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怪他態度不好,對於葉氏這樣的大集團,確實,若是總裁的未婚妻出現什麼不好的緋聞,的確會影響葉氏集團的股市。
葉家是這臨城的天,也丟不起那樣的臉面。
可儘管如此,面上抓不住任何破綻,夏清心裡依然有個疑惑,那就是昨夜的旖旎是不是夢。
注意到她身上穿的是一件男人的睡衣,夏清面色沉鬱的問道:“我的衣服你給我換的?”
葉少庭冷笑:“碰你,我都嫌髒。”
這話不可謂不毒辣,因爲夏清在外的名聲確實不太好,可他這樣的譏諷,卻讓夏清安下心了,她自己清白乾淨,葉少庭這樣的話自然傷不到她。
想透這些,夏清的心情突然好了起來,昨夜應該是夢吧,既然這樣,她就不用麻煩去找別人來當她明面上的靠山,就葉少庭,挺好的,至少,不會和他產生什麼感情上的糾葛。
“昨天麻煩你了”
夏清臉上揚着笑意,她掀開被子下牀,手拂過牀頭櫃,不小心掃到什麼,只聽“哐當”一聲,玻璃碎在地上的聲音。
還沒來得及看清地上打碎的是什麼,夏清就被葉少庭撞了一個趨咧,差點摔在牀上。
“讓開”
她聽見葉少庭冷漠的聲音,下意識的往地上看去,地上是一個被打碎的相框,玻璃碎了一地,裡面的照片,是一個身着白色長裙的女孩,女孩長髮飄飄,一頭柔順的長髮,直達腰間,她笑的動人。
照片裡,葉少晗動人的雙目,散發着柔美的光彩。
“抱歉”夏清語氣淡淡的說道。
“滾”
夾雜着破碎冰渣子的聲音,在夏清耳邊響起,只是打碎了一個小小的相框,都能讓他如此生氣,看來,他對葉少晗的愛,絕對是真的,他暴怒的反應,讓夏清心裡最後一絲疑慮消失殆盡。
看來,昨天,他應該是真的喝醉,把她當成葉少晗,纔會在那樣對她,至於她破碎記憶裡發生的一切,應該只是因爲她太在意葉少庭那個吻,纔會胡思亂想,以至於做夢都在想那些羞恥的事。
沒了心裡的負擔,夏清覺得空氣格外清新,即便是在家裡。
踩着輕快的步伐,夏清按照葉少庭的吩咐,滾了。
聽見關門的聲音,葉少庭把地上的照片撿起來,隨意扔在牀頭櫃上,他葉少庭已經淪落到要利用妹妹,才能獲得他喜歡的女人的信任了。
明明只想溫柔的對她笑,卻偏偏要裝出一副清冷孤傲的表情來面對她,這對於他來說,還真是一個不小的折磨和挑戰。
出了臥室,夏清見傭人站在餐桌旁邊,她禮貌的問道:“阿姨,我的衣服是你給我換的嗎?”
傭人一臉受寵若驚:“夫人,您叫我劉嫂就好了。”
夏清揚眉,也沒有過多推遲,她笑着說道:“劉嫂,我的衣服是你給我換的嗎?”
劉嫂點了點頭:“昨夜先生給我打了電話,讓我過來給夫人您換衣服,昨夜您喝酒醉了,先生也好像有些不清醒。”
對於傭人對她夫人的稱呼,夏清沒有糾正,反正現在對外來說,她是他名正言順的未婚妻。
“那昨天少庭睡在哪裡?”
傭人表情有些侷促和尷尬,像是有些爲難。
夏清心裡咯噔一下,有種不好的預感,難道昨天那個不是夢?
“昨天,先生睡的是客房。”傭人的語氣有些彆扭,想了想,她又說道:“夫人您別誤會,先生可能是因爲怕你喝醉了不舒服,纔沒給您一起在主臥休息的。”
聞言,夏清抿脣輕笑,原來傭人的彆扭是因爲這個,她以爲她和葉少庭是真的相愛,所以擔心她會因爲葉少庭住在客房而生氣。
這下,夏清是徹徹底底的放心了。
葉少庭出來的時候,臉色明顯很臭,夏清的心情卻很好。
餐桌上,兩人面對面而坐,氣氛有些安靜,夏清喝了一口牛奶,叉子叉在劉嫂煎的荷包蛋上,輕輕咬了一口,外酥內軟的口感,讓夏清大爲讚賞:“劉嫂廚藝不錯”。
葉少庭低着頭吃東西,聞言,他拿着叉子的手一頓,嘴角抿起一抹弧度,擡眼見傭人張口欲解釋,葉少庭給她使了個眼色,示意她閉嘴。
“吃完趕緊走人”
葉少庭說話很不客氣,夏清知道,他的不客氣,是因爲她打碎了他心愛女人的相框,對此,夏清一點都不介意,反而心情更好。
“等會兒送我回家”
她笑看着葉少庭,葉少庭擡眼,眉心深鎖:“車庫有多餘的車,鑰匙在鞋櫃上。”
他的意思,是讓她自己選一輛開回去。
夏清失笑:“我爲我不小心打碎你的東西,在這裡向你道歉,對不起,我不是有意的,但你也別忘記你答應過我的,葉總這樣的大人物,應該不會食言而肥纔對。”
葉少庭擡頭看她,嘴上她明亮的雙眼,他漆黑的眸子深處,藏着淡淡的寵溺,面上卻一派冷漠:“放心,爲了你承諾的夏氏,我不會食言。”
跟這樣的人說話,就是爽快,夏清笑着。
一頓早餐,兩人吃了半個多小時,中途一直在聊着其他的事,多半是夏清在問,葉少庭在回答。
不過葉少庭的回答,簡直惜字如金,不是“嗯”,就是“哦”,再不然,就是“知道了”。
夏清也不介意他的冷淡。
昨天穿來的衣服,肯定是不能穿着回家的,葉少庭送她回家,中途路過一家服裝店的時候,夏清下去買了一身衣服,當場換上,簡單的翠綠色平肩連衣過膝裙。
束腰的設計,將她不堪一握的盈盈纖腰勾勒出來,上車的時候,葉少庭目光不由自主的被吸引。
在葉少庭看來,無論夏清穿什麼,都能吸引他的視線。
到了夏家門口,葉少庭紳士的先下車,然後繞到夏清車邊,打開車門,把夏清牽出來。
見到站在門口的傭人,夏清淺笑着說道:“你可以回去了。”
她的目的,只是讓夏家的人看到,是葉少庭送她回來的就夠了,她連着兩夜都沒回家,總需要個理由不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