他們兩人留下了無數難忘的時光。
沈昆記得2004CPL世界總決賽的時候,MDK一路勢如破竹,在敗者組和瑞典雄鷹Team9狹路相逢,林一率領着他的MDK經過整整四個小時的激戰,終於在億萬觀衆的關注下擊敗了Vesslan率領的Team9,那場比賽他就是和馬峰一起在網吧裡觀看的。
回到寢室,兩人都因爲太過激動而久久無法入睡,馬峰這個時候也很深沉的說了一句讓沈昆印象很深的話來:“我希望將來能成爲像林一那樣的明星,爲我們國家爭光,做一個優秀的CS選手!”
沈昆一直以爲馬峰這句話是個玩笑,但是馬峰現在卻當了真:“昆仔,我和你回去,我要去參加CPL!”
沈昆忽然笑了:“瘋子,你是不是真的瘋了?你那個菜鳥水平也能行?”
馬峰面色嚴肅的看着沈昆,道:“我沒有瘋,老子說的是真的!”
沈昆不說話了。
馬峰忽然道:“畢業這一年多,我一直都沒放下過我的CS,我認爲我現在的水平足夠征戰CPL了!”
沈昆忽然也覺得馬峰的話有道理,自己也不過才幾個月,CS水平就突飛猛進,馬峰可是一年多不見,天知道他這一年多遇上了什麼奇人怪事,水平到時候說不清楚也是石破天驚的那種級別。
沈昆道:“瘋子,你這一年多去哪兒了,怎麼連家都不回,在忙什麼?”
馬峰的臉上忽然掠過一絲自嘲的笑容,他端起酒杯猛的喝了一大口,喃喃道:“昆仔,我問你,你以前最大的願望是什麼?”
沈昆愣了愣,他實在弄不懂馬峰爲什麼要這麼問,但他還是老實答道:“將來開間大公司,掙很多很多錢,娶個美女做老婆,然後舒舒服服的過一輩子!”
馬峰哈哈大笑,笑得好像連眼淚都快流出來了。
沈昆更加不解。
馬峰看着沈昆,喃喃道:“昆仔,我比你先畢業,畢業後我運氣還是算不錯,這一年多,我經歷得不算多也不算少,我發現,錢原來不是那麼好找的,你覺得呢?”
沈昆低了下頭,馬峰不但說得對,而且簡直是他媽說得太對了。
這就是他的初衷,找錢、掙錢、賺錢!
爲什麼要這麼做?因爲像他們是男人,男人除了奮鬥這條路就別無選擇,可是現在這個世界未必就是有耕耘就有收穫的,因爲這個世界並不是他們在大學時想像中那麼美好那麼公平,也許,只有在那個兵刃相見、黑白分明的世界裡一切纔是公平的。
沈昆點了點頭,苦笑道:“是,我他媽要是開公司的時候都不知道自己還活着沒有?”
“人就是他媽有想法,人才不甘心,所以我纔會來找你,我和你一起回去,咱們兄弟一起轟轟烈烈的大幹一場!”馬峰終於放下酒杯,肅然道:“爲了我的夢想,我願意放棄我的工作!”說這句話時,馬峰的眼睛閃着光,和酒杯裡的光一模一樣,鮮豔、明亮、耀眼,令人不得不相信他的決心和勇氣。
沈昆再次受到了感染。
他到現在才發覺,自己的朋友,無論葉翔、仇天還是馬峰,他們雖然看上去都是平凡的人,可是他們無論做什麼都從未放棄過自己的理想,他們無論怎樣在這個塵世中掙扎,他們都沒有放棄過自己的信仰。
也只有像他們這樣的男人,纔是真正的男人。
沈昆不禁道:“你就這麼有信心能在CPL上賽出好成績!”
馬峰道:“那不重要!”
沈昆道:“哦?”
馬峰道:“能不能打出好成績是一回事,去不去又是另外一回事!”
聽到這句話,沈昆立即向馬峰投去了欽佩的眼神。
馬峰嘿嘿一笑,道:“翔哥已經把這段時間發生的事都告訴我了,對了,你小子可別忘了,你們現在缺少一個領隊和贊助商,贊助商估計是很困難,當然,我可以私人贊助,條件是我必須當領隊!”
“哈哈哈!”沈昆大笑,舉起酒杯,“幹!”
“幹!”馬峰的豪氣也發作了。
兩人也不再顧忌什麼,迅速狼喝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