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零六章 抉擇(上)

犯壹很配合,節目組給歐陽逸送上一個玩具手銬,歐陽逸給犯壹戴上。犯壹雙手舉起喊:“不是我,我沒有殺人,我沒有殺人。”自己在節目組的安排下,走向會議室隔壁的牢房。

曹雲看歐陽逸:“我就說我爲什麼搶不到警察。”

歐陽逸抱拳:“見笑見笑,以後請叫我歐陽警長。”

曹雲:“桑尼,你們中混進了一個叛徒。”

桑尼反問:“你就知道我是警察?”

曹雲心中一咯噔:“你誰啊?”

桑尼:“不告訴你。”

管家很配合曹雲:“麻煩大家穿有掛職業身份的外套,或者是把銘牌換到睡衣上。”這些都什麼人,五成人沒換衣服,穿了睡衣就來了,一點鏡頭感都沒有。看人家明星,在出鏡之前需要多少準備工作。素人就是素人,活該不出名。

桑尼悠悠的披上外套:法官。獨一份的法官。

曹雲有吐血的感覺,自己是辯護律師,還有一位辯護律師不是歐陽逸和桑尼,那會是誰?令狐恬兒?檢控官。

曹雲到處尋找,沒看見,沒看見有嘉賓是辯護律師。

這時候聽見李龍聲音,李龍掛警察職業,道:“閒雜人等避讓,警察職業開始調查現場。”

李龍,越傳,越三尺,歐陽逸和宮本爲警察,互相確認身份後到達洗手間位置。

曹雲納悶在門口問:“李墨不是警察,他是什麼職業?李墨呢?”

歐陽逸一指:“在這裡。”

曹雲驚:“李墨死了?”怎麼也算小BOSS,怎麼就死了?

李墨聲音傳來:“節目組要弄死我,我也沒辦法。”

管家聲音:“屍體不要說話,請尊重遊戲規則。”

歐陽逸再道:“曹雲,告訴你一個好消息。”

“什麼?”

歐陽逸:“你要發財了?”

曹雲納悶:“什麼鬼?”

歐陽逸:“恭喜你壟斷了大名城辯護律師職業。”

曹雲腦袋轉了個彎,吐血問:“你別告訴我,李墨是辯護律師。”

歐陽逸:“賓果。”

曹雲出臥室,走到管家面前:“幹雙份活是要加錢的。”

管家回答:“贏一次官司辯護律師平分五十萬美元的獎金,現在贏了官司是獨得五十萬美元。而且只剩下一名辯護律師,肯定不會遇害,你說對嗎?”

“是嗎?”曹雲拿出手機,查看規則,許久後收了手機:“能者多勞,唉……我就是勞碌命啊。”他也沒回去看熱鬧,和節目組打個招呼,跟拍攝像師領曹雲前往牢房。這叫什麼?這叫敬業。當知道只剩下自己這一位辯護律師後,曹雲責無旁貸的第一時間開始工作。

……

案情彙總。

犯壹口供:自己接到李墨電話的短信,說有事商議,於是犯壹就前往李墨的房間。李墨的大門,臥室門都是敞開的。臥室沒有開燈,大門處有燈。犯壹在門口呼喊李墨的名字,沒有迴應。等待一會後,犯壹再次呼喊李墨名字,再次沒有迴應。犯壹就進入臥室,摸索電燈開關。

但因爲對房間佈置不熟悉,沒有摸到開關,看見正北方位有亮光。犯壹摸索前進,呼喊:“李墨,李墨?”

過了這麼一會,眼睛稍微適應了黑暗。他感覺有些不對,恰巧看見桌子上有一把刀,於是拿起了刀慢慢接近洗手間。

就在這時候,電燈亮起,臥室門口出現了嘉賓,犯壹這纔看見自己的刀上有血跡,同時看見了李墨的屍體,接下來大家都知道了。

案件背景,犯壹和李墨是生意合夥人,住聯排別墅,是鄰居。生意不好互相埋怨,在一週前兩人在公司大打出手,犯壹威脅要弄死李墨。這一週,李墨沒有去公司,兩人私下沒有往來。

案發時間爲晚上十點,犯壹接到李墨要談一談的短信。

犯壹和李墨當天晚上都是一個人在家,妻兒都不在。

警方得到了節目組給的情報:兇器是水果刀,是李墨家的水果刀,就放在客廳水果籃邊。刀上只有犯壹的指紋,李墨家多處發現犯壹的指紋,包括洗手間的門。從現場勘察,李墨是出洗手間被埋伏在牆邊的人一刀刺入心臟,仰面朝洗手間內倒下死亡。

犯壹解釋指紋,自己和李墨有矛盾前,經常串門。

物業巡邏保安當時的電瓶車就停在附近,那是他們吃宵夜時間,從九點四十分到十點,兩個保安很肯定只有犯壹從大門進入李墨家。他們感覺很不對,等待一會後,他們就進入李墨家大門。保安們又見臥室敞開,再進入臥室,用電筒照射牆壁,打開了燈,看見犯壹手拿兇器。犯壹奪路而逃時被保安當場拿下。

……

早上八點到九點放風結束,曹雲回到自己房間,晚上八點到十點是本案庭審,他要準備一下。剛倒上咖啡,準備火力全開時,九尾敲開了門。

九尾倒是很老實,繼續做她的檢察官,另外一名檢察官是令狐恬兒。

“有事。”

九尾考慮一會,道:“你看了資料?”

曹雲:“我是辯方,你是控方,不太方便聊案子。”

九尾停頓片刻,道:“這是真案。”

曹雲一驚:“李墨真死了?”

九尾忙擺手:“不是,這是犯壹殺人案真實重演。”

曹雲一拍掌,就說吧,這麼沒營養的遊戲除了錢之外,還有什麼意思?原來意思在這裡。

九尾道:“我就只知會一聲,走了。”

曹雲點頭:“再見。”知會一聲?爲什麼知會一聲?九尾這麼說肯定有目的,按照曹雲對九尾的理解,九尾的提醒還是善意居多。

不過比起九尾,曹雲更在意兩件事,一自然是案子庭審。二是李墨,李墨怎麼就死了?多的是龍套去死,節目組怎麼會選擇李墨呢?

參加節目,並且死亡的嘉賓,會獲得五十萬美元的立獨獎金。這麼算來李墨也挺值錢的。

“喂!”曹雲接新電話。

“你好,曹律師。我是節目助理,越傳想見你,請問是否同意?”

不同意也得同意。曹雲道:“當然,現在嗎?”

“對。”

“好的。”越三尺老爸要見自己?不是很熟吧,而且應該是自己拜訪他纔對。

……

越傳今年五十三歲,整體看是一名幹勁有力,話語不多,不苟言笑的中年人。

越傳跨步進入曹雲房間,對門口迎接曹雲點頭:“臥室不錯。”

曹雲道:“謝謝誇獎,越局長請坐。”臥室不錯?關自己屁事。

越傳坐下,曹雲送上水,越傳點下頭:“很早就聽三尺說起你,一直想見見你。”

曹雲落座:“越局長客氣了,不知越局長找我有事?”叫局長而不是叔叔或者伯父,也不閒聊,直接點題,說明曹雲並不想和越傳浪費交際精力。這類人,有事纔會找你。

越傳點頭:“快人快語。坦白說吧,今天找曹律師是商議犯壹案。”

曹雲道:“越局長對本案有什麼看法?”

越傳看曹雲:“沒有看法,只有一個請求。”

曹雲:“請求?”

越傳道:“你要輸。”

曹雲一愣,而後呵呵一笑:“越局長開玩笑吧?”

越傳道:“薛定諤的貓,庭審結束之前,曹律師未必自己會贏。我想請曹律師輸掉這場官司,五十萬美刀我還拿的出來。”

曹雲賠笑:“不是。越局長,按照遊戲規則也好,就算是現實案件也好。你這麼做似乎不太妥當吧?”什麼鬼?警察局長干涉司法公正,還賄行律師,操作庭審。

越傳表情毫無波瀾:“犯壹的案子發生在名唐,大家知道的資料就是犯壹的所有資料。包括背景說明,關係說明,法醫鑑定等等,都是真實的。可問題在二十年前犯壹被判有罪,如果現在翻盤,恐怕會讓外人質疑司法公正。這顯然也是烈焰的陰謀。”

曹雲不理解:“越局長,有罪沒罪二十年前和二十年後難道標準不一樣嗎?”

越傳道:“烈焰的目的就是希望同樣的案件有不同的判決。”

曹雲搖頭:“越局長,二十年前還沒有引進陪審度制,就算無罪,也可以說的過去……我不理解其中的意思。”

越傳輕嘆口氣:“好吧,我知道自己要求太過份,請曹律師斟酌一下,我先告辭,不打擾曹律師。”

“哦。”曹雲送越傳離開。

很明顯大名城真人秀是烈焰舉辦的,第一個案件似乎就對越傳很不利。曹雲現在就糊塗了,原本曹雲認爲越三尺甚至越傳和烈焰可能有關係,現在看來兩者關係是敵對關係。越三尺到底查到什麼呢?難道廣本不是烈焰一個系統的?

“喂,你好。”曹雲接電話。

“你好曹律師,我是節目組。通知:嫌疑犯犯壹已經供述自己殺人的罪行。”

“我特?”什麼鬼,昨天還說好好的,今天就認罪了。真實案例,難道真實案例就是這樣,犯壹承認自己殺人,最終被判有罪?曹雲道:“我要出門見疑犯。”

“好的,收音師和攝像師已經在門口等待。”

……

曹雲坐在犯壹面前:“什麼情況?”

犯壹激動雙手抓曹雲手臂:“他們不讓我睡覺。”

犯壹稱警方對其進行了疲勞審問。審問時間和手段是有規定的。以九尾審問上井爲例,法律沒有規定不許破壞疑犯生物鐘,法律只規定每天審問的次數,審問時間。當然,暴力審問絕對不允許的。在法律上九尾沒有問題。在二十年前,還沒有對審問的細節進行嚴格規定,只規定不允許單獨審問,不允許刑訊逼供。

提審,強光照射,四名警察輪流詢問問題。犯壹要求見律師的要求一直沒有實現。在兩天,準確說在36個小時後,犯壹屈服認罪,承認自己因爲生意糾紛,在收到李墨短信之後,進入李墨房子,拿起水果刀刺殺了李墨。

招供之後,犯壹終於得以美美的睡一覺。

一邊的節目組將犯壹招供書給曹雲,曹雲看招供書,是複印件,全部手寫。有簽名有畫押。複印件是真的,把死者李墨名字換上去,把四名警察和時間日期名字換上去。

這時候就出現一個分水嶺,現在有兩個途徑,第一個途徑是認罪。在預審前認罪,犯壹不被判死刑的可能還是比較大的,曹雲可以提出激情殺人,因爲刀是李墨的刀,也是李墨發短信邀約犯壹。第二個途徑自然是不認罪,要打無罪的難度就非常高了。

要打贏官司首先要打掉口供,要打掉口供就必須證明警方非常規審問。在二十年前,或者是真人秀,審問過程沒有錄音,沒有視頻。就算有,也可以去除錄音和視頻(二十年前部分地區使用錄像帶,但輕易洗掉或者覆蓋部分內容)。接着是四名參與審訊的警察必然不會承認疲勞審問。

沒有傷痕,沒有證據,怎麼打掉口供?

難道趙傳就是二十年前參與審問的警員?甚至是負責案件的探員?這不奇怪,越三尺也有類似的作風,爲了達到目的而不擇手段。區別在於越三尺天賦點滿開掛了,她至今爲止都是對的。

曹雲拿手機,聯繫節目組製片助理:“我是曹雲,我需要一些材料……材料沒準備好,那就開不了庭……好的,一會我會把自己所需要東西發給你。”既然管家不是烈焰的人,那製片助理很可能是烈焰的人。

曹雲邊發郵件邊問:“你現在是什麼意思?要認罪還是要開庭?”

犯壹立刻回答:“開庭,我沒罪,我是被誣陷的。”

答案在意料之中,犯壹參加真人秀的目的就是要……臥槽,難道自己不能選擇其他職業是烈焰安排好的?要是兩個菜鳥接案,諸如孫地和寒子成爲辯護律師,自己是檢控官,這案子就不用打了。自己嚇都能把他們嚇死。

九尾特意提醒自己這是一個真實的案件,但是欲言又止。

曹雲拿出自己手機,問:“你真名叫什麼?”

“犯壹。”爲避免讀者名字錯亂,實際上不叫這個名字,所以之前曹雲無法查詢。

曹雲查詢網絡,發現了犯壹的新聞。一切和真人秀沒有區別。接下去犯壹在預審中認罪,警方越姓探員求情,稱犯壹在被捕後配合警方工作,有悔改之意。辯護律師以犯壹激情殺人爲由求輕判,最終法官裁定二十年監禁。

越姓探員,越姓不多,不會這麼巧。越傳就是負責當時案件的探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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