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晨,我聽見了鋼琴聲,從無知無覺的睡眠中醒了過來。琴聲像清涼的露水,滴落在我昏沉的意識裡,幫助我恢復了知覺。睜開眼睛,頭感覺還有些痛。那個熟悉的身影坐在美森瀚林三角鋼琴前,彈奏着似曾相識的琴曲。我聆聽着琴曲,這琴曲就是我昏迷前聽到的那首,貝多芬的命運交響曲。他在彈奏的是第三樂章。大音樂家柏遼茲曾經說:“這樂章是不可思議之曲。最初數節其實並不可怖,但似有人用磁力的眼光向我們凝視,使人覺得非常可怕。”
“小子,你不該攪進來的。”那人慢慢地在琴鍵上移動手指,“你知道嗎,昨晚我差點殺了你。不過既然你來了,我想我們之間需要好好談一談。”
“在談之前,我想知道昨晚是誰對我下重手來着。”
“不妨先把你心裡的答案說出來吧。”
我想了一會,頭痛並沒有造成我思維混亂。“第一個對付我的,我覺得是夏盈。如果是李俊傑動的手,我想我是不會挨後面那一下了。”
“你的理由是什麼?”
“兄弟之妻不可戲,他肯定會下重手的,雖然是他設局在先。”
“第一個對付你的不是夏盈,如果是她動手的話,你就不會坐在這兒和我聊天了。你想想,她最擅長的是什麼?”那人還在敲着琴鍵。
勾引?我幾乎要脫口而出,卻聽到肚子發出的咕咕聲。換作平時,這時應該吃早飯了。一想到吃,我想起了夏盈切的那盤梨片。“刀?”
“恩。是李俊傑先對你下的手。原因,你應該不難想到。”
我想起餐館那一幕,道:“因爲我懷疑他,這傢伙。”林俊杰下手其實並不重,看來他還把我當兄弟來着,我心安了許多。
“我想我們可以開始談正題了。”那人將面轉向我。
“第二個動手的是誰,他下手可真重。”我還是有些不甘心。
“我高看你了。你醒來的時候,我就已經告訴你了。”
“不過我希望他當面跟我說聲對不起。”我盯着那人道,“叔叔,你說呢?”
“小子,你別得寸進尺。”叔叔怒氣衝衝地道,“你能坐在這兒,已經是天大的造化了。你爲什麼不好好想想,李俊傑只帶你來酒吧,卻不帶路百曉,難道就因爲你們都學過法語嗎?”
“拜託,叔叔,你不想道歉就直說,沒必要拐這個彎子。”我說道,“我知道他帶我去,有他的意圖,而我跟他去,也有我的想法。我的直覺是他和你有些相似。但我沒想到的是他會玩這一手。”
“你沒想到的事還多着呢。”叔叔嘲諷道,“你是想到就去做,全然不顧及後果。懷疑某個人,就貿然去調查他的底細,你可知道這樣幹有多冒失,多危險。幸好你這次調查的duì xiàng 是朋友,而不是敵人。”
“我昨天是去調查李俊傑了,可我就問了一個人,是他們家以前的鄰居。不過你是怎麼知道的?”
叔叔笑道:“那鄰居是個口齒不清的老頭,你問東,他答西,結果你也沒問出什麼來。”
“你怎麼都知道?”我納悶了。
“我先不回答你的問題。你再想想,那地方,有沒有什麼讓你印象深刻的……”
“我記得沒有,”我很努力的回想着,“啊,對了,那兒原先住着七八戶人家,可昨天只看見鄰居一家,其他似乎都已經搬走了。”
“恩,你當時有過懷疑麼?”
“有,我想沒道理,只有一戶人家住着。可我看到那鄰居,就覺得很正常,一個老人,年紀那麼大了,不方便,而且老人通常比較懷舊,不太yuàn yì 搬去陌生的地方。”
“他住的房子,你有好好zhù yì 麼?”
“很破舊。房子裡面我沒jìn qù ,那老頭擋着呢。不過想來裡面也沒什麼,估計還有股臭味。”我說到這兒,叔叔莫名奇妙地揉了揉鼻子。
“你沒聞到什麼香水味兒,也沒往房間裡張一眼?”
“就算有,我也聞不出來,昨天鼻塞來着。我張了啊,可我剛探頭,他就踩了我一腳。這老頭眼不好使,也不好怪他。”
“這鼻塞來的真是時候。不過他眼不好使,你的眼神也不見得好。”叔叔笑道,“還有一個細節你zhù yì 了沒,當時颳了一陣風,把一個食品袋吹過來了。”
“是裝薯片的袋子。”我回想那隻袋子的樣子,說道:“那種薯片,在這兒只有一家超市有賣,想不到那老頭喜歡吃……”我忽然說不下去了。
“有問題了,是不?你再想想,那家超市,離這老頭家,有多遠的路程?”
“從老頭家到最近的車站,要走10分鐘,坐車到超市,需要半小時左右。”
“這老頭愛吃薯片,坐一趟車也不是不行。”
“袋子上的rì期是昨天的,而老頭說他已經有一個月沒出過門了,他沒必要爲這事撒謊。”
“恩,不錯,快接近真相了。那袋子上的時間,你還有印象沒?”
“啊,我想起來了,是14點20分,而我到老頭家是14點50分,我有看錶。”
“你的表沒慢吧?”
“沒有,”我憤憤地道,“我zǎo shàng 對過時的。”一提到時間,我明白了。“我少算了十分鐘。那老頭……”
“那老頭就是我,”叔叔得意地道,“我當時還真怕你把我認出來,可沒想到,嘿嘿。其實我留下很多線索。房間裡我噴了茉莉花的香水,那香水味你比較熟悉。可你昨天鼻塞,讓我的一番苦心白費。那個包裝袋,我是扔在附近的一個垃圾桶裡,可沒想到,一陣風把它給帶出來了。”
“你是騎摩托車過去的,摩托車就放在那個房間裡,所以你不讓我往裡張。可我不明白的是,你是怎麼知道我要去的呢?”
“是李俊傑。”叔叔嘆了口氣,道,“我高看了你,小瞧了他。他算準了你會去調查他,而且去哪兒調查,他都瞭如指掌。我趕過去的時候,還希望他算錯,可我又不能傻等,所以臨去前到超市買了包薯片,沒想到薯片剛吃完,你就到了。如果你趕得早一點,還能吃到一小包。”
“想不到叔叔也有聽人指揮的時候。”我雖然聽到真相後,大吃一驚,可對叔叔聽從別人吩咐,還是很好奇。
“這是工作,可不是兒戲。”叔叔一臉嚴肅地道,“要不是林燕鶯,你的小命可就沒了。”
“昨天她也在酒吧?她什麼時候來的?我要去見她。”我興奮地道。
“她不在。是她留下的東西,救了你這小子。”林燕鶯留下的東西?我又犯迷糊了。“就是這個。”叔叔將那樣東西放在了我的手上。“這丫頭,如此重要的東西給了你,也不事先跟我招呼一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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