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到現在也沒有找到……他的屍體!”君宜抽泣着回答。
“你是說陸正南遇難在馬來西亞?上次馬來西亞空難中就有他?”上次馬來西亞的空難遇難了一百多人,林楓也在新聞中看到了這則新聞,不過萬萬沒有想到遇難的一百多人竟然有陸正南!
“恩。”君宜點頭。
原來,她一個人跑到馬來西亞來就是爲了緬懷陸正南,怪不得她如此的消瘦,臉色如此蒼白,還昏倒在路上?看來,她一定很愛陸正南。林楓端詳着低頭哭泣的君宜,她的雙眼一顫一顫的,眼鏡紅腫,一看就知道已經很多天沒有休息好了!
站在外面的新寧,背靠在冰冷的牆壁上,君宜的話還在她的腦海中盤旋。陸正南怎麼會死於空難呢?這個消息她都有些接受不了,更何況是君宜呢?可是,心靈深處,她也多了一層擔憂辶!
“你……還好嗎?”望着低頭抱着自己的膝蓋傷心哭泣的君宜,林楓心煩意亂,伸手想去撫她的肩膀,可是又停在了空中,不知道該怎麼去安慰她?
看到這種情況,新寧推門而入,進門便責備林楓道:“楓,趕快去給君宜溼一塊毛巾過來!”
“哦,對!對!”林楓趕緊去倒水澌。
新寧走到牀邊,把手裡的保溫壺放在桌子上,一邊打開保溫壺盛粥一邊說:“君宜,你餓了吧?我給你買了清粥和小菜!”
聽到新寧的話,君宜擡頭擦了把眼淚。道:“謝謝!”
“先擦把臉!”林楓遞過來一塊溫熱的溼毛巾。
“恩。”君宜接過來擦了一把臉,又還回去。
“來,先喝點粥!”隨後,新寧便把一碗清粥遞到君宜的手裡。
低頭吃了一口,君宜望着新寧道:“新寧,我們有差不多七年沒見了吧?”
“是啊,時間過得真快!”新寧點點頭。
仔細端詳了新寧一眼,君宜說:“你變得很有知性美!”的確,七年來,新寧跟着林楓可以說轉遍了整個世界,接觸的人不是音樂家就是音樂人,她的氣質的確有所改變,身上穿的衣服也很有品味,優雅中帶着自己的風格!
聽到這話,新寧低頭一望自己。“是嗎?這要謝謝楓,好多東西都是他教我的!”說這話的時候,她的手很親暱的挽上了林楓的手臂。
聽到新寧這麼親熱的稱呼林楓,而且她挽着林楓的手臂絕對不像是一般的朋友。君宜不禁疑惑的問:“新寧,你們……”
這一刻,君宜心中有一個想法:難道在這麼多年的朝夕相處下,新寧和林楓相愛了嗎?如果是真的,這倒是一個很值得高興的消息。林楓在她心中一直有一個特殊的位置,她希望他能夠幸福快樂!新寧就更不必說了,新寧是她最好的閨中密友,如果他們兩個在一起,真是再好不過了!
聽到君宜的問話,新寧開心的回答:“我們準備年底結婚!”
本來,新寧挽着林楓的手臂就讓他很不自在,聽到她說要結婚的話,林楓不露痕跡的推開她的手臂,並且解開了衣領上的一粒釦子,並且清了清嗓子。“恩……恩……”
不過,新寧的話卻是讓君宜非常的高興。“真的嗎?真是太好了!恭喜你們!”
“謝謝!”聽到君宜的祝福,新寧點頭道。
可是,林楓的臉上卻是一點笑容也沒有。只是淡淡的說了一句。“還沒有定呢!”
林楓的話讓新寧的臉上一凜,不過並沒有理會他,而是催促着君宜道:“粥要涼了,趕快吃啊!”
“恩。”君宜點了點頭,然後繼續吃東西……
這天晚上,林楓在醫院裡陪君宜一直到九點鐘才離開。
今晚的月牙很尖,但是卻很明亮,高高的掛在空中,給靜謐的道路上帶來了一抹朦朧!
高級房車在月色下快速的行駛,開往林楓下榻的酒店。
坐在後座上的林楓始終板着臉,一言不發!並肩坐在他身邊的新寧看到他的臉色,知道他是在責怪自己說要結婚的事情。她的眼睛望着車窗外面的夜色,自然心情也不是很好。
當車子緩緩的停在酒店的大門口的時候,早已經有門童過來打開了車門,纔打破了車廂裡的一路沉悶!
下了車後,林楓沒有等後面的新寧,一路大步流星的進了酒店大堂,並一路上了電梯!
害得新寧穿着高跟鞋在後面一路狂奔,才電梯關門的最後一刻才跑上了電梯。這個時候,酒店裡人並不多,所以電梯上只有他們兩個人。
在電梯快速上升的時候,新寧終於是忍不住了,質問他道:“林楓,你爲什麼一路都不說話?你到底是什麼意思?”
本來,林楓心裡是有些生氣,也不想和她爭吵,但是她的語氣還是讓他很不高興。所以,便把手揣進褲袋裡道:“你剛纔在醫院裡的話是什麼意思?”
“我在醫院裡說了許多話,不知道你指的是哪一句?”新寧的眼睛望向別處問。
新寧知道他是在爲她和新寧說他們年底要結婚而生氣。可是,她的心裡也很委屈!這麼多年來,她一直都在他的身邊,不管是工作上還是生活上她都把他照顧的無微不至。尤其是最近兩年,他們也已經算是在交往了。雖然很多時候他都是心不在焉,雖然他跟她在一起最多的時候是在談工作,雖然他很少和她纏綿悱惻,雖然在任何的節日他都不知道送上自己的心意。但是她還是很享受這樣的日子,她知道他的心裡一直都放不下君宜,一直都在想着君宜。可是想歸想,當真正看到的時候心和人都飛走了又是另外一回事!
尤其是今天,他竟然爲了君宜連自己的演出都不顧了,他是一個熱愛音樂的人,視音樂爲自己的生命,這麼多年來她一直都看到他的努力,雖然他早就成名了,但是在音樂上仍然一絲不苟,這也是她很欽佩他的地方。但是,今天,他卻爲了她而辜負了音樂,辜負了那麼多熱愛他的觀衆。是不是可以這麼說,他視音樂爲生命,而君宜則比他的生命還重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