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理寺內,包括大理寺卿在內的人都在等着明家來人,與原告辯解一番,自辯無罪。
誰知,等到的卻是明家一個三等小廝的到來,且他只是傳話筒。
“我家大小姐說,有賊潛入福國公府,盜走了我府令牌及與令牌放在一起的十萬兩銀票,誰若持有福國公府令牌,便是那個潛入福國公府偷盜銀票的賊人,請大理寺卿大人看到賊人後緝拿歸案,早日幫福國公府追回丟失的十萬兩銀票。”
小廝說完,把準備好的狀紙交由司務,對大理寺卿施禮後,離開了。
衆人:“……”
王家告明家,一面之詞。
明家告王家,同樣如此。
王家可以說明家殺了王家主,不小心留下了證物。
明家亦可以說王家潛入明家盜走令牌與銀票,從而用以陷害明家。
這……
事情陷入了僵局之中。
大理寺卿手持驚堂木一拍,一錘定音:“兩家證據均不足,故,均不立案,兩案駁回,待有新證據,再重審。退堂。”
“威武。”衙役喊道。
王呂書眼眸內滿是不甘,他握緊拳頭,薄脣緊抿,一副生氣的模樣。
不知想到什麼,他身上的戾氣消失,嘴角掛起笑意,眼眸內閃着志在必得的神色光彩。
他大手一揮,“帶上父親,回府。”
“是。”王家下人重新扛起棺木,出了大理寺。
……
王家如三個月前的明家一樣,在府中支起了靈堂,王家衆多嫡系分男左女右的位置,分坐於靈堂兩側。
來王家拜祭之人,比之明百萬葬禮,少了好些。
關鍵是王家人摳門,不捨得擺流水席,與王家無關之人自然不會閒的去買二尺白布來哭喪,不止倒貼銀子,還沒酒席吃。
傻子纔去。
明十萬查看福國公府辦喪事時所收禮單,發現王家送了一刀火紙、二尺白布、十兩白銀。
他便自行做主,派下人帶上同樣東西,去王家弔唁。
此事他沒有自會明菲,在他看來,這些是小事,無需去勞煩明菲,他是府中總管,理應把這些瑣事攬在自己身上。
只是,意外出現。
被明十萬安排去王家弔唁的小廝,被王家扣在了王家,稱他潛入王家家主書房,偷盜唯一證物:明家令牌。被巡邏護衛當場抓住。
抓住小廝的時候,從他懷中搜出了證物令牌。
證據確鑿,王家把小廝送去了大理寺。
明家得到消息的時候,明十萬氣得不輕。
明菲聽暗衛稟報,同樣有些氣憤,但沒明十萬那般嚴重。
明十萬望着來尋他的明菲,不由得愧疚道:“大小姐,是屬下大意,着了王家的道。”
“十萬叔,不怪你。”明菲沒有責備他的意思,說道:“本小姐去大理寺走上一遭。”
“大小姐,不可。”明十萬道:“大小姐,你是我國公府主子,身份尊貴,不可出堂大理寺。屬下帶必勝兄弟去,一定不讓王家得逞。”
明菲脣角露出淺笑,她道:“那一起去吧!今個天氣不錯,只當去遛彎了。”
說着,她便回了菲羅園,抱上明悅,帶着倆丫鬟,登上馬車,前往大理寺。
這下,京城人又有熱鬧可看。
明菲身着一襲月白色裙衫,頭挽簡單髮髻,抱着身穿連體衣褲的明悅,走下馬車,蓮步款款地向大理寺大堂走去。
她的身後,跟着倆丫鬟及明十萬、明必勝,以及秦君給她的暗衛——閃電、追風。
早已在大理寺旁聽席就坐的圍觀百姓看到明菲時,不由得眼前一亮。
明家大小姐自從福國公府發喪過後,至今已有三個月不曾出現在大衆視線範圍內,可謂是低調到了極致。
若非明家生意蒸蒸日上,大家都以爲明家定會就此敗落下去,明菲亦會就此消沉下去。
如今再次瞧見明菲,衆人發現,她與衆人心中想象的恰恰相反。
明大小姐不止沒消沉,反而越發精緻。
不止容貌精緻,就連那周身的氣質,也是越發精緻,讓人看之,一眼難忘。
明菲姿態怡然地進入堂中,對大理寺卿微微點頭見禮。
大理寺卿亦站起身,對明菲抱拳一拜,吩咐一衙役道:“上座。”
大理寺衙役爲明菲送上座椅。
明菲抱着明悅落座。
坐下後,她道:“聽說有人冤枉我明家小廝偷盜?”
王家來大理寺的是三公子王呂新,他收回被明菲氣質吸引的眼眸,換上不羈的神色,對明菲道:“這賊子入我王家書房偷盜,被當場抓住,人證物證具在,請大理寺卿宣案。”
後一句,他把視線轉向大理寺卿。
大理寺卿正義道:“案件未審,不可結案。”
明菲看向全身捆綁、衣衫凌亂、鼻青臉腫的明家小廝,說道:“笨死了。本要給你一百兩意外傷害費,現在折半,給五十兩,回府後找欣珂管事支取。”
小廝擡眸,沒想到大小姐不止沒有責備他,還給他五十兩銀子。
五十兩銀子,可是他兩年的月錢啊!
他當即雙膝重重跪在地上,對着明菲方向叩頭,兩眼淚汪:“大小姐……小的,有愧,着了道。”
“說說,怎麼着了道?”明菲讓他身旁的衙役把他攙扶起來,隨後問道。
這時,王呂新說道:“哪有着道?明明是這賊人被抓現行,故意說着了道。”
明菲大眼瞪他一眼,“你急什麼?莫非心裡有鬼,不想他說?”
“胡說,本公子乃原告,能有何鬼?”王呂新反駁。
“沒有鬼,便讓他說,否則就是你心中有鬼。”明菲接話。
“你,口齒牙硬。”王呂新一甩衣袖,道:“哼,再如何辯解又有何用?這次我王家爲原告,人證物證具在。”
明菲沒接話,而是說了句:“那個,少年,以後在本小姐面前別甩衣袖,你甩衣袖特難看。唯有長相好看、身形修長、氣質出衆的男子甩衣袖才養眼,而你做這個動作,本小姐看着想吐。”
“哈哈……”聽審席衆人哈哈大笑。
這位明小姐,比之以前可愛了不少。
以前的她,總是讓人想要嘲笑,而如今的她,卻總是讓人覺得討喜。
(未完待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