遊一沒有繼續和黎明爭辯下去,總感覺和她講不通,趁着霍承彥去書房的時候,悄悄躲進房間裡,將門窗全部關上,小聲的撥通了桑晴的電話。
“桑小姐,霍總明天要回來。”
“然後呢?”電話裡的聲音沒有任何的情緒起伏,就像是聽着一個很平常的話題一樣。
遊一愣了一下,瞄了一眼緊閉的房門,還是決定開口,“霍總要將艾瑪帶回來。”
“好,我知道了。”
“你要和誰打電話?”身後突然出現的聲音嚇了遊一一跳,想都沒有想直接掐斷電話,就像是做了虧心事一樣驚恐的看着他,臉上僵硬的勾勒出笑容,假笑着,顫抖着聲音開口,“霍……霍總,你什麼時候進來的?”
明明剛剛還看了眼房門,沒有人進來啊!
“出來,有事情找你。”霍承彥沒有深究他的反應,轉身走了出去。
遊一重重的拍了下胸口,勉強順了口氣,這才走了出去。
電話那頭,桑晴無所謂的扯了下嘴角,看着住了這麼多年的地方,在看了看從樓上下來的霍初原,“初原,媽媽和你商量一件事好嗎?”
“媽媽你說。”
“媽媽不想住在這個地方,我們換個地方住,好嗎?”
“只要媽媽開心,初原都可以。”
桑晴將她抱在懷裡,輕輕蹭了一下他的臉頰。
他明天就要回來了,今天就得搬走!
她讓秋媽看着初原,就去想着搬走的事情了。
“秦沐,你在金陵市的房子現在沒人住,對嗎?”
“恩,怎麼啦?”
“我帶着初原過去住兩天。”
“好,那我馬上讓人去打掃一下,下午就可以搬過去。”
“恩,好!”
一通電話,內容很簡單,可也達到了目的。
秦沐掛斷電話,總覺得不對勁,將桑晴要搬到她家裡住的消息通知了席司城幾個人。
桑晴還在打包着行李的時候,席司城幾人一前一後的到了別墅。
“怎麼突然想着要搬走?”最不高興的就是霍瑾墨了,這些年都和桑晴一起生活着,已經將B國發生的事情瞭解清楚了,從心底裡站在桑晴這邊。
總覺得,你既然不喜歡了,就安安靜靜的消失就好了,將桑晴騙過去,然後又讓她傷心的一個人回來,這是什麼意思?即使那個人是他哥哥,可是這樣的做法,也確實讓他覺得不好。
“他明天就回來了,帶着艾瑪一起,我沒有必要留在這裡了,畢竟我和他早在五年前就沒有了婚姻關係。”桑晴輕描淡寫的說着,手上打包的動作沒有停。
除了一些日用品,和衣服,最多的就是初原的東西。
“你說哥明天要帶着那個女人回來?”
隨後趕到的席司城用短信問了遊一,得到了肯定的答案。
“桑晴,這件事,我們所有人都站在你這邊。”
即使這些人,曾經是霍承彥的兄弟,弟弟,可是現在都統一的站在桑晴這邊。
不管這件事是不是誤會了霍承彥,可是做出這樣的事情,也確實應該受到懲罰。
秋媽站在房門口,有些糾結的看着幾人,輕聲開口,“桑小姐,要不秋媽和你一起過去,這些年照顧小少爺也習慣了,你一個人要忙着工作,也要照顧小少爺,一定很累。”
桑晴看着她,嘴角輕輕揚起,“秋媽,你大半輩子都在這裡工作,而且你家裡也需要錢,所以……”
“沒事,秋媽家裡,因爲這兩年桑小姐的幫助,已經轉好了,所以桑小姐,請你答應我,讓我跟你一起去好嗎?”
桑晴思考了一下,輕輕點頭,“您放心,所有的一切都和這裡沒有轉變。”
“秋媽,你去照顧嫂子,工資我照樣發。”霍瑾墨拍着胸膛,霸氣的保證。
幾人相視一眼,忍不住笑了。
桑晴看着所有人的臉,嘴角一直勾着。
這些年,雖然說沒有霍承彥,可這些人是完全將她當做親人,現在更是無條件支持她,說不感動是假的。
就算沒有了霍承彥,有他們也是一種滿足!
沈靖霆的車子早就等在了外面。
霍初原揹着小書包,走在前面,率先上了車。
一行人,全部幫助桑晴搬家。
車上,霍瑾墨討好的看着席司城,“那個,城哥,我不想看到我哥和那個女人在一起,心裡接受不了,可不可以去你那裡住兩天,過幾天在說我哪裡的事情。”
“你高興!”
得到答案,霍瑾墨高興的連衣服都不去收拾,直接走商場裡買了幾套衣服,添購了一些生活用品,就屁顛屁顛的跟在席司城身後,就像是害怕他突然反悔一樣。
秦沐今天自己申請去外地工作,她的小公寓也就空了出來。
空間不大,卻佈置的很溫馨,讓人一進門就能感覺到家的味道。
下午的時候,霍初原和沈靖霆一起出去了,桑晴就和秋媽一起收拾東西。
“小姐,你真的不打算見少爺一面了?”秋媽收拾着衣物,猶豫了下,還是選擇開口。
桑晴輕輕搖頭,嘴角一直努力的翹起,“有你們,我已經很滿足了,更何況只要他還活着就好,他選擇誰是他的權利,我沒有必要死纏爛打,四年都挺過來了,害怕以後嗎?”
秋媽輕輕嘆了口氣,輕輕搖了搖頭。
她是怎麼都不相信霍承彥會喜歡其她的女人,畢竟曾經霍承彥對桑晴的愛,她是一清二楚,可一個人經歷了生死,難免會對將他從死神邊緣拉回來的人產生感情。
不管怎麼樣,她照顧好桑小姐就好了!
“其實,沈家的少爺不錯,這些年也一直沒有結婚,就連對象也沒有。”秋媽再次開口。
“我和他不可能。”桑晴依舊是平靜的語氣。
如果有可能,四年過去了,怎麼可能還是這個模樣,況且,沈靖霆值得更好的。
另外一邊,霍初原的手指在鍵盤上飛速的跳動着,沈靖霆一直守在他的身邊,沒有發表任何的意見,更準確的說是無法發表意見。
他精通醫學,可並不精通編程這一行,而霍初原簡直就是計算機天才,所以他只負責出錢,賺錢就好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