莫恩夏見他眉毛皺到一塊,感慨地說:“咱們還是好聚好散,如果你把團團的撫養權給我,那我和你還可以做朋友。”
做朋友?喬瑜凡瞪大了眼睛,他要的可不是這個結果,她只能是他的女人。
“不回答,那你就走吧,別在這礙着我眼了。”她起身做了個手勢想要送客。
“能不能不離婚,我後悔了。”喬瑜凡將自己心底的話了出來。
不離婚、後悔,他把自己當成什麼了,說要就要,說丟就丟,自己是他的私人物品嗎?
莫恩夏嗤笑一聲,接着忍不住哈哈大笑起來。
“考慮一下,爲了團團。”喬瑜凡又加上一個砝碼。
她停下笑來,手指着門的方向:“喬瑜凡,趁我沒爆粗口之前,請你趕緊走!”
喬瑜凡起身說了一句‘打擾了’,便大步走了出門。
這場官司還是打了起來,只是兩個當事人都沒有出席。莫恩夏這一方拿多年前囚禁別墅說事,而喬瑜凡那頭以莫恩夏這麼多年不在孩子身邊說事。
最終,法官同意他們離婚,孩子輪着帶,需要雙方私下協商。
第一年,團團由喬瑜凡來帶。而這一年中,莫恩夏準備找個人嫁了,她準備再嫁人後,再去打官司,因爲誰能先給團團一個完整的家,便有優先的撫養權。
只是她的身邊有可靠的男人麼:1.白楓是回頭草,不能吃。2.羅傑是姐姐曾經的戀人,在一起會感到怪怪的。3.文晨磊,太年輕了,沒有穩重感,在法官那肯定沒有說服力……
找男人嫁了,也是真個難事!
接下來,她一直奔命在相親中,雖說她條件比一般人好,可是對象也不能馬虎。要不是她看不上的,就是看不上她的。
在這個世上,找個對眼的人真難!
正當進行一個場相親的時候,突然的一個男人將她拉出餐廳。
“你哪根蔥啊!幹嘛要破壞我相親!你知道姐想要嫁出去該有多難!”莫恩夏開始破口大罵,然眼前的男人同喬瑜凡的模樣有些相似,看他的衣着倒也穩重,就不知道有沒有結婚。
天,她一定是最近太癡迷相親,纔會有這樣的想法。
那個男人,不是別人,是李斌,是喬瑜凡親舅舅的兒子。
“你好,莫小姐,我是喬瑜凡的弟弟,想找你談一談。”李斌款款說着,示意讓她上車。
算了,就暫且聽聽這個人想說什麼,還是喬瑜凡又想耍什麼花招。
李斌開車到一家咖啡館門前,裡面的人倒是不多。
他們找到一個臨近窗戶前的座位坐下,外面車水馬龍,與這個咖啡館的格調十分不搭。
莫恩夏無心去看風景,便直接了當地說:“說吧,儘量簡單一些,下面我還要趕一個相親。”
李斌抿了一口咖啡,開口便指責道:“你以爲你能上市是運氣好?都是我哥一直在暗中幫助他,撇開這些不說,我哥一次又一次用生命救你。第一次,你落海,水性不好的他愣是跳海救你,你覺得不愛你,能做到這一步?”
“我自認爲並不欠他的,因爲我爲他跳過一次海。”
“你知道我哥爲什麼要誣陷你推我姑姑?”
“爲什麼?”
“因爲,他要保護你。你又成某個人的眼中釘,所以才故意要誣陷你,要不兇手怎麼會穿着同樣紫色衣服呢!”
“瞎說,他根本認爲我是兇手的,因爲我是夏清雪的女兒。”
“他當時是氣,可是事後也懊悔啊!”
“對不起,我想我們無話可說了,再見。”
莫恩夏從包裡拿出一張一百塊放在桌上,然後起身先一步離開。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