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服飾花垣苗族男子的服飾爲頭纏布帕,雅酉一帶爲花帕,其餘地區爲青帕,帕長1—3米長,戴多層“人字形”。身穿對襟衣,袖長而小,褲筒短而大,包青色裹腳。衣料多爲自織“家機衣”顏煞費苦心有花格、全青、全藍等到,花格衣最具有特色。苗族婦女衣較爲複雜,頭帕顏色與男子相似,但包法一同,多爲拆疊式,由前額向後腦延伸,下小上大,成扁圓形,似古代官婦髮髻。雅酉一帶婦女喜包花帕,包法又有區別,層層相疊,如峨冠秋菊。婦女衣服一律滿襟,腰大而長,袖大而短,無衣領。褲短而大,腰繫圍裙,胸前、袖口、圍裙、褲腳習慣滾邊,繡花或排紗,並加欄杆於其間,五光十色,焯爍眩目。夏天,青年男女喜戴羊毛斗笠,腳穿麻板鞋。
首飾是苗族婦女喜愛之物,種類繁多,造型美觀,有金飾、銀飾、恫飾、玉飾之分,以銀飾最爲普遍。銀飾有銀帽、銀盆、鳳冠、耳環、項圈、手鐲、戒指、牙鑑、扣絆、銀花、銀牌、披肩之別,以耳環、項圈、手鐲、戒指爲常戴之物。各種銀飾又有不同造型,項圈就有輪圈、扁圈、盤圖等。耳環有瓜子耳環、石榴耳環、梅花針耳環、圓圈耳環、龍頭耳環、粑粑耳環等。苗族婦女每當出嫁、串親、做客、趕集、節日赴會等均佩戴銀飾。
解放後,苗族服飾逐漸改變,現除吉衛、補拙、雅西、排碧、排料、董馬庫等鄉鎮穿苗裝者居多外,其餘鄉鎮男女青年衣着,與漢族無甚區別。
二、飲食解放前,花垣苗族以大米、包穀爲主食,輔以紅苕、大麥、小麥、小米、馬豆等雜糧,一般日食兩餐,五荒六月或災年,貧苦人家常以糠菜充飢。解放後,人民生活有所改善,70年代後期,吃的均以大米爲主,其他雜糧逐步轉作爲食品工業原料或牲畜飼料。
苗族萊餚除自產的新鮮蔬菜外,最具特色的是醃製酸辣食品,如酸菜、酸湯、酸辣子、醬辣子等,均爲苗家常菜。苗家歷來好客,來了客人總要以酒肉相待,酒有糯米酒、包穀酒,肉有豬、牛、羊、魚,雞,鴨等。苗鄉平時買魚肉不方便,爲避免客人到後臨時張羅不周,因而,一般人家均用特殊方法醃製酸魚、酸肉、臘肉待貴客。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後,隨着商品經濟的發展,肉食豐富,隨時可買,醃製酸魚者少,酸肉已無人醃製,招待客人的酒菜與漢族無甚差別。
三、婚姻解放前,花垣苗族一般是一夫一妻制,個別富家一夫多妻。男女婚姻以媒婚爲主。苗族青年通過勞動、集會、趕場、串親等方式相互接觸愛慕,經多次約會,對唱情歌,互贈禮物等確定戀愛關係,而後自由結婚的。
訂婚,通常是男方家主動向女方家求親。當男方看上某家姑娘或某男女相愛之後,男方必須備禮物,央請媒人去女方家“討口風”,女家如高興熱情,說明有意開親,媒人便回告男家,相機前去正式提親。媒人往返的次數越多越好,俗稱“多求爲貴”,女家商量同意,親事初定,通過放鞭炮,吃放話酒,正式訂婚。訂婚後,男方要擇日向女方“過禮”,時間一般在結婚前一年,禮物有餈粑、酒、肉、米、糖等,禮物多少,雙方視經濟條件而定,主要是讓女方請家族親友喝喜酒、認新親。隨後,男方便向女方“討庚”,取女方生辰八字,以便請“陰陽先生”擇吉日委親。娶親前一晚,男方抓一兄弟爲“管親郎”,帶擡花轎、嫁妝的隊伍前往女家迎親。此前,新娘要隔居族家。娶親這天,新娘的姊妹們喜開玩笑,用鍋煙灰摻合筍殼毛或辣椒水,往“管親郎”臉上塗抹,惹人大笑。發親一般是深夜或次日凌晨,新娘修眉整裝後,哭拜父母等,由兄弟揹着上轎。新娘出嫁由親屬女友陪伴,特別是請兒女滿堂的婦女做“引親孃”,還要請男女歌師一同前往,到新郎家賽歌。發親後,由“管親郎”打燈籠引路,行往男家。同時,到女方家吃喜酒的賓客,全部往男方家去吃“攆腳酒”,叫做“正客”,男方家另外的散客叫“副客”。新娘接至男家門前,男家必燒旺火一堆,象徵吉樣興旺,然後新娘按擇定的吉時吉刻進屋。進屋時,男方全家人要躲避在一處高地方,意爲以後新娘不會壓制全家人。新娘進屋以後,要接過男方中年婦女交給的炊具,以示從此成家理事。然後,坐在火塘右側置有“符紙”的凳子上至通宵。下午,賓客前來賀喜,男方擺宴款待,特別對“正客”必須熱情款待。晚上,新郎與新娘家請的“巴江莎”(苗語,意爲歌師)開場對歌,賓客以此爲樂,隨宵達旦。第二天上午,舉行吃酒儀式,主客雙方各由一名老人互敬賀詞和祝酒詞,祝賀夫妻恩愛合好,百頭偕老,諸事順遂,並唱歌歡慶,講結親古老話,互贈禮品,婚慶期間,男方親族在合夥請客吃飯,俗稱“排家飯”。因而婚期
爲兩天。客人未散,新郎新娘只能見面,不能同宿。散客後,新婚夫婦進入正常生活。
黨的十一屆三中全會以後,舊的婚俗逐步革除,婚事新辦,節約從儉,與漢族婚禮毫無兩樣。
四、喪葬苗族死人實行上葬。成年人死亡,用衫樹棺木鹼屍,未成年小孩夭折,用木匣掩埋。正常去世老人,落氣時要燒“落氣錢”,同時要放三炮火,俗叫“啓程炮”。用桃樹葉或水菖蒲燒水洗澡,穿壽衣上柳牀,然度入棺。棺木放在堂屋正中央,全家舉哀,戴孝帕,大門貼上“當大事”字樣,晚上請道士“打繞棺”、唸經,停柩三至七日,上山安葬。有的要擇“吉日”,看哪無忌諱才扶柩入土。靈柩上山要由死者孃舅家找一個年紀大的人,身纏二、三丈白布提着稻草把在前面引路,孝子孝孫也要頭戴孝帕,手執香紙,撇紙錢,擡喪不走彎路,逢山翻山,遇水涉水,甚至踐踏莊稼也不計較。到墳地棺木入穴後,由孝子親手持鋤連挖三鋤,連呼死者三聲,然後衆人才動手埋葬。送葬人一律耍回孝家,孝家門外放有一碗水泡飯,每人千拈兒粒,放在嘴邊吹散,才能進屋。對非正常死亡的人,不論老幼,不能停屍屋內,多數不擇日子,隨死隨埋,喪事草率。
五、節慶花垣苗族節慶較多,除春節、春社、清明節、端午節、中秋節、重陽節等與漢族相同的節日外,最具表性的有如下節慶:趕年場(調節)農曆正月,各地苗民自行約定地點、日期趕場。是日,男女老少身着盛裝聚會,各地藝人歌手、獅子龍燈雲集,年場內人流如潮,異常熱鬧,人們可盡情地坐鞦韆,觀看獅子、龍燈、武術、雜耍、刀梯、聽歌手對歌,青年人趁機物色情侶。
櫻桃會縣內排碧、排料、董馬庫一帶,多產櫻桃樹。每年農曆三月櫻桃成熟時節,當地苗族青年男女,邀約聚會櫻桃林中,對唱苗歌,進行社交活動,時間半月左右。這種活動苗語liudliudbidua意爲摘櫻桃。
趕秋“趕秋”是花垣苗族比較隆重的節慶。苗語叫“趕秋場”(get(getqoudqou。每年立秋這一天逢哪一個地方趕場,那個地方就是這一年的秋場,苗族人民穿着節日盛裝,從四面八方絡繹不絕地涌來,這便叫“趕夥”。此時,還是莊稼成熟、豐收在望時節,故有慶豐年之意。年長者,親情逸緻,意氣風發,年輕者,三、五成羣,尋情會友。其他人則利用“趕秋”這一天,做生意買賣,渴望生意興隆。所以,這一天的“秋場”人山人海,熱鬧非常。
趕秋場除了舞獅、打猴兒鼓外,最有特色的要數打八人秋。這種鞦韆,外形紡車一樣,高約8米,可以轉動,8人秋,漢族人稱爲八人秋,一個秋可坐單人也可坐雙人。八人秋用人力轉動,當快速轉動停下來誰在晨高處,誰就要唱歌,如果不唱,搖秋的人就不放他下來。
至1999年,已成功組織了7屆“赴秋節”,每屆觀衆均達數萬人之多。
吃新苗族以農耕爲主,一年所望是嘗新。每到夏熟時節,各地自定一日爲吃新節。是日,家家戶戶除辦酒肉外,還將新包穀、稻,新辣子、茄子、豆夾等採回家中,做成飯萊,先祭祖祭神,後全家人品嚐,表示吃上新谷新米,免除飢餓。
掛社花垣苗族在對新立祖先前三年的祭奠不在清明,而在壽禮日,稱爲掛新。立春後第五個的日子叫做社日。這幾天有新立祖先的兒女都要上三條新鮮的蒿萊(苗語爲“山務”)和野萌蔥(諧語爲“光”),洗淨切碎,加上臘肉丁,花生米、芝麻、紅棗、冬筍、豆腐乾、豬油等煮成社飯拿去新喪祖墳祭奠。滿了三年不再掛新,僅在清明節祭奠。掛新回來,全家圍桌而食,再用以饋贈親鄰。現在社飯不僅是一種祭祀供飯,而是立春以後的美餐。腸肉、蒿萊、葫蔥合在一起蒸煮後,打開鍋蓋滿屋皆香,吃到口裡,餘味無窮,據傳還有防病健身之效。
六、禁忌苗族禁忌很多,主要有如幾種:忌踩三腳苗家火坑裡放一鑄鐵三腳架,用作炊事,傳說三腳架是3個護火的祖先變成,任何人不能踩,否則就是對祖先不恭。
忌坐火坑上方火坑右邊靠中柱的地方,苗族稱爲“夯高”(hangd(hangdghao,設有祖先神位,是長輩坐的,年輕人和兒童嚴禁坐在此地,更不準在這方打鬧、波水或說髒話,否則就是褻讀祖宗,神人共憤。
忌震“龍巖”苗家堂屋中央有一巖板,巖板下爲“龍穴”,最忌震動:,據說震動“龍穴”,“龍”就會受驚離去,主人就會遭殃。
父母健在忌戴白帕戴白帕則標誌喪親守孝。
大年三十忌吹柴火據說是吹柴大會把新的一個的財運吹走,從而貧困潦倒。
其他禁忌與縣內漢族大則致相同。
苗族的習俗苗族主要聚居於貴州省東南部、廣西大苗山、海南島及貴州、湖南、湖北、四川、雲南、廣西等省區的交界地帶。在中國古代典籍中,早就有關於五千多年前苗族先民的記載,這就是從黃河流域直到長江中游以南被稱爲"南蠻"的氏族和部落。苗族在歷史上多次遷徙,大致路線是由黃河流域至湘(湖南)、至黔(貴州)、至滇(雲南)。
苗族有自己的語言,屬漢藏語系苗瑤語族苗語支。原先無民族文字,20世紀50年代後期創制了拉丁化拼音文字。現今大部分人通用漢文。
苗族過去信仰萬物有靈,崇拜自然,祀奉祖先。"祭鼓節"是苗族民間最大的祭祀活動。一般是七年一小祭,十三年一大祭。於農歷十月至十一月的乙亥日進行,屆時要殺一頭牯子牛,跳蘆笙舞,祭視先人。食時邀親朋共聚一堂,以求增進感情,家庭和睦。苗族的音樂舞蹈歷史悠久,羣衆喜愛的蘆笙舞,技藝很高。苗族的挑花、刺繡、織錦、蠟染、首飾製作等工藝美術,瑰麗多彩,在國際上享有盛名。苗族節日較多,較隆重的節日有過"苗年"、"四月八"、"龍船"節等。
大部分地區的苗族一日三餐,均以大米爲主食。油炸食品以油炸粑粑最爲常見。如再加一些鮮肉和酸菜做餡,味道更爲鮮美。
肉食多來自家畜、家禽飼養,四川、雲南等地的苗族喜吃狗肉,有"苗族的狗,彝族的酒"之說。苗家的食用油除動物油外,多是茶油和菜油。
苗族十分注重禮儀。客人來訪,必殺雞宰鴨盛情款待,若是遠道來的貴客,苗族人習慣先請客人飲牛角酒。吃雞時,雞頭要敬給客人中的長者,雞腿要賜給年紀最小的客人。有的地方還有分雞心的習俗,即由家裡年紀最大的主人用筷子把雞心或鴨心拈給客人,但客人不能自己吃掉,必須把雞心平分給在座的老人。如客人酒量小,不喜歡吃肥肉,可以說明情況,主人不勉強,但不吃飽喝足,則被視爲看不起主人。苗族講究真情實意,非常熱情,最忌浮華與虛僞。主人路遇客人不搶走第一步,不走在前面;交談中用敬語稱呼;迎客要穿節日服裝;對貴客要到寨外擺酒迎候;客人到家門,男主人要叫門,告知在家的女主人,女主人要唱歌開門迎客;在客人面前,女主人不登高上樓。苗族禁忌產忌:產婦生育,忌外人入室。不慎誤入者,出門時須洗腳,並喝下一碗冷水,以防將產婦的奶水"踩幹"。產婦忌吃老母黃牛肉、母豬肉、公雞肉、小魚、蔬菜、辣椒等。有些苗族地區,忌孕婦與孕婦會面,亦忌去別的產婦家,否則認爲會延長產期。
農事禁忌:苗族人每年第一次往田裡送糞歸來時忌見外人,若遇之,忌打招呼。栽秧時若見秧田有魚時忌說魚,否則魚會吃秧根。有些村寨,收穫小米時留下穗小的不收,若孩子問及,忌說"不要了",要說"它們未長大",否則以後小米因傷心而拒絕再長。在田中忌提及老鼠,惟恐其聽到前來糟蹋莊稼,只能以"他們父子"來代稱之。忌戊日,正月立春後,凡遇戊日忌動土挑水。
喪葬禁忌:有些苗族地區,忌男性死於白天,女性死於夜晚,認爲時辰不對,死者須再要一異性死者相伴。故死時不適,喪家常請巫師唸咒"改",同時做一手掌大小的木棺同葬,示已有伴。忌棺內放鐵、銅等非銀金屬及棉花和塗有桐油之物,以爲如是死者在回東方的路上買不了水喝,鐵、銅還會折騰死才。在些苗族地區,村寨死人當天,可上勞動,但忌下田。是日,同村人忌挑柴回家,否則挑柴者會有災難。停柩期間,家屬忌吃蔬菜。入葬後1月內,家中任何東西不得出賣或借人。
生活習俗禁忌:有些苗族地區,忌隨時洗刷飲甑、飯包、飯盆,只能在吃新米時洗,以示去舊米迎新米。隨時洗刷會洗去家財,飯不夠吃。在山上飲生水忌直接飲用,須先打草標,以示殺死病鬼。忌動他人放於路邊的衣物,以免傳染麻瘋病。忌孩子在家中亂耍小弓箭,恐射中祖先。忌跨小孩頭頂,否則孩子長不高。禁忌婦女與長輩同坐一條長凳。
客人不要稱主人"苗子",他們喜自稱"蒙";禁殺狗、打狗,不吃狗肉;不能坐苗家祖先神位的地方,火炕上三角架不能用腳踩;不許在家或夜間吹口哨;不能拍了灰吃火烤的餈耙;嬉鬧時不許用帶捆苗家人;遇門上懸掛草帽、樹枝或婚喪祭日,不要進屋;路遇新婚夫婦,不要從中間穿過等。
在青年男女婚戀過程中也必不可少的食品是糯米飯。湖南城步的苗族把畫有鴛鴦的糯米粑做爲信物互相饋贈;舉行婚禮時,新娘新郎要喝交杯酒,主婚人還要請新郎、新娘吃畫有龍鳳和奉娃娃圖案的糯米粑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