載靜說,學會畫畫的最大好處就是,你可以隨心所欲把自己的記憶畫下來。
所以在同他相遇的第二個聖誕夜,我送了一幅畫給他。
畫着的是他的肖像,暗藏着的是我的記憶。那段對他來說早已忘卻的記憶,在他看着那幅畫的時候,我並沒有試圖提醒他,因爲記憶很短,所以除了我以外,它對其他任何人實在沒有任何意義。
它記錄着我徘徊在巴黎街頭第四十四年零三十二天,看到他出現在那條被我走過無數遍的小路上,逆着人流迎面朝我走來。
那真是段很突然的遭遇,好像做似的,讓我思維爲之停頓。
以至在他經過我身邊時,我幾乎眼睜睜看着他就此離去,幸而及時醒轉,然後用盡當時所能凝聚的最大力量,招呼了他一聲:“午安。”
“午安。”他笑了笑,帶着一身夕陽的餘暉從我身旁走了過去。
不緊不慢,心無旁騖,彷彿我是他一生所遭遇的無數個無關緊要的路人中的一個。
那一瞬,我突然明白過來,明白冥在我離開時所說的那番話話,究竟對我來說意味着什麼。
他說,你確實可以再次見到怡親王,朱珠。但你必然會爲之痛苦。
怎樣痛苦?我問他。
他答,如同在刀尖上跳舞。
那時我不信。
能夠相遇便是幸福,能夠再見上他一面便已足夠,怎可能因此而痛苦?
直至終於不得不信了的時候,我才明白,原來痛苦這個詞完全不足以形容那天我所承受的絕望。
載靜根本沒認出我。
呵,他也根本不可能認得出我。
因爲重生後我的這張臉,它根本就不是我。
瞧,冥的話一點沒錯。
相遇卻不能相認的痛苦,的確如在刀尖上跳舞。
“玉血沁心是塊神玉,因爲它擁有精魄。”
“當你用它刺穿了你的喉嚨時,它的精魄便隨着血液進入你體內,進入你梢,同你的魂魄糾纏在了一起,因爲血乃之根本。”
“現今我借你三寸絲,將它重新鑄回原形,以此,可封存你滲透在它精魄中的記憶,將那些記憶作爲一道獨立的個體從你魂魄中脫離出來。”
將手中那根簪子綰入我髻的時候,冥這樣對我說道。
然後,在見我聽得一片茫然時,他突兀問了句:“知道我爲什麼要這麼做麼,朱珠?”
我下意識搖頭。
他笑笑:“因爲這樣一來,我可令你在它的伴隨下,即便不入輪迴,也能重返人世,以此脫離命線的羈絆,打破命定的歸宿。”
“是麼……”
原來這就是他所指的‘未必’。聽起來似乎極其有效,但是……
“知道我爲什麼要這麼做麼,朱珠?”看出我眼裡的困惑,他便又問。
我再次搖了搖頭。
“因爲我想同你一塊兒玩個遊戲。”
“什麼樣的遊戲?”
“你贏你便擁有一切,我勝我便帶走一切的遊戲。”
“那一切指的是什麼?”
“載靜,以及你完整的人生。”
離開載靜的第七天,我喝着可樂,翻着箱子,想找一件適合出門所穿的衣裳。
但沒找到。
嘴裡的苦澀讓我得了選擇性障礙,令我對衣服的識別變得像可樂罐裡的氣泡一樣混亂,因此正打算就此放棄的時候,有一件忽然從箱底裡露了出來,周身被蟲蛀得傷痕累累,但一霎那間讓我感到有那麼一點特別。
於是小心翼翼將它捧了出來,抖開它時完全不敢用力,因爲它來自一百三十多年前的巴黎。
巴黎定製的旗服,時價一百二十法郎,輕薄貼身,全然沒有正統旗服那樣的硬挺和規矩。因此壓在箱底直至我離開人世,我從沒敢在人前正式穿過它,以至現在終於敢穿的時候,纔剛套上,袖子就掉了一雙。
只能脫下將它重新仔細疊好,再要放回箱子的時候,一低頭,看到箱底壓着一張泛黃脆的當票。
我望着它怔了怔。
記憶被撩撥得輕輕一顫的感覺,隨着它紙張沙沙的脆響撲面而至,只是票上章印已幾乎完全看不清楚。依稀只能辨認四個字:民國三年。
呵,1914年。
令人難以忘記的一年,因爲那天我終於被允許重新回到人世。冥說,遊戲規則之一,便是不能讓參與者對周遭的環境太過熟悉。
其實熟悉也沒有用處,因爲帶着記憶回來的我,並沒有帶着自己原來的長相。
冥說遊戲規則之二,參與者必須由零開始,沒有人知道你是誰,你也不能跟過去所認識的人提起你是誰,重生即是轉生,你對於你的未來而言,就是個新生的嬰兒。
所幸,記憶在,有些東西對我來說便還是存在的,比如我的家。
但當我尋回那裡時方纔知道,它在我離世後不到十年已經更換了主人。
所謂物是人非。
一切熟悉的人都早已不在了,一切熟悉的東西也已被全部更替,只留下那些房子的輪廓還留存着我記憶中的樣子,我倚仗對它們的熟悉悄悄進了宅子,悄悄找到了當年我的住屋,然後現,它已被新的主人改成了一間置物室。
當年屬於我的物件一樣都沒了,只剩角落中那口樟木箱,像個年逾古稀的老人,睜着雙模糊的眼睛靜靜看着我,靜靜守着箱底那件載靜送我的衣服。
於是我帶着它們離開了那片不再是我家的宅子。
去當鋪當了那件衣裳,換得租下臨時住屋的錢,又在那間臨時住屋裡替人做了一個月的女紅後,重新回到當鋪,贖回了我的那件衣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