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4章 誅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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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明決定去買房了。
事實上,自從收了一個管家,兩個女僕之後,他就已經有了買房的想法,只是一時間忙於領地的各種瑣事,根本抽不出任何一丁點空閒,之後又要去淘各種東西,道韻需要,天地玄黃炮的彈藥需要,這些都需要,他那裡還可能有別的時間?
連續忙碌了這麼七八天,眼看着下一次的輪迴小隊召喚又將要開始,吳明才總算是有了些許空閒,然後看着兩名女僕嬌滴滴的樣子,卻在客廳睡了好幾晚,說實話他心裡也有了這麼一些愧疚。
這個世界終究是顏值的世界啊,若是他的女僕是什麼狗頭人女僕,什麼地精女僕,或者更誇張的骷髏女僕,爛泥族女僕之類,他管它們去死啊,但是一個樹精,一個貓耳,嬌滴滴的樣子,讓他實在是有些過意不去了。
更何況雖然有了領地,未來他必然會在領地內宅着,但是金河城這邊也不能夠說直接放棄,一方面他導師在這裡,雖然從導師那裡根本學不到什麼,或者說壓根沒學到什麼,但是一個是名分,另一個是恩情,這些他卻是無法忘掉,更何況有了導師這麼一條線,他也算是有背景有後臺的人,幹嘛不抓緊了顯示出來?
所以他決定在金河城也賣一套房子,現在他不差錢,本來預計購買領地的錢都讓市政府掏包了,他現在的錢對於魔法塔和福地都是綽綽有餘,結餘的錢又沒什麼地方可花,用來買一套金河城的房產也完全沒什麼問題,反正他來錢快是一回事,不吝嗇是另一回事。
而直到吳明要買房後,樹精女僕還是淡然而恭敬的表情,貓耳女僕直接就歡呼出聲了,當下這貓耳女僕就拿出了金河城裡的各種上好地段地圖,開始指指點點在什麼地方買房最好,什麼地方又適合宴賓客等等,一時間說話嘰嘰喳喳個不停,不過她聲音軟糯好聽,樣子又是十五六歲的少女最美貌時候,看起來也是讓人心情舒爽,比同樣喜歡嘰嘰喳喳的侏儒艾比斯不知道強了多少倍,至少吳明並不會覺得厭煩。
當兩個女僕都準備好之後,吳明就帶着她們直奔向金河城最大的房屋中介,其實吳明也看出來了,雖然樹精女僕並沒有表現得激動,但是她在整理賬本時好幾次不小心落到地面,想來她也是很開心纔是。
“我果然怠墮了啊,有土地,有管家,有女僕,有錢,有實力,有背景有後臺……我莫不是成爲以前最痛恨(羨慕)的人羣了呢?”
吳明有些嘆息着,同時美滋滋的想着……
而在洪荒大陸極遙遠極遙遠的一片荒漠之中,一個年輕的人類男子正一腳深一腳淺的走在這半沙漠半荒漠地帶中,他渾身襤褸,看起來整個人都很是狼狽,身上除了衣物已經快成布條以外,滿身上下更是多處創傷,只是簡單的用布條包裹了一下,許多傷口甚至都還在滲血。
最可怕的是,這人類男子身體外浮現着一層一層的漆黑氣息,這些漆黑氣息彷彿附骨之蛆一樣徘徊不去,時不時還會有恐怖的低語從那漆黑氣息上傳遞而來,若是換做旁人,只是這低語聲都足以讓人混沌失智,從而瘋狂起來了。
“該死,這些沙蟲族真是殺之不絕,我都連續殺了他們至少三個軍團了,居然還是不放過我!!”
青年男子眉目間全是狠厲,自言自語着時,他又向身後看了沙漠,在那沙漠的遙遠外有一陣沙塵暴正在向這邊席捲而來,青年男子知道,那絕不是什麼沙塵暴,而是沙漠中的霸主種族之一,沙蟲族的大軍團正在向他襲來。
李銘自覺得自己簡直是倒黴透了,好不容易完成了觀察考驗,加入到了去死去死團分支之一,真實歷史之中,成爲了一個真實歷史觀察者,但是還沒來得及讓他感受到遊蕩在時間與空間裡的自在感,忽然間他就遭遇到了一個時空間亂流層,不但將他能夠行走於時間與空間中的能力給抹去,更是讓他迷失在了時間亂流裡。
李銘對於時間亂流裡的記憶已經產生了缺失,這些他也都懂,失去了行走於時間與空間裡的能力,除非領悟了心靈之光,否則都是記不得在時間亂流中的任何事情,他只知道自己回到現實時間段時,他就多了一把劍,同時他也發現自己所處的時間點不對勁,根本不是人類歷的任何時間點,而是跨越了億萬年時空,居然回到了洪荒歷時代!!
作爲一個從小就對歷史有着濃厚興趣的洪荒天庭治下人類,他從很小的時候就開始追尋真實的歷史,當然了,一開始並不知道有真實的歷史這麼一個組織,而是憑藉自己的能力與關係去查找曾經的歷史,所以他知道許多洪荒天庭普通人根本不知道的事情,比如洪荒歷時代對於人類來說到底意味着什麼。
這是一個人類如豬狗的時代,這是一個天地不公,乾坤有私的時代,這是一個對人類來說比地獄更加恐怖的時代。
在這個時代裡,人類是沒有所謂的人權的,別說人權了,連生存權都沒有,雖然不知道什麼原因讓這個時代的文明主體,洪荒萬族並沒有滅絕人類,但是在這個時代,人類真是比牲口強不了多少。
比如他擊殺了幾頭想要吃掉他的沙蟲,由此就導致他的身上浮現出了漆黑氣息,這是天道的反饋,也是獲罪於天的象徵,這個天可不是人類歷時代的天,而是洪荒歷時代的天,蓋亞!!
獲罪於天,無所禱也……
自那以後,李銘就在這片荒漠中且戰且逃,不但結怨了沙蟲族,更是與沙漠裡的十多個洪荒萬族結仇,沒辦法,他身上有着天道的罪孽氣息,而且本身又是人類,自然是誰見誰殺了,更加讓他無奈的是,他的三階基因鎖,兼金丹期正統修真實力,來到洪荒歷後都徹底消失不見了,甚至他連修煉都做不到,換言之,現在的他其實只能夠算是普通人。
而他之所以能夠逃脫出來,其實靠的全是他手上的那柄劍,那柄劍不但讓他連勝強敵,甚至連蓋亞給予的罪孽氣息都可以斬滅,只是他實力太過弱小,每次都只能夠動用一丁點這劍的威能,否則他身上的氣息早就徹底磨滅了,那裡還會被追蹤到?
但是現在實在是沒時間去磨滅印記氣息了,他必須要用可以使用的劍的時間,來對付追蹤他的沙蟲族的追兵,這一次,在那沙塵暴中至少有三股讓人心悸的氣息,遠遠都可以看到有璀璨無比的靈光迸發,很顯然,這至少是三隻四階,乃至領悟了心靈之光,四階中級以上的沙蟲族強者。
“幸虧沒有沙蟲族聖人到來,哦,現在稱爲聖位,不然我也不知道我這半吊子的劍到底能不能扛下來啊……”
李銘喃喃自語着,他又看向了身後,他身前是沙漠,身後是荒漠,他已經將要踏出這片沙漠了,而按照他所知曉的洪荒大陸地理來看,他很快就會去北海荒漠原,到了那邊,他至少可以想辦法找到一些淡水和食物,可以潛伏下來先將蓋亞氣息給斬滅,然後用血祭的辦法慢慢祭煉這把劍,不如此,他可能連劍萬分之一的實力都發揮不出來。
更何況,這把劍在歷史上鼎鼎有名,他也想知道自己爲什麼會獲得這把劍,按道理來說,這把劍應該是那一位尊者所有啊,莫非他來到洪荒歷時代,是那位尊者的手段?
但是不對啊,他手上的這把劍明顯無主,而且與他靈魂契合,明顯是他命中的東西,但是這又怎麼可能!?
李銘百思不得其解,只是眼下已經顧不得他多想什麼,那沙塵暴離他已經非常接近,他甚至已經可以看到,所謂的沙塵暴,是密密麻麻,幾乎無窮無盡的巴掌大小沙蟲,還有一些有人類大小,最大的則有大象大小,最誇張的,就是三頭足有鯨魚大小的沙蟲在天空上,它們齊齊向着李銘直撲而來,首當其衝的先就是大量密密麻麻的能量射線。
“最後一戰了……不,是這片沙漠的最後一戰了……”
李銘無喜無悲,默默將劍從後背上取下,此劍非銅非鐵亦非鋼,有詩爲證:非銅非鐵亦非鋼,曾在須彌山下藏。不用陰陽顛倒煉,豈無水火淬鋒芒?誅仙利,戮仙亡,陷仙四處起紅光。絕仙變化無窮妙,大羅神仙血染裳。
就見得劍背上有一枚符文,不是任何文字,但是看到的人立刻就知其意,此劍名爲:
“誅!”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