黎奕浩在牀邊爲思思把脈,而明菲則把思思背後的破爛衣裳全部剪掉。
這一刻,救命要緊,再說思思才九歲,黎奕浩又是醫者,所以沒有顧忌男女有別。
在黎奕浩眼中,思思就是一小屁孩。
明菲把思思背上的衣服全部剪掉,用薄被蓋在屁股上遮羞。
黎奕浩收回手,道:“黑衣人的血肉有毒,好解,只是,她身上的傷口,腐蝕嚴重,怕是得留疤。”
說着,他便展開筆墨,書寫藥方。
這一刻的黎奕浩,超有職業魅力,超級帥氣俊朗。
明菲是欣賞的,卻不心動。
她有她家男神大人了,所以她對其他男色已經免疫。
明菲收起心思,問正事,道:“祛疤膏不管用嗎?她還那麼小,以後留了大面積的疤痕,該多難看。”
最關鍵是,思思是救小快如此,這可是個天大的人情,若是不醫好她,只怕以後會是個大麻煩。
殊不知,明菲的擔心是對的,就是因爲思思背後的傷,因爲思思是小快的救命恩人,所以在以後的歲月中,無形之中折磨了三個癡情的人。
“傷的太重了,若不腐蝕,則還可能痊癒。”黎奕浩是神醫沒錯,但他醫病,不醫命。
說話的功夫,他已經寫好了方子。
他是來參加宮宴的,身上所帶的藥物不多,好在王宮太醫院有很多現成的藥,他現場配置便可。
解決完思思的治療方案,他拿着藥方去太醫院抓藥、配置。
才走出去,便見殿外跑得快、大王子妃在一旁守着。
還有幾位大臣、及公公。
見他出來,幾位大臣及公公全都恭敬地行禮:“神醫大人,可否請您去偏殿看看其他受傷的大臣?”
近乎哀求的語氣,不敢有絲毫不敬。
明菲從房間中出來,道:“黎醫,幫這個忙,人命關天,去吧!”
明菲都這麼說了,黎奕浩點頭:“走吧!派個太醫過來,去太醫院抓思思郡主用的藥,本醫已經把方子寫好了,太醫都能看得懂。”
“多謝神醫大人,多謝明大小姐。”幾位大臣及公公大喜,紛紛道謝。
跑得快迎了上去,“黎叔叔,思思有生命危險嗎?”
黎奕浩道:“還好,中毒不深,沒有生命危險。”
跑得快鬆了口氣。
大王子妃臉色有些不好,她道:“本妃進去看看思思。”
跑得快也跟着進去。
明菲先一步道:“快兒,思思背上受傷,沒有遮擋物,你還是別進去了,等會塗上藥、包上紗布,你再進去看望不遲。”
她比較計較小快與思思之間的男女有別。
小快似乎不喜歡思思,所以她要爲小快着想。
在古代,若是男孩子看了女孩子的身體,可是要負責的啊!
跑得快點頭:“好,那我稍後再進去。”
大王子妃卻不同意。
在她心中,思思就是她未來的兒媳婦,自家兒媳婦爲救兒子受傷,兒子豈有不第一時間去看望的理。
衣不遮體有什麼關係,反正兩人將來是要成親的。
所以,她道:“快兒,沒關係,思思不會介意的,她希望你進去看她,你進來吧!”
“母親,我還是不進去了。”跑得快退了出去。
而後道:“我去看看黎叔叔是否需要幫助。”
他是王儲,由他在一旁命令,黎叔叔救人會更加順利。
其實,黎奕浩這邊倒也用不着他,因爲黎奕浩的氣場,以及衆人對神醫的推崇,絕對會百分百聽從他的吩咐,不敢有任何違背。
他此舉,不過是逃避母妃的安排罷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