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香玲書寓,她堅持得很辛苦。
周圍的姐妹在很早的時候就開始規劃,未來要怎麼攀上一位達官貴人,爭取當他們的小妾,會交流怎麼討好男人的技巧,怎麼和未來的大婦相處等等。
對於這一切,潘素衣都發自本能的厭惡,她光是想象自己被一個五六十歲,大腹便便,笑容噁心的男人擁入懷中,就感到一陣反胃,如果未來都是這樣的日子,她還不如一死了之。
只是道德觀又讓她不得不承認,確是因爲香玲書寓的存在,才讓她在這個亂世中活了下來,穿上了綾羅綢緞,過上錦衣玉食的生活。
所以潘素衣極其矛盾,以前這樣的想法一直堆積在心中,直到遇到李雲,她才把心裡話說了出來。
“素衣,你這樣的想法是錯誤的。”李雲微微一笑道。
“……素衣願聽公子之言。”
潘素衣美目流轉,期待的等着他的開解。
“當時簽訂賣身契時,你幾歲?”
“六歲,剛剛記得事。”
“對嘛,很多人對六歲剛上小學的時候的記憶早已忘光,對一個小孩來說,所謂的賣身契即使是在出於當時的你來說,是自願簽訂的,但這種自願,是建立在裡心智不全,且無法獲得生存所需的物品之下,並非真的完全自願。”
潘素衣努力去聽懂公子的話。
小學?是私塾嗎?
十年前的女孩子可不上什麼私塾,不過現在也有一些女子學堂了。
“公子說的……與我想象的都不同。”
潘素衣很認真的說道:“公子的意思,是小孩子的我們無法自由選擇賣身不賣身,所以賣身契不能成立?可是……官府也認可賣身契呢。”
“官府?清朝都滅亡了。”
李雲搖搖頭,“用進步青年的話來說就是,賣身契,青樓,買辦,官府等等,都是封建社會殘餘,需要被掃進歷史的垃圾堆裡。
用後世,也就是一百年後的社會觀念來看,賣身契是絕不可能被認可的。
每個人生而自由,除非你犯了法,否則沒人能限制你的自由。”
潘素衣皺着柳眉。
“回到素衣你的身上,”李雲繼續說道:“香玲書寓用不平等的條件讓你們簽訂賣身契,逼迫你們長大後用遠超出你們承受能力的價格才能換取自由,這絕不是公平的事。”
“如果所謂的賣身契真的需要成立,用西方的權利和義務要對等關係來說,就是你們無須付出那麼大的代價,只需要在成年夠回報給書寓足夠的金錢,就可以恢復自由之身!”
潘素衣眼眸越來越亮。
她知道權利和義務的概念,只是當時在報紙上看到時,因爲道理太過深奧,所以她沒看得明白。
現在公子這麼一說,她立刻就明白了權利和義務是什麼東西。
“換另一種說法。”
李雲挑起她光潔的下巴,笑眯眯的說道:“公子我用一萬銀元足夠償還香玲書寓對你的培養……素衣你該不會奢侈到十四年間花了一萬銀元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