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49章 寶刀入手
果然如莊南甲所言,篤信察並不要求賣家簽名,但畫個血押必不可省。
篤信察首先按上了手印,夥計取一根長針過來,要遞給燕三郎,千歲卻擺了擺手:“拿開,太不衛生了!”
話音剛落,骨鏈就從她袖底探出,鑽進燕三郎手裡:“你自己動手。”
身爲木鈴鐺器靈,她不能主動傷害燕三郎。
少年也明白這個道理,抓起骨鏈尖端,在自己左手無名指上刺了一下,趁着血珠冒出,在契約上按下手印。
這樁買賣就算達成了,七十靈幣入囊,另有七件寶貝寄賣。
篤信察拊掌笑道:“恭喜兩位,可以選購心儀的寶物了,買和賣都不收取手續費。”
燕三郎禮貌作別,就與千歲返回前廳。
那幾枚靈幣握在手裡,總有一種奇怪的感覺,彷彿這東西還很鮮活。
寶刀“赤鵠”的發賣也接近尾聲,出價遠不如之前踊躍了。當然這也是麒麟軒的伎倆,把一件寶物的發賣拖長時間,這樣圍過來看熱鬧的顧客也就越多,能給店裡招徠更多生意。
現在“赤鵠”的身價已經擡高到四十靈幣,垂涎它的人都要三思。武器雖好,價格卻已經擡得很高,買了它之後,還有沒有餘力選購心儀之物?
要知道進入迷藏國的海客一般都有明確目標,知道自己想要買什麼東西回去,很少有人是p完全抱着隨意遊逛的心態而來。那麼在目標沒有達成之前,手裡的靈幣是要掰算着花的。
如果意外購入這把寶刀,辦正事兒的錢會不會短缺?畢竟每一枚靈幣的身後價格都要附加一個“萬”字。
價格只到四十三靈幣就跳不動了。
“赤鵠”看起來着實是好刀,但它沒甚名氣,並不是名人曾經配過的寶刃。花四十多萬銀子買一把名不見經傳的刀,划算嗎?
就在這時,燕三郎擡了擡手:“五十靈幣。”
王炸!周圍立刻起了一陣小小的騷動。
五十萬兩銀子,買一把刀!
沒人再出價了。夥計站在原地問了兩聲,耐心等了幾息,發現沒有更高價出現,於是揭開水晶罩,將“赤鵠”捧到燕三郎跟前。“恭喜這位客官,入手寶刀一把。”
燕三郎在衆人豔羨的目光中揭開封符,執起長刀。
這半年來他身高猛長,才能提動這把長三尺三(一米)的寶刀而不顯滑稽。握住刀柄時還無所覺,燕三郎隨意挽了個刀花,異樣隨之而來。
這把刀像是突然活轉過來,掙扎着要從他手裡躥出去,勁道大得驚人。燕三郎在這瞬間甚至生出錯覺,手裡抓着的哪裡是一把刀,分明是一尾活鱷、一頭猛禽!
現在他終於明白,長刀爲什麼要以符紙來封印了。
一不小心,它就要身化長虹飛走,真是刀如其名。燕三郎手上使力,五指牢牢將它扣住,強行塞進了儲物戒中。
大庭廣衆之下不合適,回頭再收拾它。
他將寶刀收起,旁人就瞧不着熱鬧了。大家都穿着罩袍蒙着臉,來回走動幾下就誰也認不出誰了。
“赤鵠”熱拍引出的漣漪,很快就平復下去。麒麟軒又恢復了常態。
燕三郎在軒裡轉了兩圈,大開眼界,但一時半會兒也沒相中甚寶物。賣掉赤弩之心賺來的七十靈幣一口氣花掉了五十個,他是精打細算的性子,餘下的錢可不打算亂花。
千歲卻逛得津津有味,這時就指着高處一隻小甕道:“瞧瞧這個!裝進清水,就能倒出美酒哩!”
燕三郎定睛一看,這是個黑陶甕,外表平平無奇,但甕身上有倆大字:
酒泉。
再看標籤說明,此物就名“酒泉”,莫看甕身小,可入清水五百斤。只要稍許沉澱,它再倒出來的就是佳釀!
更奇特的是,留置的時間越長、陳釀的年頭也越長。如果放上百日,就能釀出五十年陳酒,香醇雋永,滿口留香。有識趣者,同時會釀入青梅或者桂花,給陳釀再添風味。
“世間無奇不有啊。”不獨是燕三郎,許多人見到這件小物,也在嘖嘖感嘆。不過“酒泉”的大容量只能裝水,不能置物,否則應該就有人打算把它當作儲物空間買去了。
“我要!”千歲看着它兩眼發光,“隨時隨地都有好酒喝,想想豈不美哉。”
燕三郎皺眉:“這東西,不值萬兩銀子吧?”靈幣的最小單位是一,也就是說,無憂谷裡成交的任何一樣東西,身價都不會低於一萬兩銀子。
就算他把這甕子買回去釀酒,得賣上多少年才能賺回那一萬兩?
“你這人。”千歲橫了他一眼,“這是閒趣,懂麼?”
這就是奢侈品啊,誰買奢侈品是考慮性價比?
“不懂。”他只知道“好鋼要用在刀刃上”。
“我就要這個,你給我買不?”她眯起的鳳眼暗藏殺氣。
燕三郎毫不猶豫:“買!”
他沒看出這玩意兒哪裡好,橫豎他也不嗜酒。可是千歲想要,那他就肯掏錢。說起來這也是她的錢啊,赤弩之心是她私藏多年的寶貝,爲了他能入手“赤鵠”,她毫不猶豫就拿出來賣掉了。
阿修羅雖然嘴上從來不說,可他知道她對自己着實是好。
不過燕三郎纔剛要張口,已經有個女聲脆生生開了價:“一靈幣!”
哎?這玩具還真有人買?
衆人循聲回首,看到一個身材嬌小的海客,袍子罩在她身上顯得又寬又大。
千歲並不生氣,只是咦了一聲,然後扯了扯燕三郎的袖子:“蘋果精?”
兩人耳力好,都能聽出這是竇芽的聲音。
小姑娘怎麼跑來競拍這個東西了?
燕三郎低聲問女伴:“還要麼?”
“不要了。”千歲嘟起嘴,有些不開心。但是這東西一靈幣拿不下來就不值得再加價。
二萬兩銀子買個玩具,不划算啊。
這筆賬別人也都會算,所以竇芽出價以後沒有人再跟進,誰的錢也不是大風颳來的。這樣過了十幾息,店裡的夥計就宣佈此物歸竇芽所有了。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