番外篇 聽說 254 番外之歐銘宇(自白)
番外之歐銘宇(自白)(2170字)
我確信,這些話她永遠也不會聽到。
你相信緣分嗎?在你的生命中會出現能夠莫名其妙吸引你目光的那個人,猶記得第一次見到她的時候,是在澳門的街頭,她坐在那兒哭得好傷心,那些晶瑩的淚水彷彿有着一種魔力,能夠吸引我的視線,牽絆我的心。
那時候,我在想,她是因爲失戀?還是受了什麼委屈?讓她哭得這麼傷心的人一定不是什麼好人,確實,後來,讓她流淚最多的人就是我,也確實我不是好人!
我是爲了報復童家而接近她的。
我知道,她幾乎是第一眼就愛上我,她的眼神和舉動說明了一切,可是我不愛她,不能愛她。
我用謊言編織了一個愛情的夢,讓她傻傻的陷入這個圈套,可是陷阱去的又何嘗只有她一人?每一次看見她落淚,總會情不自禁安慰她,逗她開心,害怕她受到傷害。
我不能愛她,是的,命運註定了我們是不能相愛的,我必須時時刻刻都提醒自己,於是,我恨她的天真,恨她的微笑,恨她每天傻傻的等我回家,更恨她總是用善良的眼神望着我……
我想要把她征服在我的腳下,卻自己蹲下來與她平視……
這場遊戲裡,我失去了自我,我每天都喝酒,喝得爛醉,後來,她知道一切的事情,她用怨恨的眼神瞪着我,我開始害怕……
我害怕她會離開我,我害怕她再也不愛我,於是我用了最殘忍的方法就是威脅她,強迫她,甚至是將她禁錮在自己的身邊。
可是,這個溫柔的小女人骨子裡還是透着倔強的,她選擇了自殺來逃離我,天知道當我看見她在我面前墜下樓的那一刻,我整個心都麻痹了,窒息了。
一股隱約的感情告訴我,我似乎在不知不覺的愛上了這個女人,這個被我傷害得遍體鱗傷的女人,可是傷害已經存在,我能怎麼辦?
明明知道不能愛,卻深陷其中無法自拔,當我知道她想要離開我的時候,我更是失去了理智的去掠奪她,傷害她。
我承認,我的愛是扭曲的,我恨不得用一個金絲籠將她圈在身邊,我自以爲是的認爲,這樣就能擁有她一輩子。
可是,那一場車禍還是將她帶走了。
車禍後,我一直不願意相信她已經離開我了,我開始尋找她,尋找她的身影,我不敢再回到這個別墅裡,因爲這裡有她的淚水,笑臉。
一個月只靠酒維持生命的我,被送進了醫院,差一點就瀕臨死亡,媽得知這個消息後,將我的孩子送回來,讓我知道我還有我最親愛的寶貝們。
我愛我的孩子,把我對他們媽媽的愛毫不保留的轉到了他們的身上。
就在我開始接受,她的離去時,上蒼開了玩笑,讓我遇上了一個神似彤彤的女人,她叫夏小櫻,她簡直是個謎,總是在任何時間、場合出現在我的面前,讓我對她產生了濃重的興趣。
我想,我之所以關注她,多半是因爲她身上的氣質、背影、以及那和彤彤一模一樣的聲音,我開始迷戀她,就像迷戀一場不願醒來的夢,因爲我把她當做了彤彤的替身。
後來,更離譜的是我竟然發現了這個女人就是我的彤彤,我知道她是回來復仇的,我沒有揭穿她的身份,因爲我知道我欠她的太多,而且,我早就等這一刻很久了。
很多人說我變態,是的,我承認自己變態,因爲我等着她回來報復自己,我已經做好的一切準備,哪怕她要的是我的生命,可我更多的是想要改變她冷卻的心,讓她感受到溫暖。
她弄垮了我的公司,我是知道的,藍辰問我爲什麼不審查這件事情,我淡然一笑,他是不會明白的,正因爲我知道幕後黑手是誰,我更不能把事情交給警察來處理。
後來,她的脾氣越來越大,經常無理取鬧,媽說她是故意挑撥離間,我不這麼認爲,她心裡有怨有恨,還要每天跟我一起生活,多少會心裡不舒坦,我是男人,如果連這一點我都不能袒護包容我的女人,我算什麼男人。
更何況,如果她開心這麼做,如果看到我的痛苦,她開心,我無所謂。
後來,還發生了很多的事情,我甚至被關入了牢房,等我出獄後,我見到了一個叫做穆子墨的男人,子墨,子墨。
我纔想起,她每晚睡在我身邊,夢裡迷迷糊糊唸的那個名字,就是:子墨。
是的,我對這個名字不陌生了。
可是,那一刻看見他,我還是覺得心痛,我明白了自己輸的是什麼,我也明白我輸在什麼地方,這個男人用包容、等待、溫柔、以及這些年的愛贏了他對彤彤的傷害。
而且,穆子墨,有一種特別氣質,那就是,無論他的身上有多少的光環,你會發現這個一個善良而真誠的男人,他值得讓女人託付終身。我相信這個男人是不捨得去傷害彤彤的,他一定捨不得讓彤彤落淚……
如果要比我們對彤彤的愛,我一點也不覺得自己輸給了他,但是我卻還是一點點把她對我的心輸掉了。
因爲,在對的時間內,我沒有懂得珍惜。
我恍然明白一句話,幸福,不是你狠狠的去佔有,去掠奪,而是狠狠的去珍惜……
年少輕狂的我,不懂得珍惜,我明白了沙子握在手裡,你越用力,它越容易流失。
這個世界上,除了她再也沒有誰能走進我的心裡,我承認是自己關上了心門,拒絕了所有的好女人,但無論結果怎樣,無論她最終會選擇誰,我都已經釋然了,因爲愛過她,我很幸福。
我會好好的生活,健健康康的生活,因爲我活着,她也活着,那麼我們呼吸着一樣的空氣,生活在同一片天空下,我還有什麼不滿足的?
而我對她的傷害,就懲罰我一輩子只愛她一人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