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個小傢伙還真的很厲害啊!”耶穌布驚奇地看着伊格身上爆發開來的兩種截然不同的劍意。
就算是不修劍道,成天在一幫劍士當中泡着,他也是多少有些瞭解,一個人,要是想要同時掌握兩把刀,都會盡量選擇劍意屬性相似的兩把刀。
原因無他,就是因爲劍意不相容,就會在使用者的身體當中打架,到時候受到的反噬,甚至能瞬間摧毀一個人!
而且劍意這個東西,並不單單只是劍本身的屬性,更是劍士的意志與劍兩者共同作用的結果,同時修煉兩種劍意,根本上會耽誤劍道的修行。
可是眼前這個伊格......
竟然能同時如此熟練的掌握兩種劍意,真的是不可思議啊!
“豈止是厲害啊......”貝克曼此時也是滿臉驚奇地盯着伊格,“這簡直就是個怪物!”
作爲經常見證鷹眼和香克斯勝負的他,自然對劍道比耶穌布明白多了。
劍士意志本質上是可以容納多種劍意的,因爲不同的劍本身就是會有很多不同點。
但爲什麼容納兩種劍意的劍士此前並沒有存在?
是因爲,這不僅僅要求劍士的意志擁有兼容性,而且還要求他本身,要擁有超級強悍的身體和劍道意志!
不僅如此,還要劍士本身對多種劍意能夠同樣程度的契合!
只有這樣,才能夠在一具身體上兼容多樣劍意。
但這種人的存在本身,就是個奇蹟!
這個伊格,絕對是在天賦上,超越了香克斯,超越了鷹眼甚至超越了世上最強劍士龍馬的超級天才!
只是不知道這個天才究竟天才的什麼程度,到底能逼出香克斯的幾分實力來?
衆人正說着,那邊的香克斯則是緩緩拔出了自己腰間的刀!
一瞬間,空氣就沉重了幾分!
那一把被他佩戴在腰間的刀明明看起來平平無奇,但是剛一出鞘,一股絲毫不亞於伊格的兇橫劍意瞬間盪漾開來!
就連晴朗的天空都是霎時間陰沉下來,狂亂的海風頓時從海上一陣接着一陣吹了起來,剛開始還只是微微的小風,但才幾秒之間,就已經吹成一堵無形的高牆!
洶涌的海浪隨着狂風涌起,層層疊疊彷彿巨龍張開的鱗片一般,張狂霸道的威勢瞬間高漲!
吼!
在無形的風牆以及狂涌的海浪深處,隱隱約約傳來一聲高高的吼叫,彷彿是隻存在於神話或者人們想象當中的巨獸,仰天長嘯!
傳說中的生物,格里芬!
在全世界各地的神話當中,它的身影都被人們用謙卑而崇敬的口吻記錄下來,被尊稱爲“天上和地上的王者”。
雄獅一吼,百獸爲之色變,蒼鷹一鳴,就是天空都要爲之震盪!
天上的王者和地上的王者合併在一起,那就是天上和地上共同的王!
這相當符合這把名刀的個性。
刀出鞘,天地變色!
名刀格里芬,現在流傳在海上的無上大快刀十二工當中的一把。
傳說當中,製造它的匠人是一名偉大的煉金術士,並且在鍛造的過程當中使用了奇蹟一般的工藝。
作爲一名煉金術士,他不僅貫通鍛造提煉,更是知曉生靈肉體與靈魂的奧妙。
他曾經深入世界上最宏偉的山谷當中,風餐露宿、天地爲鋪,在烈日風沙雷鳴電閃足足等了十七年,才終於遇到了傳說當中的那天地王者,格里芬。
經過了十七年的漫長等待,他早就在冥冥之中與格里芬建立起命運的聯繫,浴血奮戰了七天七夜,偉大的煉金術士終於慘勝格里芬。
奄奄一息的他,拖着早就千瘡百孔的身體回到了住宅,將自己這十七年對於一把傳說之刃的構想——一卷奇蹟的羊皮卷,交給了自己徒弟。
而後,他抱着格里芬已經冷掉的身體,一頭跳進了熔爐當中。
徒弟含着眼淚,抽出師父與格里芬的靈魂,加上了之前師父爲自己準備好的傳說當中的龍鱗龍骨龍牙秘銀魔金,又花了足足十七年的時間,才終於鍛造出一把半成品。
就在最後的關頭,徒弟又以自己的身體獻祭,這才使得這一把王者之劍,徹底成型!
這就是無上大快刀,格里芬!
這把王者之刃從千年之前一直流傳到今天,每一任主人,無一不是縱橫海上和陸地的王者!
而香克斯,正是他的這一任主人,四皇!
天生的王霸之氣並沒有被刻意引動,但卻在無意之中隨着格里芬的劍鳴流淌開來,已看不見摸不着的姿態注入到周圍的空氣當中!
沒過幾秒,再場的所有人,包括伊格在內,全都感覺到自己的呼吸受到了無形的鉗制,就彷彿周圍的空氣好像灌滿了水銀!
與伊格流水和盤龍不同,香克斯的劍意根本沒有實像,一切的一切,都是一股無形的氣勢,但任誰都能夠感受到格里芬那睥睨天下的威勢!
大象無形!
完全沒有刻意去召喚,但那威勢、那壓力就已經君臨海陸,壓得所有人都是喘不過氣來!
而這,還是香克斯沒有刻意使用霸王色的結果!
香克斯只是想要象徵性的跟伊格過幾招,本來就是想着試試伊格有幾分實力,自然不可能出全力。
但就是這幾分實力,就讓伊格的秋水和龍馬劍意,都迫於強大的壓迫和威勢變得扭曲和虛幻起來!
“我說什麼來着?”拉基啃了一口大雞腿,吧唧吧唧嚼着,漫不經心地對身後的新人們說:
“老大隻是想要跟那個小子象徵性的玩玩而已,根本沒打算動真格的。”
與香克斯朝夕相伴又出生入死的他,自然明白,香克斯此時連絕招霸王色都沒用,肯定是不打算使勁打。
海賊新人們用力的點了點頭,眼神當中浮現出一抹欽佩的色彩。
老大居然這麼強啊!
之前都沒看到老大認認真真發動劍意,沒想到有這麼大的威勢!
相比之下,伊格那個小子的劍意就遜色了很多啊!
果然論霸道,還得是自己家老大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