翌日。
叢雨凡很快收到了法院寄給她的傳票,
她按照規定的時間,跟徐子揚一起坐車往法院的方向趕去。
許是早上的緣故,
法院的門口寂靜無人,只是停留了幾輛車子。
叢雨凡一眼認出了一輛價值不菲的車子,她想,那可能是曲老先生的車子,
也許,他們已經在裡面等候了。
然而,讓她意外的是,等真的走進去之後,她發現曲老先生並沒有在現場,
坐在原告席上的是崔管家,原來他是代表曲老先生前來參加開庭的。
法院內部格外的肅靜,
裡面的人除了一些法院的相關人員,看起來沒有什麼閒雜的人,
叢雨凡微微的呼了一口氣,她原以爲會有一些媒體旁人聽審,好在沒有其他人。
徐子揚輕拍了她的肩膀,示意她等下放鬆些,
她點了點頭,之後隨着金律師往被告席走去。
法官早已經等待在那裡,此時正在上面的審判席上站着,
見所有人到齊後,法官輕輕的敲了一下手裡的法槌,
繼而沉聲說道,
“開庭!”
簡短的兩個字,幾乎讓所有在場的人都微微的噤了聲,
一時間,整個法院的庭房裡,都縈繞着一種嚴肅莊嚴的氣氛,
法官一開口,兩方的律師便開始了激烈的辯論,
對方律師一直將雨凡帶走小北昊的關係以拐騙罪的關係論處,
但是這一觀點,很快就被金律師反駁過去,
“請對方律師注意一下措辭,根據我國法律,
給拐跑兒童罪的判定,是以欺騙,引誘或者其他的方法,
使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監護人的行爲,
但是我方當事人,並沒有以任何目的帶走tony,何以論罪爲拐騙罪?”
對方的律師聽到金律師的話,
很快的反駁回來,
“拐騙罪,在客觀的方面,是表現爲拐騙不滿14週歲的男女兒童脫離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爲,
根本上講白了,就是指使用欺騙或者引誘的方式,
將兒童弄走,使之脫離家庭和監護人,
請問對方當事人,你當時帶走我方當事人的孫子tony,
是否就是未經過我方當事人監護人曲老先生的同意,
私自帶走了tony?”
對話一下子轉到了叢雨凡這邊,叢雨凡沒有想到對方這般咄咄逼人,
她微怔了幾秒,最後冷靜了下來,
猶豫了片刻後,最後回道,
“我是沒有跟提前跟曲老先生說好,但是……”
不等叢雨凡解釋,對方律師很快將話頭指向了金律師,
“對方律師,你方當事人已經承認了,
她是未經過我方當事人的同意,即未經過tony監護人的同意,
就私自帶走了我方當事人的孫子tony,而且致使受傷,難道不該以拐騙罪論處嗎?”
金律師聽到這,立刻反駁道,
“這話不能說的太過滿,當時的情況,
tony會突然跑到我方當事人的住所,是我方當事人無法預料,
而且當晚時間將近十一點,我方當事人是心疼tony這孩子,是想第二天將孩子送回,
況且,若非以這句話爲說辭,
當初當事人的孫子tony來找我方當事人的時候,
曾經說過留過紙條在房間裡,
而這個行爲,是屬於tony自己的行爲,不屬於我方當事人的指引,
單是這個方面,就已經足以證明她不夠成拐騙罪,
因爲整個事情的發生,不是由她指引的,也不是她引誘孩子而成的。”
金律師步步緊逼,絲毫不給對方律師喘氣的機會,
然而,對方律師絲毫沒有示弱,
在聽到金律師的辯解後,他冷聲看向金律師,繼而反問道,
“哦?那麼請問,你們有何證據表示,
tony曾經說過他留過紙條在屋內,
或者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他說過這番話?”
聽到對方律師這麼一說,叢雨凡的心底一緊,
她根本就沒有想過她當晚沒有將tony送回去,會造成這樣的後果,
她更不可能會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tony說過這番話,
而且,她也不能確定,tony是否真的留下了紙條。
金律師聽對方的話,微頓了一下,
這件事他曾經問向叢雨凡,但是叢雨凡也表示沒有任何證據證明,
雖然沒有證據,但雨凡相信,小北昊說過的話一定是真的,
然法庭上,講的都是證據,僅是憑一面之詞,是無法作爲辯解的理由。
其實他一開始就想到了這一點,也想到對方律師很可能會以這爲把柄,
沒想到真的讓對方鑽了空子,
金律師擡手攏了攏自己的金邊眼鏡,繼而,
轉過頭看向對方的當事人崔管家,正色的反問道,
“請問對方原告,你是否在tony的房間裡看過有tony留下出走的紙條?”
面對金律師的問題,
崔管家並沒有任何意外的神色,他冷靜的看向金律師,
繼而一臉平靜的回道,
“抱歉,我沒有看到什麼紙條。”
崔管家的話,並沒有讓金律師意外,
他提出這個問題,只不過是想看對方是否承認,
想看對方對待這件案子的態度,
但是對方不承認,他也沒有證據指證他說謊,
儘管他相信他的當事人雨凡對他所說的都是真話。
繼而,他沉思了幾秒,轉過了思路反駁道,
“就算目前無法證明當初tony曾經對我方當事人說過這番話的真實性,
但是要想構成拐騙罪,必須以拐騙,利誘或者其他方法,
使兒童立刻家庭或者監護人的行爲,
這是客觀的條件,通常是表現爲給兒童愛吃的食物,或者玩具,
以及好看的衣服,騙取兒童的好感然後將其拐走,
但是我方當事人沒有立刻將tony送回曲家,第一原因,是因爲當時天色太晚,
已經是深夜,孩子不願意回去,所以她決定第二天送孩子回去,
第二原因,還是因爲孩子不願意回去,
至於是爲何不願意回去,這個我方當事人表示也不清楚,
因爲之前tony和我方當事人相處過一段時間,
或許是因爲tony這孩子喜歡跟我方當事人在一起生活,
是tony這孩子自願表示想跟我方當事人一起過節,所以纔會願意逗留,
因此,tony留下來的最根本的原因都是tony自己表達的意願,
沒有一點通過拐騙,或者利誘的方式,
所以,我認爲,我方當事人,不構成拐騙兒童罪!”
金律師毫不含糊的將整件事的條理捋順了出來,特意加重了“自願”兩個字的語氣,
一字一句,都直擊對方的觀點,
只要能夠讓對方無法認定叢雨凡帶走tony是構成拐騙罪,
那麼對方就無法將叢雨凡判刑,
話應剛落,整個法院又恢復了一片的寂靜,
叢雨凡原本緊張的心情倏然的微微鬆了一些,
然而不等她喘口氣,對方的律師突然開口,一口否定了金律師的辯解,
“我倒不認同金律師的觀點。”
金律師聽到對方的話,眼鏡框下的眸子微眯。
不等叢雨凡反應過來,
對方律師便看向了叢雨凡,繼而繼續咄咄逼人的辯論道,
“我認爲,就算是根據金律師剛剛的觀點,
我倒覺得,這恰好說明了叢小姐已經犯了嚴重的拐騙兒童罪!”
說到這,叢雨凡和徐子揚都微皺着眉頭齊齊將視線向對方律師投射過去。
對方律師依舊是鎮定自若的看向叢雨凡,
繼而不緊不慢的轉過頭看向法官,
“法官閣下,請允許我對被告提個問題。”
“說。”
法官點了點頭,允了他的要求。
叢雨凡聽到對方律師的話,雖然不知道他要問什麼問題,
但是她能夠清楚的感覺到對方律師是有意刁難於她。
對方律師見法官應允,繼而他轉過頭來,
直視着叢雨凡平靜的問道,
“請問,叢小姐,爲何tony喜歡到你家去玩?”
聽到對方律師的話,叢雨凡猶豫了幾分,
隨後回道,
“因爲之前昊昊回國的時候,跟他爺爺聯繫不上,
我以爲他是孤兒,所以收養了他幾天,
所以這孩子跟我待在一起有段時間,
可能是因爲喜歡跟我和我的女兒在一起,纔會願意來我家玩。”
對方律師聽到叢雨凡的話,
並沒有多說什麼,
而是繼續問道,
“那你是否經常給tony買好吃的東西吃,
或者給他買衣服穿之類,或者帶他出去玩?”
聽到這,叢雨凡眉頭微皺,似乎聽出了一些端倪,
她猶豫了片刻,不等她回答,
對方律師見叢雨凡遲疑,不給她絲毫思考的時間,
緊緊追問道,
“叢小姐,請你不要用太多時間遲疑的思考,
否則即使你回答,我們也會認爲你在說謊,
這裡是法院,希望你實話實說!
我不需要你說回答什麼,你只要回答我,是還是不是?”
對方律師句句凌人的話,讓叢雨凡的心底莫名的不舒服,
她深吸了一口氣,繼而回道,
“是,但是我……”
“好!……”
叢雨凡原本是想解釋,但是對方聲音很快蓋過叢雨凡的聲音,
大聲的制止了叢雨凡即將要說出口的話,
“叢小姐不用這麼着急說出口,
我再問你一個問題,請你再回答我,是?還是不是?”
話音剛落,對方律師的語氣頓了一下,
“請問,你知道tony,是曲家集團的孫子對嗎?”
對方律師的話,讓叢雨凡眉頭一皺,
她的臉色也在這時倏然的變得難看,聲音也冷了幾分,
“你這是什麼意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