頭頂烈陽高照,把花崗岩的地面曬得滾燙,從雷默斯身上滾落下來的汗水,滴落的了滾燙的花崗岩地面上,眨眼就被蒸發得乾淨。
雷默斯都忘了自己已經來到這個廣場是第幾天,而他每天來,就是在重複着一件事——摧毀自己的自尊,拼命的想要引起從廣場上走過的那些沉默強者的注意。
“誰能幫我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我雷默斯願意成爲他最忠實的奴隸,永遠不背叛,無論讓我做什麼,哪怕要讓我奉獻上自己血肉靈魂我也願意……”雷默斯嘶聲力竭的在廣場上怒吼着,像一個瘋子,他拿出一把匕首,就用匕首在自己傷痕累累的胸膛上,刻下一道血淋淋的劃痕,他想要用這種自殘的方式表明自己的決心,也想要引起更多人的注意。
廣場上人來人往,一些人只是朝着他所在的方向看了一眼,然後就冷漠的走開,沒有誰有興趣過來盤問一句。倒是在雷默斯身邊那些展示着自己才藝和姿色的妖嬈女子,會讓人多打量幾眼。
之前雷默斯在這裡,想要讓自己當狗來吸引別人的注意,但他發現,這個效果不太好,因爲有一次,真有一個牽着狗的男人來到了他的身邊,輕蔑的看了他一眼,對他說,你連我的狗都打不過,卻想要讓我去爲你對抗主宰魔神,你在想什麼呢,是你瘋了,還是當所有的神尊強者都是白癡。
雷默斯發現,自己真的打不過那個人的狗,那個人的狗是被人飼養的異種地獄犬,體型比獅子還大,而且動如閃電,天生自帶火焰屬性,身上的氣息,明顯比他還強。從那天之後,雷默斯就沒有再扮狗,他拿出匕首,在自己赤裸敞開的胸膛上留下傷痕,如果有人願意,他甚至可以剖開自己的胸膛,讓人看看他滾燙跳動的心臟的顏色。
爲了救贖祖星,爲了結束祖星上的災難,雷默斯願意付出自己的一切,讓他做什麼都願意,哪怕只有不到萬分之一的機會,他也願意嘗試,如果不嘗試,則可能連這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因爲雷默斯深知,憑他自己,要進階半神,可能連萬分之一的機會都沒有,更別說進階神尊。
這兩天,罪惡魔都的人明顯少了很多,只有以前的一半,自從兩個多月前,罪惡魔都的那件大事發生之後,來往罪惡魔都的人反而就少了,一些住在罪惡魔都的人恐懼被神靈和強者的戰鬥牽連,離開了罪惡魔都,還有些人,則因爲鬥寶大會的結束,離開了罪惡魔都,現在的罪惡魔都,有點像散場後的劇院,又像是海嘯後的寧靜,連各大道場這些日子拿出來出售的神之秘藏都少了很多。
那件大事發生的那天,他也擠到了鬥寶道場內,想看看開出神器的秘藏之王是什麼樣的,但他實力太過低微,在他來到鬥寶道場的時候,他連那個人身邊的千米之內都擠不進去,只能遠遠的看着,聽着動靜,但也是那一天,雷默斯終於第一次近距離感受了神靈和神靈之上的力量到底是什麼樣的,如果說那樣的力量像大海,那麼,他感覺自己只是水滴,如果那力量猶如烈日,那麼,他感覺自己只是一根蠟燭,雙方的差距就是這麼大。
這些日子,雷默斯晚上做夢的時候經常會夢到那日的場景,想起那個人直面神靈時說的那幾句話,偶爾,雷默斯也會在睡前幻想着,有朝一日,如果自己有那樣的能力,不,哪怕自己只有十分之一的能力,自己也能摧毀祖星的黑暗之塔,結束無數人的苦難。
那日他做了一個夢,夢見自己進階神尊,摧毀了那夢魘一樣的黑暗之塔,在夢裡的時候,他就知道這是夢,但哪怕這是一個夢,他都捨不得輕易的醒來,因爲每次醒來,他都要面對冷酷的現實,每日都要遭受別人的冷眼,嘲笑,打擊,否定,侮辱。
每一天,雷默斯從天還沒亮就來到了這裡,一直喊到天色黑下來,喊到脖子沙啞出血,喊到胸膛上又多了十多道血淋淋的傷痕,他才拖着疲憊的身軀,像是經歷了一場大戰的老兵一樣,邁着緩慢沉重的步伐,準備返回他所住的橋洞。
在路過街心噴泉的時候,雷默斯把頭埋到噴泉下面的水池裡,喝了一個飽,冰冷的水滋潤着他沙啞的喉嚨,乾涸的身軀,洗滌着他身上的傷口,也撫慰着他絕望的心靈,在他把頭埋入到水中的那一刻,雷默斯總會想起小時候在他家門口的那條寧靜的河流,那是一條美麗的河,河邊長滿了蘆葦和鸚鵡草,河水清澈見底,站在岸邊,就可以看到河底那些漂亮的石頭,他和他的小夥伴們,會在炎熱的天氣裡,跳入到河中,把頭埋入水中,睜開眼,尋找水下那五彩斑斕的鵝卵石,盡情的嬉戲。
當雷默斯把頭從水池裡擡起來的時候,看到水池裡的水倒映着頭上天空中那血紅色的微光,他恍惚間好像又看到了記憶中那條小河後來的景象——血水把清澈的河水染紅,無數的屍體在河山漂流着,河邊的蘆葦和鸚鵡草在大火和烈焰中燃燒,河邊的村莊變成了灰燼,那河水乾涸了,那些漂亮的石頭被暗紅色的泥污和灰塵所覆蓋,河牀上佈滿了屍骨,一隻只恐怖的魔物咔嚓咔嚓的踩着那些屍骨,在河牀上游蕩着……
“不……”雷默斯揪着自己的頭髮,感覺心如刀絞,發出一聲低沉痛苦的呻吟,這痛苦和絕望,是支撐着他在這裡日復一日堅持下去的動力。
大口大口的喘息讓雷默斯的情緒慢慢的平靜了下來,他像野獸一樣甩着自己頭髮和身上的水滴,然後頭也不回的朝着橋洞走去——他沒有時間悲傷,他必須要休息好,明日才能繼續來這裡的廣場上吶喊,他身上的傷口,也需要時間恢復。
一個多小時後,天色已經完全黑了下來,在滿天星光的照耀下,雷默斯穿過罪惡魔都那繁華的街道,終於來到了罪惡魔都西北郊區的一條河邊,這裡的河上有一座古樸的石拱橋,橋周圍是一片森林,也沒有什麼住戶和商家,橋下都是雜草,不會有人驅趕他,所以他可以放心的在拱橋那半圓形的橋洞下面,找到一個能躲避風雨的地方,像動物一樣的棲息在這裡,舔舐着自己的傷口——罪惡魔都的客棧和酒店的價格,不是他能承受得起的。
來到橋下,來到自己睡覺的地方,雷默斯坐在橋墩的背風處,才小心的從自己隨身攜帶的空間裝備中拿出幾塊乾裂的肉乾,大口的吞噬咀嚼起來。
那一件可憐的空間裝備,容積不到一百方,放在許多高階修煉者面前都未必會讓人正眼看一下的東西,卻是他身上最有價值的裝備,那件空間裝備裡放的最多的東西,就是水和食物,還有少量的藥物和一些他以前收集到的黃金,而黃金這種東西,對其他世界的普通人來說可能還算珍貴,但對高階的修煉者來說,這也只是很普通的金屬,甚至是建築材料,沒有什麼特別的價值,在罪惡魔都這樣的地方,丟一塊黃金在地上,都未必會有幾個人願意去撿。
雷默斯剛剛吃完肉乾,感覺自己的身上又恢復了一點力氣,他拿出一件獸皮來裹在自己身上,就躺在橋洞下,閉上了眼睛,準備休息。
只是,剛剛睡下不到五分鐘,雷默斯卻突然聽到了一個聲音。
“你叫雷默斯是嗎?”
雷默斯豁然翻身坐起,像獵豹一樣,半跪在地上,匕首一下子就出現在他的手上韓,他雙眼精光閃動,警惕的看着周圍。
周圍寂靜無聲,除了緩緩流淌的河水和蟲語,什麼都聽不到。
難道是自己太渴望有強者關注,而出現了錯覺?
“不用緊張,你看不見我,但我可以看見你!”
這個聲音再次出現了,聽着這個聲音,雷默斯驚愕的張大了嘴巴,雙手情不自禁的顫抖了一下,那一把匕首,差點拿不住就掉在地上,因爲雷默斯發現了,這個聲音不是出現在他的耳邊,而是直接出現在他的意識中,這意味着什麼,這意味着傳遞這個聲音的人,至少是九階以上的神尊。
“閣……閣下……我是雷默斯……”雷默斯收起了他的匕首,用沙啞艱澀的聲音迴應道,也不知道爲什麼,這一刻雷默斯緊張得渾身直冒冷汗,腦袋暈乎乎的,舌頭打結,甚至都不知道該怎麼回答。
“你很幸運,因爲看到你,讓我想到了我以前的很多朋友,你的遭遇很讓人同情!”那個聲音繼續在雷默斯的意識之中響着。
“閣下需要我……做什麼?”雷默斯開口問道。
“我想見見你!”
“閣下在哪裡,我……立刻過來!”
“我距離你的地方有點遠,你過來恐怕有些不方便,我送你一個傳送陣符,你捏碎那傳送陣符後就能見到我了!”
雷默斯正在詫異那傳送陣符在哪裡的時候,卻看到他面前的河流中,那流淌的河水中,突然伸出了一隻完全由水凝聚起來的手,那手上,就捏着一個冰藍色的陣符。
雷默斯接過那珍貴的陣符,想都不想,就猛的把陣符捏碎了。
“轟……”
強大的力量和秘法就在那陣符之中,在雷默斯捏碎陣符的瞬間,他感覺自己的身體化成了一股水流,在空氣之中,像閃電一樣的迅速傳遞,等到他睜開眼睛,他已經身處一處陌生的山峰上,罪惡魔都天空之中的光帶掛在遠遠的天邊,只是從距離上看,這裡距離罪惡魔都已經超過五千公里。
一個挺拔的身形正揹着手,站在他面前的山峰上,看着滿天星斗——這個背影,就有着難言的氣勢和魅力,讓滿天星斗黯然失色,成爲點綴!
只是看了這個身形的第一眼,雷默斯就感覺自己呼吸一滯,內心被一種奇異的情緒充滿,那情緒讓他情不自禁的淚流滿面,然後重重跪在那個身影的背後,用帶着一絲哽咽又帶着堅定氣息的聲音說了一句,“雷默斯……見過……夏帝陛下!”
“你稱呼我陛下?”夏平安終於轉過身,看着雷默斯。
“那日陛下在鬥寶道場救了無數人,又當衆擊殺了神靈斯普拉,所以當日陛下離開之後,鬥寶道場內衆人高呼陛下爲夏帝,爲神尊之中唯一能凌駕於神靈之上的帝皇之尊,夏帝之名,現在已經轟傳萬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