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然,她也不是熱絡的那種人。
她是淡淡的,猶如君子之交。
麥小麥對鄭秀媛在這方面的能力,佩服得五體投地。
“小麥,你也坐下來,我們婆媳三個聊聊。”
鄭秀媛笑着把她拉坐在身邊。
“你們剛纔在聊什麼呢?”
麥小麥出聲問。
“聊旗袍。”
鄭秀媛笑着說,“你沒看到我今天和媽穿的差不多是同色系的旗袍嗎?”
麥小麥這才注意到
。
她們兩人穿的都是墨底紅梅的旗袍,不過,款式不一樣。
鄭秀媛比較珠圓玉潤,氣質嫺靜,是最適宜穿旗袍的。
每次看見她穿旗袍,麥小麥就覺得那是一幅婉約的山水畫。
莊靜美現在乾瘦蒼老,穿着旗袍,還是另外有一番風味的。
“小麥,你的身材最好了,穿旗袍最合適了。”
鄭秀媛拉着她的手說,“你就是不愛打扮,每天穿着只圖舒服。”
“媽,我們出身不一樣呀。你們都是大家小姐出身的,我是普通老百姓出身的,更何況,我喜歡走路快一點,穿旗袍實在麻煩,也沒有這個氣質呢。”
麥小麥急忙的說。
當然,她也穿過旗袍,那就是在結婚那天,還有第一次去喬家的時候。
漂亮是漂亮,她就不習慣。
無論喬楚天給她買多少衣服,她都是挑最舒服自在的休閒服或者是運動服來穿。
“別忘了,你現在也是展家大小姐了。”
鄭秀媛溫柔滴笑着說,“這出身比我們更加厲害呢。”
“這些都是虛的,大小姐氣質是要從小培養的。”
麥小麥想了想,“不過呢,等我把娃生完後,我也考慮有空穿穿旗袍,看看能不能提升一下自己的格調。”
“哈哈——”
鄭秀媛大笑了起來。
當然,她的大笑,都只是比微笑稍微誇張一點而已,並不會像一般女人那樣子,笑得前俯後仰的。
“媽,你知道我爲什麼很喜歡小麥呀,她說話特有趣,每次和她說話,我都感覺自己的心情變得特別的愉悅
。”
鄭秀媛對莊靜美誇讚麥小麥。
“媽,那是因爲你是個有趣的人,我纔能有趣呢。”
麥小麥叫嚷說。
“總之,你就是個討人喜歡的孩子。”
鄭秀媛拍了拍她的手背說。
“你也是個討人喜歡的婆婆。”
麥小麥由衷的說。
華夏自古婆媳難相處,無論是豪門還是貧門。
麥小麥真的很慶幸自己能有鄭秀媛這樣子的婆婆呢。
她對自己永遠都是溫柔對待,從來不會故意挑剔什麼的,只會對她百般的愛護。
“看來,我這個老太婆不受歡迎了。”
莊靜美在一旁故意的說。
“媽——”
“奶奶——”
麥小麥和鄭秀媛同時出聲,“你是最受歡迎的老太婆了。”
“嗯哼?”
莊靜美在一旁裝着吃醋冷哼着說,“你們在說謊。”
“奶奶,我們可不敢在你面前說話,你可是懂鑑定的。”
麥小麥坐到她的身邊,摟着她那瘦弱的肩膀說。
“我可以鑑定死人,但是,不能鑑定人心。”
莊靜美說完,又想到了喬峰的所作所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