灰色的煙霧嫋嫋升起,將於曼蘿的面容暈染得有些模糊。
“其實,那一家子,也沒什麼好說的。”她嗤笑了一聲。
“我從小就不知道什麼是親情。”於曼蘿說道。
她是父母的第一個孩子。
按理來說,她應該是要受盡寵愛的。
可當時她生出來,全家都在失望。
因爲她不是個兒子。
而她爸媽,因爲工作關係,不允許生二胎。
她小時候印象最深的一句話就是:“怎麼不是個兒子。”
說來也是諷刺,一個從窮山溝溝裡出去的男人,身體上接受了高端新潮的教育,根子裡卻還保留着上個世紀的殘餘。
兒子纔是他們老於家的根,他要是沒有兒子,往後就是死了,也沒人替他養老送終,沒人給他上墳掃墓,他要成爲孤魂野鬼的。
因爲這一點,於曼蘿剛生下來,就被送到了大伯家,對外宣稱的,她就是大伯的女兒。
大伯有兩個女兒一個兒子,爲了生兒子家裡被罰得一貧如洗,也就算這樣,他們也堅持要生個三胎。
於曼蘿懷疑,要是第三胎還是個女兒,大伯家裡會毫不猶豫的生第四胎。
錦梨和蘇合香面面相覷。
她們是沒見過這種情況的,如果不是聽於曼蘿說起,甚至根本想都想不到還會有這種事情。
就算是白袁軍那對夫妻,人是極品了點,對兒子女兒倒是沒有什麼執念。
見她倆這表情,於曼蘿笑了笑:“覺得很不可思議?”
兩人點頭。
於曼蘿吐了一個菸圈:“這才哪兒到哪兒呢,你們既然要聽,就繼續聽我說。”
她大伯家那個樣子,怎麼可能是對女兒好的人家。
自家的親生女兒都是當第二等人使喚的,何況是別人家的女兒?
她爸媽扔下她到大伯家以後就沒管她了,每年打點錢給她大伯,算是盡了一點養育之恩。
這些於曼蘿都不知道,在她十四歲以前,她真的以爲自己是大伯的女兒。
她也在家裡過了十四年小可憐的日子。
她眼見着大姐嫁給了鄰村一個腿有殘疾的男人,因爲他們家彩禮出得高。
大伯母滿臉喜色的數着彩禮錢,嘴裡振振有詞:“往後這些錢,都是要留給俊哥討媳婦兒的!”
俊哥,就是大伯母家的獨苗苗,她堂哥於俊。
她就只記得自己的俊哥,根本想不到女兒被賣到那種人家,能不能過得好。
於曼蘿沒上初中,唸完小學就在家裡幹活兒,原因是大伯母說的:“女孩子家家的,反正要嫁人的,花那麼多錢讀書有什麼用?最後還不是便宜了別人?”
這些她都忍了。
直到十四歲,她被大伯母唸叨着,要給她找個人家嫁了。
十四歲的於曼蘿第一次離家出走——當然沒成功。
被抓住了。
被繩子捆着,用竹條狠狠抽了一頓。
大伯母給誰打了電話,電話裡罵罵咧咧。
第三天,她見到了一對光鮮亮麗的男女。
那是她的親生父母。
她被她的父母帶回了城裡。
那個時候她才知道,原來媽媽是大伯母,這個從未見過面的叔叔和嬸嬸,纔是爸爸媽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