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六十八章 崔茜案

目前律師所是四不像,有精英律師曹雲,但是沒有匹配曹雲精英身份的日常業務。最大業務量是法律諮詢,特別的勞神勞心。目前律師所包括實習律師在內,已經無法應付越來越多的法律諮詢業務。不應付又不行,因爲很多案源來源於法律諮詢。

雲隱很大方:“如果不去紅蝦大廈,願意去南城郊的話,我幫你們租一套好別墅,租金我來出。”算賬,別墅租金一個月就算三萬吧,怎麼也比不過自己一層黃金地段的寫字樓能收的租金。目前每月租金十八萬。

雲隱進一步說明:“南城郊風景沒得說,有淡水湖,有海,有沙灘,綠化面積大。缺點也很明顯,距離市區比較遠。”

南城郊本是市政廳規劃的白領區,以西方發達國家爲例,讓白領們離開市中心居住。在西方發達國家,很多人是要開一個多小時的車上班,而後開一個多小時的車再下班。不過市政廳低估了東唐白領勞動強度和加班頻率,人們更願意在市中心租借酒店小公寓,也不願意購買南城郊的大房子。

目前南城郊房子空置率很高,不過住戶也在逐年增加,新增加的住戶大多是退休的白領,企業高管。南城郊也被戲稱爲養老區,南城郊和市區的快節奏顯得格格不入。市政廳也許覺得養老區也不錯,在近年是不會對南北城郊有大動作。

高山杏道:“問題……在於……我是個笨蛋。與其說不知道律師所要怎麼轉型,不如說我不知道自己本人的定位。我沒有信心管理好一個大律師所,這也是我打退堂鼓的原因。如果只是一個以曹云爲主的精英律師所,我又能幹什麼呢?曹雲不如單獨開設律師所,爲什麼還需要我呢?”

人說實話,會讓別人尷尬。高山杏的這番實話,大家都有想過,一時間餐桌上非常尷尬。大家都想着安慰和反駁高山杏的話,但是感覺力不從心。

陸一航先開口:“以我的觀點,精英律師所不只是一位律師。高小姐,你和王紫合作,等同是一名婚姻法律專家,只不過一直沒有合適的案件讓你一夜成名。我想這只是時間問題。精英律師所有個好處,日常開支低,可以把每位律師都列爲合夥人,律師所降低抽成,維持日常運作就可以了,這樣的律師所會吸引很多律師的加入。”

陸一航:“以我們現在律師所的格局,可以分成四部分,第一部分是曹律師,可以承接民事和刑事訴訟。第二部分是高小姐和王紫合作,可以有效的處理和婚姻有關的訴訟。第三部分是我、魏君和雲隱實習律師,我們在實習期間,會努力的學習。最後一部分是少量的行政人員,主要負責報稅的財務人員,一名就足夠了,最多增加一名接待員。人數加在一起才七個人,想住在公司的可以住在公司,時間上會變得非常目田。還能有效的降低工作強度。”

陸一航停頓猶豫,看看大家,繼續道:“高小姐能力稍有欠缺,但是諸如我和曹律師都非常信任高小姐,這絕對不是普通老闆能做到的……如果高小姐堅持搬遷到紅蝦大廈,不僅只是面臨管理的問題,而且還要面臨社交問題。大律師所之間都存在有一定的聯繫,並非完全的競爭關係。此外,在市中心地段有很多大律師所,唐開律師所,銀河集團的銀河律師所,宇宙集團也有宇宙律師所,紅蝦附近,就有兩家大律師所。以律師所目前的名氣來說,我們遠遠不如別人。如果我們憑藉是曹律師目前的名氣,那爲什麼要去市中心呢?”

陸一航道:“我知道高小姐想說自己沒有名氣,其實現在有一個機會,這個案件的敗率比較高。但以高小姐目前來說……”

陸一航牙疼一會,高山杏自己接話:“我敗了也無所謂,對吧?沒關係,一航,是什麼案子?”

陸一航回答:“崔茜。”

曹雲想起來了,他在雲隱的推薦下參加了羅星的派對,令狐恬兒介紹了崔茜。崔茜人送外號毒寡婦。她本來是一個三流明星,和一個有錢的老公結婚,沒多久老公就死了。半年前收到了一架私人飛機,於是和一名富豪結婚。四個月前,老公又死了,第二位老公有兩個孩子,現在爲了遺產正在打官司。崔茜僱傭了以南宮騰飛爲首的一個律師團。

崔茜案在一個月前結束一審,一審結果,崔茜獨得丈夫的全部遺產,現金不多,債券和不動產等估價在八十億左右,丈夫的兩個孩子連一毛錢都沒有拿到。

陸一航道:“王紫是被南宮騰飛陷害入獄,失去了律師證。南宮騰飛被王紫的前僱主令狐蘭打掉了律師身份。不說崔茜這案子一直是娛樂界的大新聞,當說王紫和南宮騰飛的恩怨就足夠吸引業內人氏的眼球了,崔茜死去的丈夫是富豪,有一片的富豪人**際圈或者熱烈或者默默的關注本案。”

曹雲道:“稍等……崔茜這案子不好打。崔茜的老公留有遺囑,並且是在私人律師面前留的遺囑,還是視頻遺囑。留遺囑的時間距離其死亡的時間不過一個月,沒有新的遺囑。富豪兩個孩子也知道打不贏這官司,他們只是希望能分到一成到兩成的錢而已。”

陸一航道:“沒錯,崔茜老公的兒子僱傭了三名律師,都算是厲害的律師。但是我看了這三名律師的背景,他們的擅長並不是在遺產,婚姻等領域。或者可以諮詢下王紫,看有沒有翻案的可能。”

高山杏道:“就算我們有辦法,人家未必願意僱我們?而且我聽說崔茜私下派人和兩個兒子接觸,願意給他們一些現金,大概一個億左右,條件是撤回上訴。兩個孩子現在雖然都提出上訴,但是態度很不明朗。”

曹雲皺眉:“崔茜願意私下和解,這似乎說明了有一定問題。”

陸一航點頭,同意曹雲看法,道:“比較巧的是,富豪的女兒曾經在美國留學,和我認識。雖然不是非常熟悉,但是在一定程度上她願意信任我。如果王紫有一定把握打這個官司,我可以嘗試的說服她。”

曹雲問:“一航,你提出這建議,是因爲高小姐的緣故,還是因爲富豪女兒的緣故?可以不回答,對不起,我不應該問。”

陸一航回答:“我可以回答,一個比較小的原因,我不太喜歡南宮騰飛這種人。一個比較小的原因,富豪女兒我認識。更大的原因是因爲高小姐。”

曹雲點頭,笑問:“她喜歡你?”

“不是,我們見面次數不算很多。”陸一航解釋:“她有男朋友。”

有意思,假設陸一航說的都是實話,那麼問題來了。這種情況下,爲什麼富豪的女兒會一定程度的信任陸一航?你們只是認識,不熟,又沒有喜歡的男女感情。不過曹雲知道問這個問題太不明智了,他甚至後悔問剛纔的問題。

雲隱道:“我覺得一航提議不錯,先和王紫商議一下。如果有一定把握,可以接案。而且就本案來說,即使只抽成10%,一旦拿下官司,也是很多錢。”潛臺詞是,高山杏光腳不怕穿鞋的,輸一萬次和輸一次幾乎沒區別。

高山杏慢慢點頭:“可以,一會晚餐後我就去王紫家一趟……曹雲,你一起來嗎?”

曹雲點頭:“行。”

……

作爲令狐蘭的助理律師工作時間長達10年的王紫,其擁有一套獨居別墅是很正常的事。也是因爲在物資生活滿足之後,王紫纔會想着自己開設律師所。根據古代統治者的思想,怎麼四海昇平呢?不能餓死老百姓。更重要的是,不能讓老百姓吃飽。餓死人有可能導致他們舉旗。人如果吃飽了,肯定會追求更多的東西。

喝茶,喝的是花茶,曹雲並不太喜歡喝玫瑰花茶,味道過於濃郁,曹雲甚至不太喜歡接近噴灑了濃郁香水的人。這也許和曹雲的認識有關,一個人噴灑了濃重的香水,假設有20%的人對此不適,在電梯,在路上,在公交車內,無法避免的必須吸入這種香味。這和在公共場合吸菸區別並不大。吸引雖然有害健康,但是也散的快。

曹雲認爲,作爲個體的人你可以有非常古怪的打扮,也可以有傷害自己的行爲。但是有個先提條件,那就是不要打擾別人。你喜歡自己的活潑孩子,但在別人眼中卻是個煩人的熊孩子。你認爲可以吸引男生的香水,在不少人看來是一種惡臭。想自殺的人,有條件的情況下也最好考慮一下會不會打擾或者驚嚇到別人。

不因爲自己的喜好而打擾他人,是公共社交的基本禮儀。

曹雲不喜歡玫瑰花茶,但是王紫並不在乎曹雲喜歡還是不喜歡。這就如同請別人吃飯,自己認爲辣椒好吃,點的菜全是辣椒,完全不在意對方是否喜歡吃辣椒。

這種行爲對還是不對,曹雲不做判斷,反正他是陪伴高山杏來談事情的,並不是來相親或者交朋友的。

王紫對高山杏態度相當不錯,對曹雲就比較隨意了,也沒有在意曹雲不喝茶,拿了平板電腦坐在高山杏身邊:“崔茜這個案子我一直在關注,本案是可以打的,讓我奇怪的是,原告請的幾名律師似乎都沒有深入的瞭解細節,在戰略上犯了巨大的錯誤……曹律師……”

“啊?”曹雲回神。

王紫看看曹雲:“曹律師最近混的不錯,不知道對本案有什麼看法?”

看法?看你妹,老子連一點資料都沒有,曹雲和善道:“我也想不出什麼更好的辦法。”

王紫很滿意,繼續和高山杏道:“原告律師在知道無法打掉富豪遺囑視頻的情況下,對富豪的精神狀態進行了質疑,因爲根據法律規定,一個人精神狀態不對的情況下立的遺囑是無效的。但是,富豪是通過自己的私人律師錄製的遺囑,律師可以證明富豪精神狀態是正常的,否則他就涉嫌瀆職。最後原告律師脫離正軌,演變成對富豪律師的質疑。他們應該很清楚,只要這位律師有律師證,等同有警方結論一樣,是不能質疑的。不過,我聽人說起庭審情況,也可以猜到原告律師是因爲黔驢技窮,無奈才瘋狗一般的亂咬。”

高山杏問:“王紫,你覺得這個案子應該怎麼打?”

王紫看了一眼曹雲,道:“這個案子重在策略,曹律師……要參與本案嗎?”

高山杏回答:“不,曹律師已經非常忙了。”

王紫點點頭,看下手機時間:“今天不早了,曹律師忙了一天,是不是要早點回去休息?杏子,你這做老闆的不能太苛責員工了。”

曹雲微笑站起來:“老闆,那我就先告辭了。”

王紫也站起來送客:“我送你。”

於是曹雲就走了,雖然接觸時間沒多久,曹雲基本摸清王紫的脾氣,她也無所謂得罪曹雲,她不在乎。如同曹雲沒想交她這個朋友一樣,她也沒想交曹雲這個朋友。曹雲只希望她的實力和她的性格一樣強大。

回到了沙發,王紫認真道:“富豪的妻子是在兩年前死亡。現在事實清楚,富豪的兩個孩子不可能去爭富豪的遺產,但是可以去爭奪自己母親的遺產。”

高山杏一時間沒聽懂。

王紫道:“富豪妻子死後,大家都習慣的財產歸富豪,又認爲富豪妻子沒有多少資產。實際情況不是這樣。首先第一點,富豪已經死亡,他無法證明自己和妻子有沒有就財產問題進行說明,那法律會默認夫妻共同財產。”

王紫:“在富豪還活着,妻子已經死亡情況下。按照東唐所在國家的法律規定,配偶爲特別繼承人,孩子和父母爲第一繼承人。假設富豪和妻子原本有100億,妻子擁有50億遺產。妻子死後,富豪與兩個孩子平分妻子遺產50億。富豪拿25億,兩個孩子共得25億。”

王紫:“這裡有個最有意思的地方,在富豪妻子死亡時,富豪和妻子的共同財產總價值一百八十億,也就是說兩個孩子可以拿到45億。因爲投資失敗,富豪資產在大幅縮水之後,目前總資產大約八十億。按照我的策略,兩個孩子可以將崔茜摁在地上任意摩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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