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讀米蘭·昆德拉《搭車遊戲》
昆德拉有部不甚出名的小說《搭車遊戲》,它暴露的人性卻是詭秘而驚險的、耐人尋味:一對情侶駕車出遊,途中,男子突發奇想,提議模仿一場陌生男女的搭車遊戲,以遣旅途寂寞。姑娘羞澀,但又不想掃戀人的興,於是公路上就上演瞭如下一幕——
小跑車緩慢減速。小夥子搖下玻璃,笑道:“您去哪兒,小姐?”“巴士特里沙,順路嗎?”姑娘問,笑盈盈拋出了個媚眼兒。
接下來,故事完全按流行規則進行。車上,他們像陌生男女那樣,耍嘴皮,小夥子將獵豔者的角色演得惟妙惟肖。姑娘忽生妒惱,懷疑男友平時就是這樣招惹女人的。她想:我得氣氣他,他能做,我爲什麼不能?於是,使出渾身解數,模仿起自己並不熟悉——甚至鄙視的那種女人來。
天黑時,來到一座小鎮旅館下榻。
小夥子舉起酒杯:“來,敬你!”
“你難道不能把酒敬得有點情趣嗎?”
“好,那麼這杯酒不是敬你,而是敬你這類既具備動物的長處,又兼備人類短處的女人。”
“把一個女人和一個動物相比,我不覺得有什麼詼諧。”
“好,”小夥子還舉着酒杯,“那麼敬你的靈魂,爲你那從頭頂滑向肚皮裡就大放光明,從肚皮爬回頭頂就黯然失色的靈魂乾杯。”
小夥子又要了伏特加和蘇打水(這回該敬姑娘的了),交談一直在這種輕佻戲謔的氣氛中進行。小夥子卻暗暗對姑娘充當蕩婦的出色表演感到噁心。他想,如果扮演蕩婦這麼出神入化,就意味着她可能本來就是這種貨色……
姑娘越是在心理方面離他而去,他越在生理方面對她渴望。那靈魂和分離的姑娘判若兩人……小夥子認爲他今天才第一次看清女友的真實面目。
我驚訝地發現,男人往往是有病的,他會冷不丁冒出點扭曲的嗜好,一種惡作劇式的偷窺欲,比如“小夥子”的衝動:渴望看到最親密者的另一面——人性最隱秘最幽暗的部分。真假不重要,重要的是異常,是顛覆,是對“正經”的揭穿、對“純潔”的羞辱。
姑娘輕佻地站起身:“對不起。”
小夥子說:“小姐,請問去哪兒?”
“撒尿,如果你批准的話。”
她現在突然感到完全解脫了。在所扮演的新角色中,她無須害臊,沒有檔案記錄,沒有過去也沒有未來,無須負任何責任。這位姑娘,搭便車的,可以做任何事,一切向她敞開大門。
然而這是個錯覺。女人的危險錯覺。正是這個自以爲“無須負責”的判斷,讓她接下來損失慘重。姑娘輕信了自己的男人。
這是一場難以理喻的遊戲。儘管小夥子正極爲出色地扮演着一個陌生的駕駛員,但他卻無時不盯着作爲搭車女郎的自己的女友。這可真夠嗆。他親眼看着女友和陌生人打情罵俏,看到她欺騙他時的所言所爲……這下全完了,因爲向來他對她的尊敬勝於愛情。他總認爲她天性純潔得到家了。超出了這些範圍,她就不是她自己了,正像水超過沸點就不再是水。現在看到姑娘若無其事地邁過令人厭惡的範圍,他氣憤至極。
顯然,男人雖是遊戲的策劃人,但並非一個盡情投入的演員,他更是劇情的偷窺者和冷眼觀察家。他頻頻作弊,在誘使對方蒙上眼罩後,他卻偷偷睜開了眼,用局外人的理性來判斷眼前——爲他而發生的一切。在演員和看客間自由出入,等於破壞了遊戲規則,有違職業道德,意味着對搭檔的不公平。而被拉下水的姑娘,還天真地閉着眼,像捉迷藏的小女孩,傻傻地守着規矩。
姑娘從廁所回來,“坐在那邊的傢伙誇我漂亮呢。”
“有什麼奇怪,”小夥子說,“你本來看上去就像個妓女。”
“你知道我根本不在乎嗎?”
“那你應去找那位先生。”
“可,可我有你啊?……”
“和我完事後再去找他。足足撈他一票。”
“我沒發現他有什麼吸引力。”
“一宿和幾個男人混,對你來說有啥要緊。”
“如果他們都相貌堂堂,當然沒啥要緊。”
“你情願他們一個一個來,還是同時上?”
“隨便。”姑娘說。
最後,像往常一樣(其實已大不一樣),他們去了旅館的房間——
小夥子鎖上門,轉向姑娘。她桀傲不馴地站在他面前,眼睛裡閃着慾火。
這本是愛情的慾火,柔情的慾火——可在小夥子眼裡,已變成了露水情人的**和**。他的眼神,已射出嫖客的野性和粗魯,毫無憐惜成分。
至此,遊戲已不再是遊戲。性質變了,方式也變了,變得可怕而陌生。
他凝視着她,試圖從她浪蕩的外表下找到熟悉的特徵……影影幢幢中,雙重交替的影子告訴他,眼前的一切正是姑娘的本相,她的心靈是個十足的大雜燴,既忠誠又背叛,既天真又老道,既純真又淫蕩……他被最親密者的“陌生”驚呆了,嚇壞了。他恍然大悟,這姑娘只是表面上和那些下流女人不同,心底卻是一樣的。他早先對女人的懷疑都被證實了,從前的印象只是一種錯覺,是自己的一廂情願。
姑娘貼近小夥子。他將其推開:“我只和我愛的女人接吻。”
“你不愛我嗎?”
“不愛。”
“那你愛誰?”
“關你什麼事?脫!”
當她一下子赤條條站在他面前時,同時閃過一個念頭:現在遊戲該結束了。意味着她恢復自我,小夥子應該重新回到她身邊,重歸於好……她感到有些難爲情,臉上現出了真正屬於她的微笑——一種羞澀和不知所措的微笑。
而小夥子尚未盡興,他的戲還沒演完。他未留意那熟悉的羞澀和微笑。他只看見那誘人的,女友的另一具。一具陌生的在馬路上撿到的。
他僅有的關於妓女的知識都源於文學作品和道聽途說,他首先想到的就是一個女人穿着黑色緊身衣和長統襪在光鑑照人的鋼琴蓋上跳舞的樣子……他命令女友爬上去。姑娘苦苦哀求,但小夥子說:我已付過錢了。
姑娘見他目光兇狠,只好含淚爬上去。上面的她感到搖搖欲墜……他變得猥褻和粗俗不堪,那些穢語她從未聽說過。她想拒絕,想從這場遊戲中抽身。她叫他的小名,他卻大聲吆喝,說她沒資格這麼叫自己。
在女人身上,愛和欲、身與心,很少分開,屬一種同構和交融關係,就像咖啡加糖。男人不然,愛和欲往往是分離的——至少在原理和邏輯上是,猶如雞尾酒,可攪拌混合,亦可獨立成格。
女人的幸福存在於秩序和穩定中。男人的快感往往出自變幻和荒謬。
上帝將男人的一條肋骨取出,造了女人。
孰不知,那是最純真最有型的一條肋骨。
所以,昆德拉在另一篇小說中說:女人是男人的未來。
或許,男人的潛意識和性幻想中,確實閃爍着一個蕩婦化身,女人的妖冶和叛逆更能鼓舞他的生理和神經——但這不意味着他會接受一個蕩婦作妻子或戀人。蕩婦只能是塊“點心”,一個家庭編制之外的逢場作戲的尤物——像鑲綴在衣服上的花邊和流蘇,她只能在生活的邊緣遊離,而不允許佔據生活的中心。她不會被器重和守護,只會被偶爾需要,被娛樂性地消費。
但,無論男人對畸形的遊戲再怎麼好奇——一旦試圖邀請自己的愛人介入,則陷入了愚蠢和尷尬。因爲,再荒唐的男人也只會對那些潔淨、有美德的女子報以愛慕和追求,獵豔再多,他投注的也只是廉價的熱情和體力,而不會是那種叫“愛”的東西。
那麼,一個女子能否成功地承攬所有角色——以滿足男人的全部趣味呢?比如兼顧妻子、情人、藍顏、蕩婦等特徵?難矣,人很難接受如此複雜可疑的混合物——即便短時換來生理的激動和驚喜,但無法形成長久的秩序,接踵而來的,是厭惡和排斥。男人多有如此劣習:擁抱蕩婦時,會懷念單純或矜持的女人;守着淑女時,又遙想蕩婦的絢爛和放縱……對“豐富”的無限憧憬,是男人的通病,習性上的病,與女人自身的素質和努力程度無關。
唯一的辦法是等,等時間和人性規律作出裁決。在涉愛體驗上,男人的正確公式是:先豐富,再選擇。一個經歷簡單的男人的過早“選擇”通常不可靠,他會把“豐富”作爲未來的補課。而男人的“校正”和“改過”,也往往要等到事實或歲月懲罰了他之後。
小說中的小夥子即遇到了“豐富”的誘惑,可憐的姑娘出於信任,扮演了一個陌生的——過去和將來都與己無關的角色,卻被心上人所鄙視、唾棄。她身上的蕩婦特徵——雖是匆匆描畫上去的,但太逼真太刺眼——想卸妝也來不及了。
已畢。小夥子去熄燈。他不願再看見姑娘的臉。他知道遊戲已經結束,但不願再恢復他們之間的原有關係。
不一會兒,他聽到她輕輕抽泣。姑娘的手膽怯地、孩子般地撫摸他……接着抽泣聲打破寂靜。姑娘叫着他的名字,不斷訴說:
“這是我啊,這是我啊……”
小夥子沉默不語,紋絲不動。他意識到姑娘哭訴中含着悲哀的空虛,簡直莫名其妙。
姑娘的抽泣不久就變成號啕大哭,她繼續沒完沒了地重複可憐巴巴的敘述:
“這是我啊,這是我啊,這真的是我啊……”
她順應了男人,充當了他的犯罪同夥,卻報復了自己。這是個荒謬還是個悲劇?男人的悲劇還是女人的悲劇?
原本一個順水推舟的遊戲——一個爲了愛而施於男友的小小苦肉計,其前提是愛,是信任。但遊戲結果出乎意料,它變成了對愛的懲罰。
她最大的錯就是默許了“當一回婊子”的懇求。
她不知道,愛有潔癖,愛在本質上是一種尊敬。
她不知道,犯罪同夥是相互鄙視、相互遷怒的。
同時,也暴露了男人的脆弱、虛僞和利己,既享受“無恥”“不軌”帶來的刺激和快感,又對“放縱”懷有深深的恐懼和敵意;既渴望人性的冒險,又心存介蒂和膽怯;既制定規則,又不服從規則。
男人表面的絕情、冷酷,實爲內心的軟弱和自卑。
他厭惡自己的弱點,更厭惡同夥的弱點。他嫌棄自己的生理,更嫌棄同夥的生理。他怒於你竟和他一樣醜陋,一樣墮落。唯一的解脫即絕棄你,離自己的同夥遠遠的……
男人慣於用女人爲自己贖罪。
2000年
伊莎朵拉·鄧肯
(1880—1927)
謝爾蓋·葉賽寧
(1895—1925)
謝爾蓋·葉賽寧,俄羅斯詩人,被譽爲“天才的鄉村歌手”。大自然、田園、鄉愁、離別……是其作品的母題。葉賽寧的愛情引人矚目,尤其與鄧肯的異國情戀。
1925年,葉賽寧在列寧格勒一家旅館自縊身亡。
伊莎朵拉·鄧肯,美國藝術家,現代舞先驅。20世紀初,她從大自然和古希臘藝術中汲取靈感,大膽地對傳統舞蹈進行改革,主張“心靈的自由應表現在身體的解放中”。著有《鄧肯自傳》。她還致力於兒童藝術教育,1921年赴蘇聯辦學。
1927年,鄧肯在巴黎一場交通事故中罹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