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是,事實即是如此,且不說天歌門這十幾二十個兄弟都在親眼看着,就算是隻有秦歌和自己兩人,陳珊也不會狡辯!輸了,那便是輸了。
只是陳珊不明白,爲何?
秦歌的年齡看起來不過二十歲左右,除了長相算是眉清目秀之外,其他並未發現什麼過人之處,即便是之前感覺他不一般,也沒想到,竟然到了這種程度!
陳珊的跆拳道,掃堂腿,都是傳承了多少年的絕學,竟然這麼輕輕鬆鬆的輸掉?
看着陳珊有點兒發愣,秦歌笑了笑,鬆開了陳珊的腳踝。
陳珊驚恐的後退一步,沒錯,她真的是低估了這個年輕人……如此厲害的伸手,卻又爲何要藏着掖着呢?
東海市地下勢力幾乎要變天,此時秦歌的勢力如果展現出來,必定是四方招攬的對象啊……
“陳姐,怎麼?輸給我,受不了了?”秦歌很輕鬆的說着,彎腰扶起了劉猛。
這劉猛雖然捱了一甩棍,但是心中爽快,媽蛋,混了這麼多年,只有今天最痛快!從今天開始,只要秦歌扛旗,那麼天歌門,勢必強勢崛起!
不說別的,單單是秒殺黑頭狼,擊敗紫蝴蝶這兩件事,傳出去都絕對是一段佳話了!
“把錢帶上,你和孫東,安排兄弟們回蝶變KTV,我和陳姐有點事情要說。”
孫東接過錢,鄭重的點了點頭,“好嘞秦哥,我們都在店裡等你!”
“嗯。”秦歌點了點頭。
衆位小弟一路高歌,就差歡呼雀躍了,有時候,想要擁有威信,最好拿出實力!
秦歌,可謂是一戰成名。
“陳姐,我欠你一杯酒,不如,調給你喝?”
天歌門衆人離開了之後,秦歌笑着點上一支菸,又給陳珊讓了一支。
“你是想知道我的事情?”陳珊狠狠的抽了一口,隨意的撩了一下鬢角的長髮,配合上此時此刻肅穆的環境,雜草叢生,微風吹拂,這種感覺,似乎是一幅傳世畫卷,很富有美感。
“你也可以這麼理解。”秦歌很實誠的點了點頭。
“唉……”陳珊心情可能不大好,搖了搖頭,“你
很厲害,但是知道的多了,對你也沒什麼好處,今天的事情,過了今天就忘掉,晚上來我這裡正常上班。”
“OK。”秦歌打了個響指,“那,日後若是刀兵相見呢?”
“私下裡,可以是朋友,可以是主僕,可以是情人,可以是相見不相識,但是戰場上,只有死活。”
陳珊是個理智的女人。
“呵呵。”秦歌笑了笑,一回頭,馬可兒原來沒走,在不遠處留着一輛麪包車等着呢。
秦歌只好告別了陳珊,上了馬可兒的麪包車,一路絕塵而去。
陳珊站在原地,久久的沒有回過神來,這個乳臭未乾的小子,自己竟然一點也讀不懂他!
麪包車上,馬可兒那叫一個興奮,抱着秦歌就是兩口麼麼噠!
搞得秦歌一陣不好意思,其他兄弟壓根兒你忍不住,混了這麼多年,今天算真是敞開了幹仗!
對方是誰?北城啊!
要知道,這東西南北四城,一般小毛賊哪裡敢招惹?
在今天之前的天歌門,確切的說,是秦歌來之前,就算是霸幫,百樂門,這種小幫會,也不是天歌門能惹的!
但是今天,這絕對是揚名戰!
半個小時之後,衆人雄赳赳,氣昂昂的回到蝶變KTV,劉猛不顧肩膀的疼痛,猛然間舉起這一大麻袋的毛爺爺,扔在了半空中。
一時間,大紅色的毛爺爺從上往下飄落,簡直成了錢的世界!
不知道什麼時候,劉猛和孫東兩個人,已經從裡面報出了三打白酒,準備了最古老的大碗酒杯!
一字排開的擺在桌子上,給所有杯子全部滿上!
衆人見這個場景,都停止了歡呼,秦歌在一旁靜靜的看着,因爲他知道,半分鐘之後會發生什麼。
果然,酒水全部滿上之後,馬可兒便走了上去。
“兄弟們,從一開始,天歌門這三個字,我就從沒有讓廢除過,蝶變,只不過是我們根據地,也是這個KTV的名字罷了,今日天歌門正主已到,日後我也跟大家一樣,聽秦哥的!”
說完,馬可兒豪爽的直接幹了一杯!
“好!
”
兄弟們一看可兒姐直接喝了,全部端起自己跟前的一大碗,一瞬間,十幾碗白酒全部喝乾!
桌子上只剩下一碗,那是秦歌的。
劉猛和孫東笑着去拉秦歌,秦歌的臉色,卻未必好看。
“秦哥,你看,這兄弟們都喝了,你也給表個態,可兒姐一直說她不合適,今天既然你來了,兄弟們也願意跟着你混……”
秦歌乾笑了一聲,沒有去接這碗酒。
而是獨自點了一支菸,在衆人的詫異之下,狠狠的抽了兩口。
“你們幹什麼?以後要腦袋別在褲腰帶上過日子?就打算這麼腥風血雨的過下去?這樣什麼時候是個頭啊!?”
剛纔的熱血,剛纔的衝動,因爲秦歌簡簡單單的一句話,變得全場沉默。
“嘿,秦歌,還是這麼愛開玩笑哈……”劉猛可能嗅到了一點味道,不過他不願意相信,把秦歌這杯酒直接喝了!
“大家想混也可以,但是,你們能跟我說說,什麼叫混麼?”秦歌頓了頓,“大家暢所欲言,覺得,混這個詞,代表什麼?怎麼過,纔算是在混,混成什麼樣,纔算是混的好與不好?”
“這個……”劉猛擦了把嘴,“嘿嘿,秦哥,這十幾個兄弟,都是從小就一塊兒混的,書沒讀過幾天,至於混,說白了,混口飯吃,混的好了以後西裝革履,混得不好大不了腦袋點地……”
“放屁!”秦歌大吼一聲,“你們現在或許沒有妻兒幼女,但是有沒有年邁家人?”
秦歌對家的感情,很是深重,他深知失去親人的痛苦!
“孫東,你來說說看……”
孫東爲人沒有那麼大大咧咧,是比較沉穩一點的性格,混,可以,秦歌就想聽聽這一羣人中,是不是隻有腦袋一熱就打,心裡不爽拿刀就上的主兒!
如果是這樣,那就真的不用混了,因爲這種行爲,只會成爲別人的墊腳石,和日後成爲大佬,換上西裝革履這種生活,遙遙無期,甚至可以說……沒有半毛錢關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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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