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

“行了行了!”審判長敲敲桌子,不耐煩地打斷了我的秀,“原告,你到底想表達什麼?”

“公平。”我說,“法律賦予我的公平的訴訟權利。”

審判長姐姐有點無奈,她看了看在發愣的藍律師,揮揮手說:“沒有人剝奪你的公平,原告,你現在可以出證。”

“謝謝審判長,但是出示證據之前,我想先詢問被告林曼琴幾個問題,以確定我的證據跟本案之間確有關聯,避免浪費法庭調查的時間,請問可以嗎?”

得到肯定的答覆以後,我望向被告席。林曼琴的神情本來一直鎮靜自若,彷彿一切盡在掌握之下。現在臉上也多了一絲困惑,好象不明白事先彩排好的當頭棒喝爲什麼沒能將我的囂張氣焰打壓下來,還有就是法盲怎麼能一口氣背N多條法律。

永遠不要輕視你的對手。我承認,一審時我是法盲。可是現在,就算還是法盲,至少也能算上個升級版或者多功能版的,我有這個自信。

場上安靜下來,說話的人少了。可能大家都在等待我再鬧出個一審那樣的笑話來吧。

昔日不會重現,笑話講完了。而且這個上訴官司因爲雙方提前進入狀態,短兵相接,已經不再需要前奏,高潮直接到來。

“被告,請問―――”我看着林曼琴的眼睛,把語速放得很慢。“《愛在指尖跳舞》這本書,是你寫的嗎?”

這是一個很白癡的問題。

“是的。是我寫的。”林曼琴毫不猶豫地作答。

“好的,謝謝,請問是不是每一個字都是你寫的?”

全場譁然,顯然兩個同樣白癡的問題讓大家感到無趣。

“是的,我寫的,每一個字。”林曼琴倒也表現得很有耐心。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39 飛刀,初見飛刀

我在藍萱律師抗議之前提出了第三個問題。“被告,你的意思是不是說,這本書完全屬於你的個人創作,沒有第二個人的參與或者說存在共同創作者?”

“是的,我一個人寫的。”林曼琴的回答還是很乾脆。

“好的。”我保持良好的風度,面帶微笑繼續發問。“請問林小姐,也就是說,這本書所有的結構、內容、題材、人物都是來源於你自己的構思,並且由你獨自完成寫作?”

這個問題沒有得到林曼琴的直接回答。

事實上,這是一個相當陰險的陷阱。我準備的。

“我不明白你的意思。”林曼琴看着我說。

“我的意思是―――你在創作《愛在指尖跳舞》一書時,是否絲毫沒有抄襲、借鑑、引用或者參照其他不屬於你的作品內容?這些內容包括該書描述的環境、角色、故事情節、人物經歷,是否都是你構思想象的?”

“我沒有抄襲。”林曼琴很快地說。看來她對我的問話裡抄襲兩個字很敏感。

“好的,你是想說,小說裡的所有的內容包括地名,人名?都是你的想象你的構思,對嗎?”我還是在微笑,“我舉幾個例子―――比如滅魂鬼王、天行長老這些名字?”

很顯然,《跳舞》這本書來源於網遊,這一點,我知道,而且所有人都知道。

“小說參考了網絡遊戲裡的一些元素---或者說有所借鑑。”說這句話時,林曼琴慢條斯理、字斟句酌。

“具體是指哪一款遊戲?是不是《寒血傳奇》?”

“是的。”她終於正面答覆了我。

這樣的回答當然在我預料之中。針對起訴,林曼琴肯定做過相當充分的準備,會去主動了解小說裡描述的內容,否則她也不敢出庭應訴了。

不過這個答案並不是我想要的。“那麼―――小說裡的人物角色呢?也全是來源於該遊戲?”我繼續追問下去。

林曼琴沒有回答,她看着身邊的律師。

被告委託訴訟代理人藍萱馬上站起來反對我的問題,“對不起,我的當事人拒絕回答這個問題。只要不違反法律和有關規定,任何人都有自由選擇題材內容創作的權利。”

“我承認你說的這個創作權利。”我說。“你可以不回答。那麼林小姐,你能不能告訴我,爲什麼要用秋葉和橫刀一笑作爲你的書裡主角的名字?”我提高了聲音,讓這句問話聽上去有點壓迫感。開庭前,我把庭審的步驟在心裡模擬過很多次,任何細節我都充分作過考慮。

這個問題就是我的殺手鐗了。我看到旁聽席上很多MM站起身來,表現出很關注的樣子。她們應該都是書的忠實FANS,對兩位男女主角的名字那是相當地熟,應該說對這個問題的答案也有相當地有興趣。

林曼琴還是不作答。事實上我知道,她準備得再充分也沒用,除非剽竊之前把這兩個名字給刨了―――但是那意味着要對全書進行結構上的調整,並且改寫很多內容,因爲兩個名字在書裡存在的痕跡很深,比如我們的行會就叫一笑秋風。

這個問題對林曼琴來說是道完全不可能越過的檻。她能夠控制所有場外的因素---只要她夠得着的地方。但是書的內容她無法更換,在這一點上,她的手伸得再長也沒用,因爲她不是書的作者,我纔是。

“文學作品允許虛構,我的當事人有權處理決定其作品內容,這一點你無權過問!”藍律師繼續抗議。

“我同意你的觀點。但是《愛在指尖跳舞》一書的男女主角絕非虛構,”我沒有看藍萱,眼睛一直保持對林曼琴的注視―――賤人小心,飛刀來了!“實際上,《寒血傳奇》新月區確實存在橫刀一笑跟秋葉兩個人物帳號,註冊時間分別是去年的4月1日和4月13日―――而《愛在指尖跳舞》這本書的出版日期是今年的10月22日―――跟小說裡的情節完全相同,兩個角色於去年7月7日在遊戲裡結爲夫妻,之後的遊戲歷程從未分開,直到今年的9月27日凌晨5時秋葉刪去該遊戲帳號―――9月27號,林曼琴小姐,我想你應該記得這天。你的一審證據證明我在當日到過長川市出版社,我是去做什麼呢?”這麼多句,我中間絲毫不敢停頓一路說下來―――害怕被人打斷。我感覺到胸悶,氣有點不夠用,看來還是修煉得不夠。深吸了一口氣,我接着往下說。

“事實就是―――9月27日那天,秋葉刪號以後,我寫完了這個故事―――就是有關秋葉的故事,並於當日上午把小說稿送到出版社,送到了林曼琴編輯的手裡———”

“證據呢?你的證據在哪裡?你憑什麼亂講?”林曼琴一急之下站了起來,終於不再沉默扮酷。

“因爲橫刀一笑―――就是我。《寒血傳奇》這個遊戲裡,秋葉永遠消失了。但是我想留下關於她的記憶,所以我寫了這本書。”

旁聽席上一片驚呼,顯然我的這一大段話超出了絕大多數人的想象。

林曼琴的臉微微發白,她可能在事前策劃過很多的應訴方案,考慮過N多可能出現的情景和我的相應證據。可是她沒有想到的是,秋葉和橫刀這兩個遊戲角色居然真的曾經存在過。她看上去表情有點訝異,不過很快又恢復了鎮靜。

“你有什麼證據可以證明?”林曼琴堅持這個問題。她應該在後悔我送稿那天她的詢問還不夠仔細。

“我當然有。”我巡視全場,目光傲慢,從P兜裡掏出幾張皺巴巴的紙。“這是《寒血傳奇》新月區橫刀一笑的角色帳號和登錄密碼,以及從該遊戲運營商客服傳真的註冊資料,足以證明該遊戲角色屬於我。這也是我提起上訴的理由以及今天我要出具的證據。請審判長查證。”

應該說,這個證據來得很突然,出人意料,這正是爲什麼我要先詢問的原因。如果按正常步驟走,出證再給對方質證,林曼琴就會有足夠的心理準備,從法庭調查一直到後邊的法庭辯論,中間她擁有相當充裕的時間來考慮應對,這把飛刀遠程攻擊的威懾性效果就會大大受損。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40 我和房東女兒不得不說的事

大家都在等待法庭查證的結果。

我望着伊琳,她坐在蘇靜美的後邊,旁聽席的第二排,離審判區不太遠。雲菲菲此刻正咬耳朵跟她說着悄悄話。蘇靜威也在她身旁,應該是伊琳剛回長川,因爲弄不到這個案子的旁聽證,才找這位蘇公子給帶進來的。雖然明知如此,可是看到他們倆在一塊,我還是有點不爽。

伊琳還在盯着我看,她秀氣的眉頭鎖得緊緊的,臉上的表情很憂慮,好象挺爲我的處境擔心。我努力向她奉獻了一個自覺燦爛的笑容,以示寬慰。

現在的形勢好象可以樂觀一下,對手的反彈到目前爲止遠沒有我想的那麼激烈,而伊琳的及時出現給我打了一支強心針,讓我甚至產生了一絲朦朧的希望。就憑我的這份證據再加上伊琳的證詞,打贏官司是不可能的,但是至少可以爭取回到我庭前設想的軌道―――把水攪渾,法官們對證據的無法確定,適用法律的空白,讓法庭面臨疑難,不能當庭宣判。這樣可以爲我爭取到時間。

時間對我很重要,因爲民事訴訟法規定,提起上訴必須在一審後的15天內,而且法庭的送達審理都有時間限制,所以我在二審開庭前,無法收集到足夠多的相關證據及其這些證據在法理上的支持。如果此案延期審理的話,我就有足夠從容的時間來做這些了。而這是我的對手林曼琴極不希望看到的,她只求當庭審判,越快越好。

對面被告席上,林曼琴跟藍萱正壓低了聲音交談,應該是在商量怎麼應付這個從天而降突如其來的證據。

沒用多久,證據就得到了證明。很簡單,網上登陸一下就可以了。書記員把那兩張紙交到被告代理人手裡,可是對方看都不看一眼,藍萱站起來很直接地說:“我方不接受這個證據。該證據只能證明原告作爲網絡遊戲《寒血傳奇》玩家,在該遊戲裡創建了角色名爲橫刀一笑的帳號,並不能證明原告系《愛在指尖跳舞》一書作者。我方認爲,原告提供的證據與本案並無直接相關的聯繫。”

審判長點點頭,對我說:“被告方質證,表示不認可原告所提證據,原告有什麼不同看法嗎?”

“當然有!”我站起身來,“藍律師,我的證據爲什麼與本案無關?我和秋葉的角色名還有我們的經歷出現在你的當事人的書裡,你們不會說這些都是純屬巧合吧?”

藍萱俏臉一寒,翻開手裡的案卷,冷笑看着我說,“原告,在回答你的這個問題之前,我想先請你看一下我方將要提出的證據。”

“你先回答我的問題。我是原告,有權利先提問。”我執拗地說。不能讓對方牽着鼻子走,這是常識。

藍萱不理我,她轉向審判席,“審判長,我要提起的證據是該案前提,我請求詢問原告。”

審判長毫不猶豫地允許了她的要求。

我張口結舌,不敢想象這就是我要求的公平訴訟權。

藍萱輕描淡寫地瞥了我一眼,對我臉上的憤懣視而不見,一邊自說自話,“原告,你只需要對我將要提出的證據表示認可與否就行了,當然,你也可以不回答我。”

“………………”我無語。

“原告,你剛剛呈上的證據,是不是希望證明自己在網絡遊戲裡,使用的是橫刀一笑這個網名?”

“是的。”我說。雖然憤憤不平,我還是沒有選擇對抗,因爲那樣將會導致更加不利的後果,正是對手所需要的。

“那麼在遊戲以外呢?在網絡上?你也是一直使用這個網名嗎?”

“是的。”我從來不改網名―――混網上就是圖個人氣,生怕別人不認識我這小樣。此ID人氣本來就不咋的,還換馬甲,不是跟自個過不去嗎?

“那麼這些東西應該就是你的傑作了?”藍萱手裡拿着一疊紙,嘲弄地看着我。

距離太遠看不清,我正想伸出脖子去仔細瞄一瞄,就看到下面的大屏幕上已經給播出來了―――科技手段真他媽強。我心裡惡狠狠地罵了一句難聽的,因爲我已經從那個特寫裡看到了一行標題――――

《不是情色:我和房東女兒不得不說的那些事兒[18歲(含)以下慎入]》!!!!!!!!真他媽強!把這玩意都給我淘出來了。

藍萱滿臉不屑的冷笑,繼續說着一些我很不喜歡聽的話。“正如原告所承認,其在遊戲和網絡上一直使用橫刀灬一笑這個名稱。而這篇格調低下、文筆粗糙、思想內容很不健康,甚至可以說是黃色下流的小說,是從一家小說網站下載打印的,其作者名正好也是這個橫刀灬一笑。而且―――”藍萱面對現場攝像,指着我那個玩藝詳細講解。“大家需要注意的是,這兩個名字中間都有四個點,完全相同。請問原告,你剛纔說到巧合,這個算不算?你不會告訴我說這不是你的作品,純屬巧合吧?”她一邊說,一邊翻動手裡的紙張,把一些標記重點符號的段落在鏡頭前一一展示,都是些見不得光的YY文字。

旁聽席上傳來一陣鬨笑,應該所有人都能在大屏幕上看得很清楚。我面紅耳赤,無地自容。真的,如果伊琳不在這裡,我可能還無所謂。

我滿懷羞愧往伊琳那個方向看去,心想這下糗大了,不知道她會怎麼想。

伊琳把頭低得很低,看不到她的表情。可是邊上的蘇靜威和雲菲菲的眼神我看出來了,就是兩個字―――鄙視,雲菲菲還衝我伸了伸中指。

藍萱這丫的,看上去斯斯文文,高雅脫俗,跟我玩這手陰的,我操你三大爺。“藍律師,你提的這個跟咱這官司有什麼關係?”我說。

“這個是不是你寫的?”藍萱再次反問。

“是我寫的。怎麼啦?有什麼問題?”我心一橫,這事反正賴不過去,索性承認,看她玩什麼花活。

“很好。”看來藍萱對我的坦誠比較滿意,她終於把我那個丟人現眼的玩藝收了起來。“你除了寫了這個以外,還有其他作品嗎?”

“…………”我張了張嘴,沒說話,真沒什麼好說的。

“同樣,你還以橫刀一笑的名字發過一些網絡文章―――也就是俗稱帖子的,內容多以攻擊謾罵他人爲主,所以你的這個網名在一些網站論壇被列入黑名單,封殺禁入,對嗎?”

“…………”還是不知道說什麼。

“你不承認沒有關係,我這裡都有相關的記錄證明。而且這些內容,網絡上隨時都能查到。”藍萱把那疊紙呈上了審判席,“審判長,這是我方關於本案的相關證據,請查證。”

“證據?―――你用這個想證明什麼?”我忍不住跳起身來。

“證明你不是《愛在指尖跳舞》一書的作者。”藍萱冷冷地看着我,象法官審判結果一樣,說得斬釘截鐵,不容置辯。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41 秋葉

“原告,關於你的寫作情況,好象你不能提供更多的參考以供本案證明。”藍萱繼續說,“事實上,你也沒什麼可提供的,因爲你從來沒有發表過其他作品。而以你寫作的文字和《愛在指尖跳舞》一書作個簡單對比,不難得出結論:這是兩種完全不同的創作風格―――如果你寫的那些算創作,也有風格的話―――也就是說,兩者差異太大,不可能出自同一作者。”

“而我的當事人林曼琴,系作協會員,青年作家、詩人,出版過詩集散文集,並且長期從事編輯工作,擁有中級編輯職稱,完全具備寫作一篇小說的文學才華和創作能力―――”

“行了行了,藍律師,你的意思是想說,林曼琴能寫小說我不能,對嗎?”我終於失去風度,打斷了藍萱的喋喋不休。

“是的,這些可以成爲間接證據,證明我的當事人有能力寫作小說而你沒有―――”

“你怎麼不說這書是餘秋雨寫的?人家還是教授哪,地位才華比她高吧?”我急了,什麼邏輯!“還有曹雪芹以前也寫過淫詩豔詞呢,你怎麼不說紅樓夢不是他的啊?”

審判長又敲桌子,“原告,請注意你的態度,還有不得提起與本案無關的事情。”

我定了定神,不能慌。我這是讓人給氣的。藍萱說的這些就是把事往遠處扯了,我不能上她的當,該問什麼還得問。

我想了一會兒,等自己鎮靜下來,心平氣和了才說話。“藍律師,對不起,你提的這些證據我可以接受,都是我寫的。但是這些不足以認定我不是《跳舞》這本書的作者,因爲這本書跟那些不同,裡面有我對秋葉的愛---這也是我寫下這本書的動機。書是寫給秋葉的,我想表達對她的這份感情。”

說這段話的時候,我一直望着不遠處的伊琳,我的話說得很真誠,我希望她能聽到。可是伊琳低着頭,始終沒有看我。

旁聽席上一陣騷動,看來真誠有時候還是能夠打動一把人的。藍萱看着我,有點惱怒地反問,“感情?愛?---你懂法律嗎?這個能算證據?你可以證明你跟我的當事人作品裡的人物有感情?”她好象覺得我的話很荒謬。

我絲毫不計較藍萱的態度,現在可以讓她的這句話回到我的問題上來了,“是的,我需要證明這個。還是先前那個問題,你們對我提出的證據拒絕認可的理由是什麼?你沒有回答我。”

藍萱皺了皺眉頭,大概是對我的死纏爛打表示厭惡。她輕蔑地看着我說,“原告,我方認爲,你提出的證據,只能證明你有一個遊戲角色名,該名字與我的當事人作品裡的主角名字相同,但是不能證明你跟這部作品有關。”

“那麼秋葉呢?我跟秋葉的經歷呢?這些都跟那本書沒關係?”我開始聚氣。

“就算你是書裡寫的橫刀一笑,你沒有證明秋葉的證據,我的當事人小說裡的內容是不是你和秋葉的經歷,你也無法證明。”

“我可以證明,因爲秋葉就在這裡―――”我終於捕捉到了機會。我指着旁聽席上的伊琳,“她就是秋葉,就是《愛在指尖跳舞》書裡的主角―――橫刀一笑的妻子。”

…………………………

法庭轟動。

因爲《愛在指尖跳舞》一書風行,書裡主角衆人皆知,當然,主要是秋葉―――因爲書的本意就是寫給她的。秋葉的冷傲個性秋葉的無雙美麗包括秋葉的名字秋葉的話語秋葉的行爲方式,已經在媒體網絡上討論得相當口水氾濫了,就跟小龍女似的。秋葉是不是有原型、原型又是誰長的什麼樣,一直是個很神秘的話題,沒人知道。林曼琴在這一點上倒是表現得很低調,極少接受採訪,而且基本不談作品。當然這也可以理解,畢竟不是自己寫的一東西,說多了怕漏嘴圓不了場---在這本書面前,她也基本就是一讀者,知道得比人家沒有多。

世界上的事怪就怪在這裡,偏是沒人知道的就更想知道,大家衆口紛紜,可是得不到答案,就越起着勁地胡猜,也讓這本書更加紅得發亮,火得發紫。又有人說這是作者炒作的手法高明―――至於林曼琴怎麼想的,就只有天知道了。

而今天這個現場,估計沒看過《跳舞》這本書的不多,迷秋葉的那也是一大把,聽我這麼一介紹,登時就炸了鍋,旁聽席上的人都立起來了,全往我手指的方向看,人堆裡還有很多尖叫聲,估計是那羣FANS們的情緒爆發。

審判長猝不及防,大爲震驚,法槌在審判席上連連敲擊,可是一時間無人理會。我一手扶着衣領上的麥,大聲訴請:“審判長,我要提請有關本案新的證人伊琳,也就是《跳舞》書裡秋葉的原型―――她可以證明我跟她的經歷,可以證明書是我爲她寫的!”

旁聽席上更加混亂。

在一片耀眼的相機閃光燈下,伊琳慢慢地站了起來,她清秀的臉龐看上去很蒼白,很迷茫,也很動人,所有人都在看着她,可是她卻望着我不知所措,這個情景讓把她嚇着了。

我熱血沸騰,這個時刻我期盼了很久,直到秋葉真正出現。我指着伊琳,向整個法庭發出戰鬥宣言:“秋葉,從遠方爲我而來,跟遊戲裡一樣跟書裡一樣,我將追隨她戰鬥,直到死去!”

我的聲音因爲激動而顫抖,是的,我就想這麼說。秋葉來了,哪怕與全世界爲敵,我都不害怕。底下FANS們齊聲喝彩,聲勢振奮―――這些FANS沒有官方立場,我的處境怎麼樣她們並不關心,可是在會場裡能看到秋葉看到煽情的場面,應該更能讓她們興奮。

場面失控了。

審判長姐姐年紀不大,可能經驗也不是很豐富,這樣的情形在她的法官生涯裡應該沒有經歷過,這時候急得好象都要哭了。她拼命地喊着肅靜,一邊敲打桌子,那些看場子的女庭警們四面出擊,彈壓那些不聽指揮的記者和書迷們,把她們驅趕到自己的位置上。

可能有點過了,我看到伊琳前面蘇靜美的眼神看着我,帶着一絲嘲弄,好象我的表演很滑稽。

中院這個場子夠大,庭警也多,雖然場面混亂,倒也並不擁擠,沒過多久場內秩序漸漸平復下來,只有伊琳還有點慌亂地站在那裡。

“原告,她是你要提起的證人嗎?爲什麼不提前申請?”審判長指着伊琳厲聲責問我,“證人不得參與旁聽,你不知道嗎?”這句話是對伊琳說的,語氣也極不友善。

伊琳在下面說了一句什麼,聲音很小我都沒聽見,法庭上有點吵。

有人遞了一個話筒過去。

終於聽清楚了,伊琳的聲音也很秀氣,可是經過話筒在四周懸掛的音響傳出來,猶如晴天霹靂。

“對不起,我不能爲你作證,這件事跟我沒有關係―――”她停頓了一下,聲音又低沉下去,“我就是來想來看你一眼,可是―――以後不會了……”她哽咽了,淚水滑落臉龐。

我感到自己的耳膜震動得嗡嗡作響---晴天霹靂,絕對的。

我傻了。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42 夏花燦爛,秋葉靜美

全場噓聲一片。

我盯着伊琳,目不轉睛。我想知道爲什麼。可是,從她的臉上只能看到無助和悲傷。

秋葉,對不起,我又傷到你了。那一次你不能原諒的事故,還有剛剛大屏幕上的混蛋小說。

………………………………

庭審還在繼續,法庭調查結束了。現在纔剛剛進入法庭辯論,可是高潮已經過去,剩下的只有遺憾。我聽到有人叫我,讓我回答詢問,我沒有理會。

我注視着伊琳,因爲她要離開了,也許以後永遠不會再見。

可是我想留下她。

好象辯論也行將結束―――因爲無人應答。無所謂,沒有什麼可以做的了,已經無力迴天。我也不想再繼續下去,她們贏了。

如果能留住秋葉,輸了世界又如何?何況現在,我沒有世界可以輸,我真的不想把她也輸了。

我站起身來,在大家詫異的眼光裡朝審判長鞠了個躬。

“我輸了。”我說,“你們怎麼判都好,我都接受,可是―――能讓我跟秋葉說幾句話嗎?”

林曼琴和她的律師齊聲反對,我看着她們的眼神無比兇狠,這一刻我咬人的想法都有。“我的最後陳述。”我說。

…………………………

“‘秋葉,等等,我跟你一起走。’―――”我望着伊琳說。她擡起頭來看我,目光驚訝。

“其實我想說的是:跟我走吧,秋葉。可是我沒有說。―――因爲我知道你的生命不屬於我,不屬於任何足以牽掛你的,你是屬於天空的季雨,屬於海洋的旋流,屬於夏日正午的驕陽,屬於高原極頂的颶風,你的生命,呼嘯飄遊,狂野不羈,燦爛而自由,沒有誰可以擁有你留下你―――”

我的聲音有一點顫抖,可是很自然,很深情。感覺回到了那天晚上,我在電腦前對秋葉所傾訴的。是的,就是那些話,我要說給她聽的,也是我的書裡最後一章。

“你曾經告訴我,這是一場遊戲,不是屬於我們倆的河流。每一片葉子都會在秋天裡飄零,每一個笑容都會在水影中破碎,能從這條河流裡捧上來的,永遠只有冰冷的回憶―――”

書的結束章寫得很長,有幾萬字。我在網上看書評,發現關於這一大段文字的爭論非常多,有人說寫得很爛,拖沓濫情而且與前面內容脫節,他們喜歡看的是秋葉,而不是橫刀一笑的囉囉嗦嗦。

這個觀點遭到了全面痛擊,絕大部分讀者還是認爲很感人,真情無敵,沒有一個如此癡狂的追隨者不足以證明秋葉的絕代風華、冷傲無雙―――當然,該讀者羣以女性爲主。女人永遠渴望真情,渴望能有一個人在自己耳邊也能把這樣的濫情說上一遍―――不對,最好說到永遠,永遠不停地說下去。

會場有點亂,女人們的表情由麻木變得驚訝,望着我們,在我深情款款的傾訴裡,交頭結耳,議論不休。

我旁若無人,沒有停頓,沉浸在我和秋葉兩個人的世界中。

“———很多次,我們曾經熱烈地享受過勝利和榮耀,生命彷彿恣意怒放的花,在夏天裡燦爛。那麼死的時候,我也希望,自己能象秋日風中飄落的葉,那樣安靜、那樣美。

我們常常經歷死亡,我並不害怕。死亡是什麼?會象夢那樣短,閉上眼睛再睜開,又一天的清晨陽光,繁花滿眼。有可能象夢那麼長,閉上眼睛不再睜開,綿延千年,一千年無邊無際的黑暗。我也不怕黑暗,只要在我手裡,有你的痕跡。我會請求那些安葬我的人們,把窗前那棵楓樹的葉兒拿給我,我要把她放在手心―――那就是你,我的秋葉。

因爲我害怕,害怕永遠見不到你,可是隻要你在我的手心,一千年就會很短,永遠也不會太遠―――”

我從審判區走了下來,我想到秋葉的身前去,可是她坐在那裡,中間還隔着那些領導們的座位,我夠不着她。我只能停下來,望着她的眼睛,我要把我的深情都送進她的心裡。

感覺所有目光都集中在我和秋葉身上,沒有人來打斷我的傾訴,世界重新變得安靜,只有我的聲音在會場裡迴盪……

“―――如果一定要離開,你不會一個人走。

繼續停留在這裡,孤獨盛宴,寂寞狂歡,不是我想要的。

你在身邊,世界有點冷―――可是你不在的話,我的心會結冰。

那就讓我們相約離去吧,約定好了彼此不再思念,好象我們從來沒有遇見。你走吧,我也已經準備好,把號刪了,你刪,我也刪---”

“你刪我也刪!!!”旁聽席上的FANS們突然爆發,跟着我齊聲大叫―――這一句臺詞實在太多人知道,可謂膾炙人口。沉默的會場又一次大亂,那些可愛的書迷們甚至吹喇叭打起了拍子。

審判區的每個人都看着我,目瞪口呆。“別背了,你要幹什麼―――”林曼琴歇斯底里地喊。審判長姐姐好象剛從夢裡驚醒,趕緊敲桌子,幾個庭警MM圍上來,要求我回到原告席。

我沒有中斷傾訴,我只知道秋葉要走了,這是對她的最後表白。

可是突然間聲音變得很輕很細,連自己都聽不見。我這才發現,領上的麥克風沒用了,給人斷了。我無奈地搖搖頭,看來結束了,到此爲止。

不,好象還沒有結束。這時候坐在我面前的蘇市長站了起來,她從我衣領上摘下麥試了試音。

馬上麥克風的聲音恢復了。“讓他說―――這是原告對本案的最後陳述,他有這個權利。”蘇靜美的表情平靜淡然,寶相莊嚴,真的就象大慈大悲的觀世音菩薩。審判長看了看原告席,林曼琴呆若木雞,藍萱搖頭冷笑,沒有人再有什麼不同意見,審判長無可奈何。

旁聽席上又是一陣歡呼,那些FANS們很有節奏地齊聲跟喊:“讓他說!讓他說!”

我從蘇靜美手裡接過話筒,向她點頭微笑,表示我的謝意。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133章 反利益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5章 組織結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43 最後一章,真愛無敵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5章 組織結論[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
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133章 反利益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5章 組織結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6章 此愛天下無雙[1/1頁]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2章第一百二十四條規定……”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1章 那時花開(二)[1/1頁]第140章 回家[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36章此愛天下無雙病房裡安靜異常,氣氛凝滯。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43 最後一章,真愛無敵第137章 叢流飄蕩,任意東西[1/1頁]第1章第二條說明本法保護當事人合法行使訴訟權利不受侵犯。”第2章第三十五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有言論自由。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9章相信我,相信愛飛機在長川機場降落時,已經是傍晚。第141章 真愛不死(終章)[1/1頁]第135章 組織結論[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8章 腐敗天敵,罪惡剋星[1/1頁]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章第六條是什麼?”上官儀高聲問我。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2章 真心英雄[1/1頁]第130章 那時花開[1/1頁]第一卷 市長美眉與我 1 序章(可略章節)第132章真心英雄補敘。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34章 貼着你的溫暖[1/1頁]第139章 相信我,相信愛[1/1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