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某地商場———————
櫻比較擅長做菜,所以來商場購物。
看見興和萱在購物,嘻嘻哈哈,打情罵俏……
櫻看得有些失神,看到的萱,好險惡,可是人家是被陷害的人。呵呵!
櫻低下了頭,在他心中,我是什麼樣的人呀!
在遠方的興看見了櫻。
“櫻!你也在這呀!”興再也沒有避開櫻,“我們一塊兒吧!”
興招了招手。
“額?”
櫻走到興身邊,低頭不語。
萱有意說:“櫻,雖然你要把我推下懸崖,但是我不怪你!”
呵呵,把你推下懸崖?TM好險惡————————by櫻。
櫻恨恨的擡起頭,說:“我就不打擾你們了。”
“但是,”櫻頓了一下,“請你自重,萱!”
在櫻要轉身的一瞬間。
萱險惡的摟住興的脖子,火熱的吻上了興,封住了他的脣。
然而興竟下意識的推開了萱。
興並不留戀萱的吻。
“祝你們幸福。”櫻說的話好痛苦。連轉身的背影都那麼痛苦—……
呵呵,祝你們幸福。我放棄!————————by櫻。
興望着櫻的背影,想起了櫻唱的《紅玫瑰》,好心痛……
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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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S:薰櫻錯了……薰櫻不能每天都更了,看着辦吧!薰櫻看小說,女主喜歡的男主與別人接吻是犯了薰櫻的大忌!可是在薰櫻寫的小說就出了這樣的事情,大家會怎麼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