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對了,我還有不死神訣,不知道不死神訣能不能修煉?”陳鋒突然一拍大腿的,想起自己從萬里龍璽裡獲得不死神訣來。
想到這裡的時候,陳鋒馬上開始修煉了起來,他所獲得的不死神訣只有三分之一,不過卻是不死神訣的基礎篇,要是他獲得了後面,還真用不上。
陳鋒根本不清楚,不死神訣並不是仙界的修煉法訣,而是讓天帝都要窺覬和眼紅的至寶,而且想要修煉不死神訣,可不是什麼人都能夠修煉的,首先必須要渡過第三次天劫,單單就這個條件便已經排斥了絕大多數的人了。
二來,修煉不死神訣的人必須要擁有混沌之身,這一點再次滅殺剩餘的絕大部分人了,三來,修煉不死神訣還得需要擁有超強的悟性,這一點同樣把剩餘不多的人給滅殺掉了,所以能夠修煉不死神訣的人,在整個仙界,恐怕找不出十數之人。
而恰好這些條件陳鋒都符合,說到悟性恐怕沒人比他更強的了,這也跟東方燼的教導有關,東方燼從來不讓陳鋒去修煉他的功法,而是讓陳鋒去創造出自己的功法來,就這一點,恐怕絕大多數的人都做不到。
陳鋒能夠在這個年齡,便擁有今天的這身本事,走到今天這一步,絕非是一句幸運可以概括的,要說幸運的話,比他幸運的多不知凡幾,但是像他一樣,只靠自己的能力渡劫飛昇的人,卻是鳳毛麟角的。
不死神訣分爲三六九等,何爲三六九等,就是三境,六階,九等級,每個境界分爲三個等級,一個有六個階段,每個階段的實力都不一樣,練到大成之境,可以擁有不死之身,只要你元魂不滅,就永遠都不會死。
修煉者追求的本就是永恆的生命,要不然的話,誰會去修煉呢,但是傳統意義上的永恆不滅,說的其實元魂不滅,其中並不包括肉身。
佛家雖然經常說,身體只不過是一具臭皮囊而已,隨時可以拋去,而女人不過是紅粉骷髏罷了,唯有元魂纔是永恆的,但是你會發現,真正的佛修都會修煉金剛不壞之身。
元魂和肉身是兩者合二爲一的東西,任何一樣捨去,都做不到真正意義上的永恆不滅,什麼元魂奪舍之類那玩意,也就魔修的人會用一用而已,本就不是你的肉身,就算讓你強行奪取了,也不過是可以勉強操控的一個工具而已,不僅沒有作用,反而還會出現排斥。
人類之所以可以修煉,是因爲人身本就是天地間獨一無二的基因密碼,元魂和肉身不匹配,就如同車子沒有了發動機,只會是一種負累,想要真正的永恆不滅,必須是一個整體,肉身和元魂都齊全,而不是指的某一個部分。
不死神訣不是仙決,以陳鋒現在的能力就去修煉不死神訣,就好比小學生讀大學一樣,其難度不亞於渡劫,僅僅是第一步,引氣入體,陳鋒就足足修煉了十天的時間才勉強做到引起入體這一步。
不過這已經讓他很是興奮了,修煉本來沒有一蹴而就的事情,關鍵在於大廈的地基打的牢不牢固而已,若是地基不牢固,哪怕你的修爲再高,遲早也會有一天崩塌。
所以陳鋒不急,只要有希望他就不急,每天就在山上的茅草屋裡面修煉,有時間就下山下幫衡仙派的靈田維護一下,拔拔草,施施肥什麼的,日子一天天的這麼過去了,日子倒是過得也快。
一種滂湃的力量在陳鋒的丹田裡面涌動着,如同風捲殘雲似的,而陳鋒卻是一動不動的盤膝坐在,如同在坐看雲起雲落,事不關己。
也不知道過去了多久,一陣如同雨滴的聲音在他腦海當中響起,如同雨後屋檐滴下來的水珠子似的,是那麼的清晰,那麼的響亮,每一滴水珠子落下來的時候,都讓陳鋒感到有一種很玄奧的感覺。
陳鋒的眼睛徐徐的睜開,臉上有種按捺不住的激動,恨不得此時長嘯一聲的,經過了一個月的苦修,他總算成功了,他已經成功的練成了不死神訣,雖然只是第一階段的第一等級。
不過讓陳鋒感到很奇怪的是,他發現自己修煉的不死神訣和仙決有些不一樣,仙決引起氣體後和修煉者的時候是一樣的,都是把仙力儲藏在丹田裡面,而他的不死神訣卻不是儲藏在丹田裡面,而是在他的四肢百骸裡面,也就是說,不死神訣是沒有丹田的,他的人就是丹田。
當陳鋒明白這一點後,整個人就驚呆住了,那要晉級的話,他什麼時候才能把自己的給填滿?
想要填滿一個丹田都已經不容易了,更何況是他整個人,這就好比一個是杯子,一個是水缸,陳鋒頓時傻眼了大半天的,他也不知道這不死神訣竟然會是這個樣子,否則的話,他一定不會這麼衝動。
然而這個世上可沒有後悔藥可吃,哪怕陳鋒再後悔,他也不能自廢武功不是,其實陳鋒不知道的是,不死神訣是元魂與身體同修的,元魂壯大一分,他的身體就會壯大一分,最後達到不死不滅的境地,這是仙決永遠也做不到的事情。
“對了,不知道這不死神訣第一層到底是個什麼實力?”陳鋒漸漸的冷靜下來後,突然想起了這個問題來了。
他現在畢竟是衡仙派的人,自己偷偷修煉了不死神訣的事情,可不能讓人知道了,否則必然會有大麻煩。
縱使陳鋒不知道這不死神訣到底有多牛,不過他用屁股也想也知道,能夠把人的四肢百骸當成是丹田的功法,絕對是極其的罕有,起碼陳鋒就沒有聽說過這種功法。
“既然不能夠讓師傅知道,也不能和師兄師姐們打架,難道……去外面找人試驗?”陳鋒嘀嘀咕咕了起來,不過很快他就否決了這個想法。
他現在還不清楚自己的實力到底幾何,要是贏了還好說,要是輸了,連小命都丟了,那可就不值得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