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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呀!那姐姐快做,我好想吃!”
普斯也一臉饞樣,清澈的大眼睛滿是期待。
“首先,你們得有個煲!”
麥小麥突然想到這個最關鍵的工具。
“什麼是煲?”
普斯很不解的問。
“就是能用來盛裝東西的,可以放在火上燒的瓦器瓷器之類的。”
麥小麥比劃了一下。
普斯搖搖頭,“沒有。”
“那巧婦也能爲無米之炊了。”
麥小麥一臉無奈。
“姐姐,用酒罐行不行?”
普斯指着昨晚那個酒罐問。
麥小麥看着那酒罐,雙眼亮了亮,很高興摸着他的頭,“普斯你真聰明,這個你都能想到,這酒罐也行!”
“那我們快點煲湯!”
普斯把酒罐抱了過來,放在她的面前說。
“先得把野雞的毛拔光,洗乾淨,切開再說。”
“好,我來給它除毛!”
普斯用稀泥在野雞身上塗抹了厚厚的一層,生起一堆火,烘烤了一下,然後放地上晾了一下,撥開上面的泥,那毛也跟着全部脫了出來。
“嘿嘿,你這脫毛的方法還挺好的。”
麥小麥大讚。
普斯把野雞脫完毛後,利落地用他的刀子剖開野雞肚子,把裡面的腸子內臟等掏出來剛想要扔,被麥小麥阻止了。
她可是偏愛吃動物內臟的,扔了可惜。
她和普斯親自動手,把腸子內臟等清理乾淨,把野雞切好,用水洗乾淨後,放進那已經喝光的酒罐裡面。
酒罐她沒有洗,還殘留着酒的香氣。
這用來做燉湯輔料,肯定很香甜。
她指揮普斯架好一個簡易的火竈,把裝着野雞和水的酒罐搬上了竈上,蓋好蓋子。
普斯開始生火。
麥小麥讓他先大火燒旺,等到湯水開始沸騰了,就轉爲小火慢燉。
普斯一一照做。
湯的特有香味從酒罐裡飄出來,弄得兩個人一邊生火,一邊流口水。
這個時候,阿比斯也泡浴回來了。
他又換上一身飄逸的麻質長袍,披散着溼漉漉的長頭髮,赤着腳緩緩的走來,一副丰神玉立,翩翩如仙的帥樣。
麥小麥看得又發了一下子花癡。
阿比斯也聞到了濃郁的酒肉香氣,肚子一陣咕嚕嚕的響。
他走了過來,疑惑的問,“在搞什麼?”
“爺爺,姐姐給我們煲野雞湯,說很好味的!”
普斯吞了吞口水看向麥小麥,“姐姐,好了嗎?我好想吃呀!”
“快好了!熬久一點,湯的味道更好!”
麥小麥其實比他更加想要吃,“你去把碗和勺子洗乾淨!”
普斯屁顛屁顛的去洗碗。
“對哦,你們這裡有沒有筷子的?”
麥小麥問阿比斯。
阿比斯似乎不懂得什麼是筷子,眨了眨他那雙漂亮的棕眸。
那說明沒有了。
在土著部落,怎麼能期待人家有筷子呢。
更何況,筷子這東西,就只是亞洲人才用的。
她看見旁邊有竹子,就用普斯的刀子,利落地削了三雙筷子洗乾淨。
“姐姐,這筷子怎麼用?”
普斯很奇怪地看着手裡的竹條,又沒有削尖,不能刺東西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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