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咳咳……”待到王順志走遠了之後,狡兔才緩緩的從地上支起來身子,而後緩緩的坐起來。被子彈打中了心臟位置,縱然是有防護手段,他還是被打暈了過去。
但是過了沒多久,他就醒過來了。 不過當時雙方正在激烈槍戰,那時候出去,明顯不是一個明智的選擇。等到槍聲停止了,周圍有腳步聲,但是卻沒有王順志的聲音。狡兔就知道了,這肯定是自己這邊獲得了暫時的勝利了。
因爲如果是王順志這邊獲勝的話,王順志肯定不會這麼沉默的。
“你果然沒死。”眼看着王順志起來了,有人瞟了眼,而後就不再看了。
畢竟已經是穿上了王博遠給的東西了,只要不是命中要害,基本上不會出現什麼太大的問題。如果不是因爲狡兔距離王順志的距離有點近的話,恐怕狡兔連昏迷都不會出現。
“恩。”狡兔並沒有說什麼,這些人都不是什麼自來熟的人。在跟着自己執行穿插任務的時候,這些個人根本就沒有怎麼說話。
就算是在分派任務的時候,他們也都是用最簡單的迴應。
在王順志忽然開槍的時候,他們也是喊了一聲小心,而後就沒有再管狡兔了。之後的行動,就沒有狡兔什麼事兒了。
將王順志的人打敗,嚇得王順志趕緊逃走,這一系列的事情,就沒有狡兔什麼事兒了。就算是沒有狡兔的指揮,他們也可以獨立的完成這一系列的任務。
因爲狡兔基本上沒有發揮到什麼作用,甚至在他們開口提醒了之後,只有狡兔一個人沒有躲避開。這樣的表現,能夠獲得他們的尊重纔怪。
他們的任務,本來僅僅是跟着楊小天而已。如果不是楊小天說了,這一次的任務要聽狡兔的,恐怕狡兔根本就沒有資格和他們站在一起。
縱然僅僅是王家的私兵,但是他們也是兵。甚至在某些程度上,私兵們的世界中,強者爲尊的理念,要比在軍隊裡面更加的強烈。
狡兔這種表現,想要獲得他們的認可,還真的不是一件簡單的事情。
至少現在的話,他是沒有得到這些人的認可。當然,這一點狡兔也很清楚。從現在周圍這些人對待他的態度上,就可以看得出來這一點了。
“好了,你帶幾個人去前門,我帶剩餘的人去後面支援楊先生。”開口的是那個提醒狡兔小心的人。他是這裡面實力最強的那個,也是那個單挑王順志都不落下風的人。
本來他是想要準備直接讓自己人帶隊的,但是考慮到楊小天的臉面,他還是決定讓狡兔帶人去支援楊小天了。
畢竟一旦碰到了楊小天的話,這指揮的任務,自然也就落到了楊小天的身上了。縱然這個廢物(狡兔)再怎麼廢,到時候帶隊的是楊小天。不管楊小天的能力究竟怎麼樣,但是可以獲得王家兩位家主的認可的人,就算是差點,應該也不會差的太多吧?
這人沒有看到楊小天一手飛針的本事,自然對於楊小天的稱呼,也就是楊先生而已。
他們都是心高氣傲的人,對於那些本領不如自己的人,自然不會多麼的尊重。如果楊小天的表現不夠好的話,那他以後也休想在這些人的面前挺直腰板說話。
“好。”現在兩邊都傳來了槍聲,想必在前後連個們那邊,都已經開始交火了。
既然王順志可以氣急敗壞到背棄當初的約定,直接用槍,而不是和約定的時候那樣,是用拳頭,最多加上個刀。
那麼現在王順志背棄了當初的約定,直接讓外面的人也進來圍攻他們,自然也不是什麼不可能的事情了。
有些事情,做第一次的時候,可能會覺得心裡面不是特別的舒服。但是一旦做過了第一次了,之後再做第二次的話,就沒有那麼大的心理負擔了。
就像是現在的王順志一樣,當他拔槍對準狡兔的時候,就已經算是將內心的良知完全丟到了一旁了。如果不是已經將狡兔給殺了(王順志是這麼認爲的)的話,恐怕現在王順志現在早就已經徹底失去理智了。
當然,如果他知道,狡兔其實並沒有死的話,恐怕王順志可能要瘋掉了。
十五個人兵分兩路,那人帶領三個人朝着正門,也就是他們老巢所在第出發。而狡兔則是帶着剩餘的十一個人,朝着後門出發。
軍人以服從爲天職,但是現在後門那邊也傳來了槍聲。除非楊小天過去了,否則的話,剩餘的人是絕對不會輕易出動的。
在經過了剛纔那一戰之後,擔任穿插突破任務的十五個人,除樂狡兔傷的比較重外,其餘的人最多也就是擦傷而已。
這終究是槍戰,身手好只能避免被擊中要害而已。想要在槍戰中全身而退,一對一或許還有可能。但是在這種亂鬥中,想要全身而退,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了。
不過他們所受的傷,基本上就是一些擦傷而已,並不影響接下來的戰鬥。
十五個人兵分兩路,人少的朝着前門出發,而人多的則是在原地開始蒐集槍支彈藥,幾分鐘後,他們帶着勉強算是富裕了點的彈藥,朝着後門出發。
“姑爺,後面來人了。”在聽到了後面也傳來了輕微的腳步聲後,其中一個人通過對講機小聲說道。
“能聽出來是不是你們的人嗎?”楊小天低喝道。
楊小天槍裡的子彈已經打光了,現在手裡已經是撿到的第二把槍了。不過這將近三十發子彈,他只是打死了六七個人。其餘的雖然全部命中,卻都是傷到了對方。有的甚至經過簡單的包紮之後,還可以繼續戰鬥。
而剩餘兩人,雖然不是百分百就可以擊斃對方——畢竟對方人多勢衆,給他們的瞄準時間,只有不過不到一秒鐘的時間而已。
在不到一秒鐘的情況下,就精準的瞄準對方的眉心處。他們可以在十槍裡面命中六七次,已經是很厲害的了。
就算是優秀的狙擊手,也是需要瞄準時間的。這並不像是電影裡面,稍微一甩槍,對手就已經被打死了。
在射擊的時候,風速,空氣溼度等諸多因素都是需要計算在其中的。
這些數據是可以提前計算出來的,但是如何的將這些數據變成對自己的射擊結果沒有太大影響的因素,就不是那麼容易的事情了。
在最開始的時候,那兩人都是瞄準人羣中喊話的,好像是帶頭模樣的人打。只是後面的時候,因爲看出來了他們的重點射擊目標是帶頭的人後,很快這些羅山盟的幫衆們就開始各自爲戰。
雖然這樣對楊小天三人搶槍很有好處,畢竟這工廠還不算小,想要分散開來,檢查這裡究竟有多少敵人,還真的不是一件容易的事情。
但是對方散開了,給楊小天他們所剩餘的隱藏的地方,也就減少了不少。
“撤!”楊小天三十槍打死六七個人,打重傷了同樣數量的,其餘的就是輕傷了。
而那兩個私兵的戰績要比楊小天好太多了——他們手中人手兩把槍,一把是自己的,而另一把是之前從看守後門的那兩個人的手上搶來的。
楊小天知道自己的槍法究竟是什麼水平,所以也沒有要和他們搶的意思。哪怕他們強烈要求楊小天拿着槍,但是楊小天卻並沒有要拿槍的意思。
畢竟現在對方人多勢衆,如果把槍留在自己這麼一個槍法只能算是可以的人手上,倒不如留在那兩位槍法很厲害的私兵的手上。
槍在他們的手上,纔可以發揮更大的作用。
而現在事實證明,楊小天的這個決定是正確的。如果不是因爲擔心自己手上沒槍的話,在碰到了遭遇戰的時候,會很被動。楊小天恐怕就連一拿槍都不想拿,畢竟真的要說的話,楊小天用金針的威力,絕對要比用槍的威力大。
但是金針終究是冷兵器,在偷襲中絕對不比槍差,但是終究,單輪殺傷力的話,還是槍的威力比較大。
現在衝進來的五十個人,已經被解決了將近一半的人了。因爲被偷襲的多了,所以剩餘的人就開始三三一組的集合在一起,開始搜查。而不是像之前的時候那樣,完全散開,呈現地毯式的搜索。
這樣一來,雖然他們的搜索速度要降低不少,但是楊小天他們想要再次偷襲的話,效率就沒有那麼高了。
因爲三個人的話,他們可以基本上無死角的進行搜索,再想去偷襲的話,楊小天他們就很容易會被發現。
甚至有一個私兵,身上已經掛彩了,而且還傷的不輕——好在傷到的是左臂,雖然對射擊有影響,想要再次精準的擊中對方眉心處,沒有那麼容易了。但是至少,還是可以保證射中的。
而正是因爲看到了偷襲的難度迅速提升了,加上這人已經受傷了,現在只有兩個人,而且他的槍法只是個半吊子水平。
所以無奈之下,本來還想着再打一會兒的楊小天,最終還是選擇撤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