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92章 再遇花美男(1)
“老頭子那兒子也想菀兒這般孝順懂事就好了。”
林菀抿脣寬慰道:“李爺爺就別想太多了,孩子大了總歸是要飛走的,不過等以後我相信您的兒子一定會幡然醒悟的,李爺爺是好人,捨棄您是他的糊塗。”
“希望如此吧。”李老嘆口氣。
“李爺爺,您已經落後我三個半子了。”林菀開口提醒道。
“就說你棋品不好,趁着和老頭子說話,是不是多落了子啊?”
“是的吧。”林菀捂着粉脣笑的可愛的很。
九九重陽,登高遠望。
因爲臨山鎮只是一座小鎮,根本就沒有什麼好看的,而他們一家從來就沒有走出過這座小鎮,所以三天前晚上,林菀就和全家人商量着,坐着馬車去府城逛逛。
臨山鎮距離鬆海城,只有一天半的路程,所以初七中午,林菀一家人就關了鋪子,坐上馬車,往鬆海城去了。
可能是第一次出遠門,一家人的臉上都帶着激動的神情,尤其是林軒,在車內更是纏着李老問這問那。
林菀也很期待,畢竟差不多兩年,一直呆在這個小地方,說實話,還真的是有點倦了。
一行人到達鬆海城的時候,已經是初八黃昏了,幾人先找了一家客棧下榻,然後來到對面的酒樓用晚飯。
“聽聞知府大人家的大公子十八日大婚,新娘子是京城羅家的二小姐,據說不止貌美傾城,而且文采斐然,絲毫不遜色於那些狀元探花。”
“羅家?是四品同知大人家的二小姐?”
“正是,據聞羅家大少爺和玉家大公子是知己好友,這段姻緣也是天作之合。”
“玉大公子文采武功當屬上乘,確實是天作之合,玉小姐也快要及笄,不知會花落誰家。”
“這個還是打住吧,肯定不會落到咱們家。”
“哈哈哈,說的在理,在理。”
姜梅花湊到林菀耳邊小聲道:“那位玉小姐該不會就是咱們上個月在鎮上見到的那位吧?”
“大概吧。”看那個女子的年紀,也有十四五歲,應該就是她了。
“都說女子高嫁,男子低娶,那位知府家的公子,居然去了四品高官的女兒,想必也是琴瑟和鳴了。”姜梅花低喃道:“不知道我的菀姐兒以後會找個什麼人家。”
“娘想讓我以後也嫁進官家?”林菀抿脣笑道。
“是這樣最好,至少不用受欺負。”姜梅花點點頭。
“哪裡有不受欺負的,做官的上面還有更高的官,就算是宰相上面還有皇上呢,哪裡能事事順心啊。”
“娘,大姐,我會用功讀書的,以後一定會保護你們的。”林軒揮舞着小拳頭,堅定的說道。
“別隻是嘴上說說,晚上回去再多看兩篇文章,免得回去先生問起來,知道你只惦記着玩。”李老在旁邊抿着小酒說道。
林軒點點頭,“放心吧,李爺爺,我會努力的。”
“小傢伙,光努力也不行,天下讀書人那麼多,想要考取功名,靠的可不僅僅是實力。”旁邊一桌,一個衣着光鮮的公子哥,扭頭看着林軒,笑道。
“是啊,秦觀兄這話在理。”他對面的男子笑着點點頭,然後對林軒道:“小傢伙,你今年幾歲了?”
“五歲。”林軒回答道。
“剛啓蒙?”看到這個小傢伙落落大方,而且長得也很是粉嫩可愛,那一桌的三個男子很明顯對林軒很感興趣。
“嗯。”
“在哪個書院讀書?鴻海還是松濤?”
“我在臨山鎮的青松書院跟着廖先生學習。”
“原來是下面小鎮的。”錦衣男子揚起脣,“下面的畢竟比不上府城,想要學的精,涉獵廣,還是來府城讀書的好,那樣高中的機會也多幾分。”
“大哥哥的意思是,京城比府城還要好嗎?”林軒好奇的問道。
“這個自然,天子腳下,必定是最好的。”
林軒抿了抿小嘴,然後回頭不做聲的繼續吃飯。
“哎喲,小傢伙生氣了啊?”錦衣男子含笑逗弄林軒。
誰知道林軒依舊沒有回頭,但是林菀卻笑了,這個小傢伙,確實是有點生氣。
這也是沒有辦法的,誰讓他特別的尊敬廖夫子呢。
“姐姐說了,一切皆有可能。”林軒嘟着小嘴,不服氣的嘟囔着。
林菀搖搖頭,無聲的笑了。
吃過晚飯之後,林大山去結了賬,一家人就起身往外走。
卻和一羣人正好碰了個照面,而前面那個少女看到林菀,搞笑的“哼哼”了兩下。
“小丫頭,你來鬆海城是要做什麼?”
林菀循聲看過去,微微勾脣笑了,“原來是玉小姐,咱們又見面了。”
玉巧嫣上前垂眸看着林菀,“你們也來這裡吃飯?”
“是啊,已經吃過了,準備回客棧了。”
“明天就是重陽節,你們是來遊玩的吧?”玉巧嫣說不上是因爲什麼,總覺得這個小丫頭看起來還是很順眼的。
不想府城裡別家的小姐,要麼看到自己畏畏縮縮,要麼就奉承的噁心,真正能稱得上是好姐妹的,也就不超過三個。
“驚鴻,你可是來晚了。”那位被稱作秦觀的男子站起身走過來,衝着玉巧嫣身邊的一個身形挺拔的微冷男子抱拳笑道。
玉驚鴻衝着秦觀點點頭,然後對玉巧嫣道:“嫣兒,咱們走吧。”
“哦,知道了大哥。”玉巧嫣點點頭,回頭對林菀道:“你們住在哪裡?要是明天出去遊玩的話,我可以帶你到處去玩玩。”
“多謝玉小姐厚愛,明兒是重陽,我想和爹孃一起去青城山上的寺廟求幾道平安符,不敢勞煩玉小姐。”林菀笑着委婉的拒絕。
玉巧嫣聽言,聳聳肩,然後不以爲意的點點頭,轉身隨着玉驚鴻的背影上了樓。
回到客棧,林大山問起這件事,姜梅花簡單的說了一遍,聽得林大山冷汗直冒。
自己這個閨女還是那脾氣,不管是誰,想說啥就說啥,似乎就不知道和民不與官鬥,更何況對方還是知府大人的千金,他都敢去挑釁。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