何老師準備明顯充分許多:“各位也聽我一句。像無挑歌謠戰這個特輯當中,期間產生的所有歌曲都是無挑和創作者共同持有版權,未經我方許可是不能單獨收錄甚至是發行用作商業用途的。這一點是明確寫在合同裡的,所以這一次的情況跟無挑歌謠戰不是一模一樣?應該是屬於這種狀況纔對啊。”
樸振英也不甘示弱:“那是有合同的,這一次是沒有合同規定的,是創作者突發奇想創作出來的,怎麼能相提並論呢?”
一位律師發言:“這其實得看林澤軒本人的意見吧,他纔是歌曲的創作者,他才擁有最完整的版權啊。”
林澤軒抓了抓腦袋,皮球又被踢回給他了。他也很難抉擇,一邊是他的老師,一邊是他的鄰居,兩邊都不好得罪,這怎麼表態?
“嗯……要不這樣吧,一人分一半怎麼樣,反正誰也別吃虧嘛……”
哈哈是事不關己高高掛起:“比起這個,我更在意無挑衍生綜藝的版權費怎麼算,我也不多要,零點五個點怎麼樣?”
正直的劉大神:“你在做白日夢吧?還零點五?一毛錢都跟你沒關係。拿了出演費,你就該在節目裡好好表現,不管是什麼篇都一樣。再說了,衍生綜藝能夠成功也是因爲製作團隊、節目組和那些藝人們的辛苦付出,我們只是提供一些想法而已。”
開玩笑,光一個田園日記的兩季的收益就高達幾十億半島幣,分百分之零點五都有上千萬半島幣,何況無挑現在衍生出來的綜藝多達十幾個,這要是加起來可不是一筆小數目。
不過劉大神的話也引起了大家的深思。的確,他們只是提供了一些方向而已,具體的工作完成還是由相應的工作人員完成的。
像田園日記的走紅,絕對離不開居麗的出色發揮;根據林澤軒和智妍被“綁架”那期衍生出來的花樣青春,也離不開節目組的奇思妙想和每期嘉賓的優秀表現。
沒有節目能夠隨隨便便成功,都是在背後下了一番苦功夫的。
尤其是無挑的後期團隊,簡直堪稱電影級別的後期,這都是公司付錢請來的,個個年薪幾十萬甚至上百萬。
林澤軒也懂這個道理,不過現在是在拍攝節目,當然需要一個活躍因子來讓節目富有看點,沒有一個觀衆是來看你說大道理的。
“要不這版權就歸我所有好了,兩位各退一步,我也少收點版權費,既給綜藝公司作主題曲,又弄進專輯裡不就好了?”
樸振英一副不吃你這一套的表情:“你這是在說什麼亂七八糟的東西,給你弄進專輯裡什麼時候成爲我們公司必須要做的事了?還不是爲了你好,你以爲你把版權讓出一部分給無挑,你就不用出版權費了?”
林澤軒瞬間一臉嚴肅:“原來還有這麼回事?那這種做法真的很可恥,我創作的歌居然要給你們節目一部分版權?憑什麼?”
賀哥:“你這變臉的速度也太快了吧。對你不利的時候你就見風使舵?”
“哎,都是爲了生活啊……”
現場的氛圍總算從嚴肅正經的辯論中脫離出來。
鬧了半天,實際上事情的解決進度一點都沒有前進。
這也是文娛圈的老大難問題,沒有人能說清楚版權到底是怎麼回事,這纔有了工會的誕生。
可即使工會誕生了,每天也依然有各式各樣的花式抄襲事件。
像最開始偶像的誕生大火的時期,華夏部分的公司不願被林家掣肘,自行搞了一個仿製品。
也就是把海選的過程也放出來,增加更多的戲劇性對戰之類的招數,然後把名字一換就成了一檔新綜藝……
這你還沒法告他侵權,因爲人家的節目確實有創新,有跟你不同的地方,這種情況下根本說不清道理。
當然,這種行爲也爲觀衆所不齒,最後這個節目也僅僅辦了一季就宣告破產。
更可怕的是音樂方面,抄襲已經蔚然成風。音樂不比其它東西,大部分沒系統學習過的人是聽不出所謂的音符的。大多數粉絲只是憑藉感覺來判斷一首歌好不好聽,所以經常有些自詡爲“音樂人”的裁縫,把歌曲中的樂器一換,整首歌的感覺就完全不同,可你把譜子抄下來,會發現大多數是相似的。
這還僅僅只是抄襲的初級階段,更高級的有換和絃,換調,改拍子數等等……
舉個簡單的例子,李裁縫抄襲周董就是比較低級的抄襲,黃老闆抄襲事件就屬於比較高級的抄襲,因爲他加入了一部分變化讓歌迷感覺不出這兩首歌的相似之處。
言歸正傳,又邀請了雙方工會的代表參與評判,最後錄製了整整四個小時都沒得出一個令人認可的結論。
林澤軒自暴自棄了:“要不這樣吧,這首歌免費給綜藝公司用作主題曲,我不收錢了,綜藝公司也退一步,允許我收錄在數字專輯裡,怎麼樣?”
綜藝公司代表何老師得到了使用權,當即表示:“我沒問題。”
樸振英也不用出一筆高額版權費,自然樂得開心:“我也沒問題。”
朝哥也長出一口氣:“哇,終於可以吃飯了。今晚的聚餐你們兩個代表買單吧,我們幾個陪着你們兩鬧騰了這麼久你們怎麼也得表示表示。”
大神生生站了接近四個小時,累得也有點腿發抖:“必須吃點好吃的,我腿都發抖了。”
亨敦都有點睜不開眼睛了:“啊?結束了?我的天,這是我錄過最難受的一期無挑了,對面的人一直在說一些我聽不懂的專業術語,這邊就跟菜市場吵架一樣,一句話都聽不清。好累!”
何老師站起身來整理整理:“我也沒想到有一天我一個內容官要和對方辯論版權問題……行了,我請大家一起去吃小龍蝦,星城的小龍蝦可是全國知名的。”
樸振英就更加心累了,他一個音樂人本來就不擅長辯論,還要他穿正裝出席,說什麼代表公司形象。
說句老實話,全公司就他長得最特別,還讓他代表公司形象……也不知道哪個人想出來的餿主意。
版權的糾紛到此結束,可這兩首歌引發的麻煩還在繼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