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一天的打獵下來,明劍射殺了上百隻獵物,有袋狼,也有袋鼠,還殺了幾隻食火鳥。
不過那袋鼠也不是那麼好射殺的,這些傢伙跳得很高,稍不留神,就會放空箭。
晚上回到王宮,自然是一番烤肉盛宴,按照現代社會的手法,明劍將這些動物的都穿成串串,讓大家一起來擼串。
正吃得香,金兀朮也回來了,見了明劍,馬上就說道:“大宋皇帝,這裡能不能給我們女真人啊,這地方就非常好,外臣看得流口水啊。”
金兀朮是真真看上澳洲這塊地盤了。
明劍呵呵笑道:“這是澳洲王的地盤,你就不要打它的主意了,還有美洲大陸和非洲大陸沒有看,過幾天我們就啓程,那裡也是不錯的。”
金兀朮非常鬱悶,這地方比之前看的大巽他羣島更好,簡直就是女真人的天堂,可以農耕,也能遊牧,還可以狩獵,可惜,這已經是大宋的地盤了。
接下來,明劍在澳洲玩了十多天之後,除了打獵,還有勘察礦場,澳洲的礦產資源非常豐富,除了目前最有用的黃金、鐵礦之外,這兒還有天然氣、石油等資源。
只不過按照現在的科技水平,石油應該是沒有多大的機會開採出來。
已經發行的礦場,鄭森已經派人在開採了,一個金礦兩個鐵礦,當地人被徵做勞動力,不過還是開工錢的,這讓人幹起來有動力。
玩夠了之後,明劍繼續啓程,前往美洲。
這次隨行的人就多了起來,美洲大陸有瑪雅王國,那兒的武裝力量很強的。
因此明劍這次帶了一千人,王青青和兩個日笨女人橋本惠子、竹下結衣也跟着,一路伺候明劍。
爲了預防蒸汽機壞,一開始都是掛風帆前進,運氣也挺不錯,沒有遇到大風大浪。
行駛了沒幾天,前面就發現了島嶼,而且面積還不小。
“這兒應該是後世的新西蘭吧?現在看起來也是挺荒涼的,都沒啥人,應祥,派人上岸,將大宋的石碑注入地面,先彰顯一下我們的主權,回頭再征服這裡。”明劍對岳雲說道。
“是,官家。”岳雲說道。
很快,一塊巨大的石碑就矗立在了海岸邊,上面的【大宋】二字,讓金兀朮看得眼饞不已。
“有沒有人願意留下來征服這裡?如果有,朕就封他爲新西蘭王,哈哈!”明劍突然來了個主意,反正帶着這麼多人,如果有人願意試試,那也不介意封他個王噹噹。
這不是兒戲,而是趁機開疆拓土,有句話叫來得早不如來得巧,毛利人雖然是這片土地上的主人,但大宋可以征服他們,征服意味着先進文明將會來到這片土地,征服意味着毛利人可以過上更好的生活。
一名士兵叫道:“稟官家,小的宋曉波,願意留下來爲官家征服這一片土地!”
“恩,朕果然沒有看錯,大宋的兒郎都是好樣的,宋曉波,朕說到做到,就封你做新西蘭王了,你馬上挑選人手,上岸之後,朕可就不管你了。”明劍笑道。
宋曉波喜滋滋的說道:“多謝官家恩賜,臣必當不辱使命,將這片土地收歸大宋!”
宋曉波隨即挑選了一百名士兵,帶着武器裝備上了岸,馬上就告別了明劍,直奔陸地而去。
“這個小子不錯,有股子衝勁兒。應祥,派人返回澳洲,傳旨給鄭森,讓他派人過來接應一下。”明劍說道。
岳雲道:“是,官家。”
蒸汽鐵甲船上有小船,岳雲很快放了一艘下去,派人返回澳洲,而船隊則繼續前進。
現在航行的方向,是朝着南美洲而去的,不過這個時候的風浪開始大了起來,巨大的波浪將鐵甲船都吹的搖擺不定,不時有海水灌入船艙,讓人害怕。
好在鐵甲船的抗擊打能力很強,船體很結實,一點問題都沒有。
看到天氣惡劣,明劍下令尋找落腳的地方停靠下來,一天之後,船隊發現了一個小島,明劍馬上下令停靠過去,等待風浪過去。
這小島上荒無人煙,不過倒是有動物和植物,看起來跟澳洲大陸差不多,這樣進一步證實了澳洲大陸歷史上曾經跟美洲大陸是連在一起的。
大家都上了小島,靜靜的等待氣候變好。
過了十多天,風浪才逐漸小了,明劍便下令開啓蒸汽機,繼續前進。
這下子,速度快了許多,船隊沿着寬闊的海域前進,雖然航行距離很遠,但蒸汽機鐵甲船的航速不慢,一切正常的話,應該再過十天就能抵達南美洲了。
行了幾日,船隊又停靠在一個小島上休息,在大海上航行,很容易讓人產生疲勞感,即便是明劍這麼強的身體素質,都覺得疲憊感很強了,王青青等三個女人更是沒精神。
這個小島上就有人了,不過宋軍很快就將他們全部控制了起來,並帶了一個人過來。
明劍一看,這不是印第安人嗎?這人和漢人的長相還有些相似,歷史上說印第安人是從亞洲遷移過去的,說不定還真和漢人是一個祖宗的。
“你能聽得懂漢話嗎?”明劍對那印第安人問道。
印第安人茫然不語,美洲大陸距離大宋太遙遠了,現在這個年代,跟大宋應該沒有任何交流,自然聽不懂漢話了。
看到這樣的情景,明劍也無語了,看來,只能將這些印第安人帶回大宋,好好的培養一下,讓他們通曉漢話,以後才能夠架起一座溝通大宋和美洲的橋樑。
明劍吩咐下去,善待這些印第安人,並且發放糧食和肉乾給他們吃。
印第安人們感受到了善意,這才從驚恐之中走了出來。
從印第安人的生活狀態來看,明劍發現他們雖然還是處於落後狀態,但他們的農耕技術還是不錯的,部落過度到王國的形態比較明顯,這個小島就是一個部落,人口居然有三千多人。
爲了安撫這些印第安人的心,明劍下令讓宋軍將士娶印第安人未婚女子爲妻,經過和部落的首領溝通,並下了聘禮,部落首領很滿意這一重要的交流活動,雙方一起舉辦了一場盛大的婚禮。
明劍自己就娶了部落首領的女兒,這個女子長得還算可愛,就是膚色比較深,屬於小麥色,明劍乾脆叫她麥子。
洞房花燭之後,麥子就對明劍傾心了,自古以來,女子都喜歡強壯的男人,明劍帶着這麼一羣兇悍的軍隊,自然屬於強中強了,麥子很喜歡明劍。
明劍花了好幾天,終於是教會了麥子一些漢話,通過實物的比對,明劍也開始明白一些印第安人的事兒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