冉冬夜的聲音清脆而嬌憨,那自然流露出來的小女兒家神態很是誘人。
雖然她現在是國內最當紅的新人明星,在盜版行爲猖獗,碟片行業銷售陷入困境的時候狂賣百萬張,贏得業界的一致驚歎和稱讚,被稱爲‘娛樂圈的救世主’。可是這樣一個發展勢頭迅猛很有可能成爲天后巨星在音樂世界留下濃重一筆的漂亮女孩子在和葉秋相處時,除了等待便只有付出。
沒有怨言,甚至連一丁點兒委屈都沒有在葉秋面前訴說過。
可她越是這樣,葉秋越發地覺得愧疚不安。
拿什麼來愛你,我的女孩兒?
葉秋在外面忙碌的時候,很少會接到冉冬夜的電話。或許她擔心葉秋在忙碌的時候自己會打擾到他。
可是,今天晚上在葉秋剛剛洗過澡後,手機便響了,是冉冬夜打來的。
“新專輯的十二首歌曲都確定了下來,先在燕京這邊將前期工作都準備好,然後要飛到香港那邊去錄製。雖然公司也有錄音棚,可是很多配套設施還是不夠完善。而且工作人員的專業素質也沒那邊優秀-----畢竟,他們那邊的娛樂事業發展了幾十年,不是我們這邊可以媲美的。”
“不過我要告訴你一個好消息,林夕老師說要給我們寫一首歌。我問他是什麼內容的,他說提前保密。”冉冬夜在那邊咯咯地笑着,大概是想到葉秋第一次和林夕見面一臉熱情的和人寒暄卻說不出別人代表作品的窘態吧。
“給我們寫首歌?”葉秋奇怪的問道。
“是啊。他說突然間就有了這種強烈的感覺。這首歌是送給我們的。”冉冬夜肯定的說道。
“代我謝謝林老師。回到燕京我請他吃飯。”葉秋說道。
“哈哈,好了,不說啦。明天還有很多事要做呢,還要去給雙懷的小寶寶買東西。唉,我和雙懷一樣大,她很快就要做媽媽了。真幸福。”冉冬夜感嘆地說道。
葉秋心思一動,卻沒有開口再詢問什麼,和冉冬夜道了晚安後,抓着手機在窗前沉思。
在吃午餐的時候,葉秋把老頭子要走的消息說了出來,衆人都是滿臉驚訝。
其中最捨不得他走的人就是唐果了,因爲老頭子是爲了治療她的父親纔出山的。雖然真正做手術的人並不是他,可是他的到來給了葉秋信心和鼓勵。
不然,葉秋會不會和之前一樣對這個手術沒有把握?
再說,葉秋的這一身醫術不也是他教出來的嗎?
而且,葉空閒也對唐果極其的偏愛。他視若寶貝的美容用品都大方的給了唐果,一些讓唐果愛釋手的小玩意兒更是送出去不少。
“葉爺爺,你爲什麼這麼快就要走啊?多在蘇杭住一段時間嘛。要不,我請你去燕京去玩?請你去爬長城,去故宮-----還請你去吃燕京烤鴨,吃滿漢全席。”唐果一臉不捨地挽留道。
“是啊。葉爺爺,難得出來一趟,就多和葉秋在這邊住幾天吧。蘇杭的美景還很多呢,家父還準備邀請葉爺爺去平湖秋月喝茶。”沈墨濃也出聲說道。
沈墨濃每天都要忙着沈氏集團的工作,雖然也在盡力的爭取時間趕過來,可在關係上,還是不及唐果和葉空閒親近。
唐果是直言不諱的性格,心裡藏不住事,想到什麼便說什麼。沈墨濃卻是內斂含蓄的多,而且爲人也聰明,很多事情自己都能夠想明白。這樣的性格決定了她和葉空閒交流的機會反而很少。
因爲他們都是聰明人。
“是啊是啊。葉老,無論如何也得再住上一個星期。我們還沒來得及好好招待呢,怎麼也不能這麼快就走了。”沈而賢出聲勸道。
因爲葉空閒決定要走,所以葉秋今天打電話把沈而賢夫婦和沈墨濃都叫到西山遼養院來吃午餐。西山療養院有家地道的農家菜館,就在這邊要了個包廂,幾個人圍桌而坐。
除了還無法下牀的唐布衣之外,其它人都到齊了。
葉空閒笑着搖了搖頭,說道:“燕京我是不會去的,至少,暫時是不會回去的。我在這邊住着,反而會拖葉秋的後腿。去意已決,大家就不要爲難我這個老頭子了。大家都是一家人,我也就不說什麼客氣話了。借花獻佛,薄酒一杯,代表我對大家盛情招待的謝意。”
老頭子說完,就將杯子中的白酒一飲而盡。其它人見到這老頭如此執拗,也不再勉強,紛紛端起杯中的酒喝了。
拒絕了沈而賢夫婦以及唐果沈墨濃的送別要求,老頭子只讓鐵牛和葉秋跟着去火車站。
吃過飯後,沈墨濃要去公司處理業務,沈而賢大醉,被沈母給送回家休息了。唐果也去照顧父親,並把葉空閒要走的消息說給父親聽,將時間都留給了葉空閒和葉秋鐵牛三人。
“票定好了吧?”葉空閒問道。
“定好了。晚上十一點三十分的。這個時候是不是太容易讓人看出破綻了?”
“不過還好的是,蘇杭到達嶺東的車子除了下午一點多鐘有一趟,凌晨四點多鐘有一趟之外,就剩晚上十一點半的這一趟。即便他們懷疑,也是一樣會跳出來的。”
老頭子無所謂地說道:“殺人而已,並不需要刻意的挑時間。”
“你自然不用顧忌,殺了人之後拍拍屁股就走人了。後面的工作不還是需要我來處理?雖然西山前往火車站的路上平時車輛很少,但是晚上出發還是會保險一些。如果我沒有猜錯的話,他們會在路上攔截。”葉秋聳聳肩膀說道,這老頭子總是會幹些讓人難以收尾的事。
老頭子冷笑道:“他們願意送死,那也怪不得我了。那麼多年沒和晏家的人打交道,我倒是害怕把他們給忘記了,殺些人來加深些仇恨也是件善事。”
鐵牛這次將會留在葉秋身邊磨練,所以這次就不會陪老頭子回去。葉秋和老頭子說話的時候,他大多都是插不上話的。只是默默地幫忙老頭子收拾着行李。
老頭子掃了他一眼,說道:“你在做什麼?”
“收拾行李。要不我也和你一起回去吧?不然這兩個大包誰來扛?”鐵牛雖然想留在葉秋身邊,不願意回去。可是想到老頭子一個人揹着兩個大包的情景,還是有些與心不忍。
“丟了。”葉空閒擺擺手說道。“我沒有帶包袱的習慣。”
葉秋就是一陣肉痛,這兩個包袱裡面的物品加起來至少價值數百萬。先不說他親手調製的美容藥品和從山裡帶出來的茶葉茶具。單是十景緞的衣服就多達十幾套,其中有好幾套還是唐果剛剛幫他訂做的。
這個敗家的老頭子,說不要就不要了。
這老傢伙,還真是一個能夠捨棄的人啊。
鐵牛愣了愣,咧開嘴巴笑着說道:“捨不得丟。等我回去的時候,再給你揹回去。”
葉秋就笑,還是鐵牛繼承了自己節儉樸素的良好習慣。
在特種部隊,狙擊手的代號,一般用“鷹”,擅長叢林狙擊的狙擊手,叫“綠鷹”,精通山地作戰的,叫“山鷹”。
而他的代號卻叫做‘飛鷹’,像飛翔在空中的鷹一般,俯窺着地上的獵物,等待最待時機,一個衝鋒,便將獵物釣在了嘴裡。
飛鷹是個狙擊手,而且是個全能的狙擊手。他不僅僅擅長叢林狙擊戰,山地狙擊戰,而且還擅長活狙。就是在跑動的時候,能夠隨時的瞄準目標,並且開槍。
說實話,以一個專業狙擊手的眼光來看,他現在潛伏的位置很不好,是路邊一個小土坡的至高點。而且山坡的角度也實在太低,三十五度左右,趴上去就跟趴在平地上沒有什麼區別,只是比公路高出那麼一截。
他的身後是一片樹林,這是道路兩邊最常見的樹種。而正對面的卻是那條有些坎坷不平的石子路。西山本就屬於郊區地帶,離市中心太過於遙遠。即便是一些投機的地產商人也沒有來得及在這兒拿地,所以這邊也幸運的保持了自然的原汁原貌。
飛鷹已經潛伏在這兒兩個小時了,身體和旁邊的幾株低矮的植物融爲一體。
他在等待,等待目標車輛過來時,給予雷霆一擊。
對於一個天才的狙擊手而言,只有那觸之便讓人靈魂跟着顫抖的狙擊槍才最能體現他的水平。可是讓他遺憾的是,他今天用的武器不是狙擊槍,而是火箭筒。
火箭筒。這玩意兒在越南或者金三角司空見慣,幾歲的孩子都能捧出這傢伙耀武揚威一番。可是在華夏國內,卻是難得一見的寶貝。
飛膺嘖了嘖嘴,輕輕地撫摸着擺在他面前的大傢伙,心裡由衷地讚歎着。
證明僱主的來頭很大啊,竟然能把這種禁止武器給搞了過來。
僱主的來頭大,那麼證明自己所要狙擊的目標來頭也大。
可惜,他終究是要死在自己的炮轟下。
現在已經是十點二十分了,這條道上幾乎人煙罕至。在飛鷹潛伏的這兩個小時內,只有一輛車經過。
難道得到的情報是假的?他們今天不會出來?
他不急。狙擊手最不缺少的就是耐心。
突然,一道強光探了過來。
是汽車的車前燈,有車子來了。
飛鷹通過火箭炮前特別安裝的狙擊鏡看過去,一輛白色的東風汽車駛了過來。
車主是個年輕俊俏的小夥子,好像一點兒也沒有覺察到現在的危險,正一臉專注的轉動着方向盤。
他是誰?怎麼會這個時候出現在西山?
他的目標人物是個俊郎的中年人和一個同樣年輕的小夥子,他看過照片,並且將他們的相貌牢牢的記在了腦海裡。所以,他不會搞錯對象。
既然不是目標,飛鷹自然不會打草驚蛇。
白色汽車在他面前拐了個彎,然後向前駛了過去。
飛鷹警惕地監督着那白色汽車遠去後,這才收回了視線,又繼續盯着西山那邊的方向。
你們,快些來吧。
小白的心理素質是極佳的,即便他敏銳的感覺到那一縷危險的氣息,以及那猶如實質的殺氣牢牢的盯在自己的臉上,他仍然一點兒都不覺得驚慌和擔心。
將車子丟在路邊,從副駕駛室的位置上取出一個精鋼製的密碼箱子。小白戴着手套的手指伸出去按了五個數字後,就聽到咔啪一聲地脆響。拉開鎖鏈,就將箱子打開了。
裡面是幾個長短管形的漂亮零件,那雙戴着白手套的手異常靈敏地將箱子裡的幾個零件給組裝好。然後便成了一把華麗森冷的來福槍。
耀揚711來福槍,專業人士對它的評價是四顆半星,威力大,火力猛,後座力也超強。
當然,對於槍枝來說,後座力越弱的槍越方便使用者的操控。可是小白的想法卻異於常人。他喜歡那種將子彈發射出去時那強大的後座力帶來的震撼衝擊力。
看到子彈將人體打碎或者整個身體打飛出去的時候,他有一種拿着親手提着刀子把人給捅死的暢快淋漓感覺。
取出箱底的子彈,將密碼箱再次鎖好。小白便提着那杆長槍竄起了路邊的樹林裡,身形如鬼魅一般的閃開。起起伏伏間,便跑出去好遠。
他是被葉秋派出來打前站的,就要把這條路的一些不安定因素給清掃掉。
沿着來時的路,小白一路狂奔。等到離自己剛纔經過的那個s型拐角還有一段距離時,他便放緩了腳步。呼吸的節奏也慢了下來,每一步都走的小心翼翼。
狙擊手不僅僅有一雙毒辣的眼睛,他們的敏銳性的聽力也是異於常人的。
終於靠近了那塊山坡,小白甚至能看到那個身穿一身迷彩裝的男人雄厚的背影。
他大概還不知道有人會竄到他的身後來偷襲他吧?
去死吧。
小白舉起了來福槍,快速的瞄準了那道黑影。
啪啦!
轟!
沒有任何猶豫,小白扣動了扳機。
砰!
飛膺剛纔趴的位置被打的塵土飛揚,可是他的身影卻快速的向山坡下滾了下來。
“該死。”小白在心裡暗罵道,他竟然躲開了這一槍。
是的,飛鷹在小白扣動扳機前就感覺到了危險的氣息。
他是個狙擊高手,是從死人堆裡爬出來的。無數的大戰小戰磨礪出他今天的赫赫威名和高強身強,也讓他對危險的感知性異常的敏銳。
在小白舉起槍的那一瞬間,他的心就一便冰冷。後背有種被人抵上了刀子般的寒意。
來的是個高手啊,竟然能偷偷摸摸的靠近自己。
如果不是這最後一刻的舉槍,以及槍支這種熱兵器所散發出來的殺機的示警,怕是自己會死的不明不白吧。
他不敢動。一動都不敢動。
如果他這個時候動了的話,只會加速自己的死亡。
他沒和對手交過手,不知道他的射擊精準度。但是憑藉他能在自己不知不覺的情況下靠近,想必也差不到哪兒去。
神經緊崩,身體也緊緊的崩着,一邊偷偷地打量着周圍的地形,一邊在心裡磨念着。
一、二----閃。
飛鷹僅僅數了兩個數,便跟個陀螺似的,身體猛地向後一栽,然後快速的向山坡下滾過去。
而他剛剛趴着的地方,被子彈打的火花四濺。
來福槍,又一件兇猛的熱武器。飛鷹心裡瞬間就辨別出了對手使用的武器情況。
對他們這些專業人士來說,對槍支的瞭解實在是再熟悉不過了。僅僅憑藉上膛的聲音,便知道它的產地和型號了。
火箭筒是沒機會帶走的,那種武器太大,不僅不能在這個時刻保命,反而會是個累贅。
飛鷹的身體還沒有滾地坡底,就已經從懷裡摸出一把改裝過的沙漠之鷹手槍。
翻滾的過程中沒辦法瞄準,根據剛纔子彈飛行的軌跡,對着身後連續打出兩發子彈。
小白以一個極其詭異的姿勢閃開,然後單手持槍再次對着飛鷹下一步的落點轟了過去。
一棵手臂粗的小樹被子彈給打斷,飛鷹卻依靠雙手的力量,一個高難度的騰空飛躍躲過這一槍的射擊。在地上又連續滾了好幾圈後,才一個跪膝的姿勢舉槍向目標射擊。
而這個時候,那還有小白的身影?
高手。
飛鷹的眼神一凜,再次在心裡讚歎道。
擅長叢林戰的頂尖高手都有一種絕學,叫做瞬間潛行。就是以最快的速度潛伏起來,然後在最合適的時機向對手發動攻擊。
自己從開始翻滾到爬起來總共不到三秒的時間,可是這短短的時間內他竟然就消失的無影無蹤了。
這樣的本事,比那些特種部隊培訓出來的精英還要強悍數十倍啊。
飛鷹只覺得身體血液翻滾沸騰,彷彿快要燃燒起來。心臟砰砰地跳躍着,深邃的眼神裡燃燒着戰鬥的火焰。可是他用來握槍的手卻很穩很穩,沒有任何的波動。
快速的掃了一眼四周的環境,然後立即選擇向東北角跑過去。
根據他的經驗,對手一定會向那邊奔跑。
爲什麼?
飛鷹說不出爲什麼。只是一種感覺。
因爲他知道,如果自己是那個人的話,自己也會這麼做。
奔跑。
更快速的奔跑。
當他從一棵樹的空隙間穿過時,突然間側面多了一支槍管。
砰!
飛鷹沒有任何猶豫的對着那邊開了一槍,對方的子彈也打了過來。兩人都紛紛以自己的方式躲開。
這一次,兩個槍手終於面對面的站到了一起。
中間隔着一棵大樹的距離,兩人的槍口互相指着對方。
“你的名字。”飛鷹沉聲問道。
孤獨求敗,高手難尋。
無論是自己要死在這個男人的槍口下,還是那個男人死在自己的槍下,他都想知道對方的名字。
這是狙擊手的榮譽。是屬於他自己的榮譽。
飛鷹沒想到自己的對手竟然是他。那個大搖大擺開車從自己的火箭炮下闖過去的英俊男人。
真是年輕啊,看起來只有二十多歲的模樣。
可是眼神爲何會這麼冷洌?像是死去了很多年的幽靈般,從中看不出一絲感情的存在。
沒有喜悅,沒有哀傷,沒有恐懼,沒有激動,什麼都沒有,只有無窮無盡的寒冷。
小白沒有回答,只是再次扣動了扳機。
他甚至無視了那支同樣指着自己腦袋的沙漠之鷹的威脅,他要做的事情只有一件:殺死對方。
這一次,飛鷹明顯的驚出了一身冷汗。
這是個瘋子。一定是個瘋子。
不然,他怎麼會這麼瘋狂?
明明雙方的槍口都對着對方的腦袋,這應該是一個僵持不下的局面,他爲什麼就能這樣決絕的扣動了扳機?
飛鷹再次發揮出他擅長叢林戰的優勢,像只敏捷的兔子般的向前狂奔。在他左右滕挪閃躲的過程中,前面的障礙物被他敏捷的閃過,甚至都很少會帶動腳邊低矮樹枝的響聲。
小白也在狂奔,而且和飛鷹奔跑的是同一個方向。
兩人像是兩條快速推進的線條一般,隔着一排大樹,齊頭並進的向前跑着。在奔跑的過程中,兩人還在不斷的射擊着。
沒有猶豫,沒有停歇,這將是一場不死不休的戰鬥。
等待他們的只有兩種情況:一是誰的子彈率先打完,誰死。二是誰的腳步跟不上,誰死。
這是兩個亡命之徒的奪命狂奔,這也是兩個頂級槍手的巔鋒對決。
沒有觀衆,但這場槍戰無疑有資格栽入叢林戰教科書的經典戰例中去。
飛鷹一邊射擊,一邊心裡暗數着。
沙漠之鷹的容彈量是七發,他已經打出去五發。而對手的來福槍卻是每打一槍都要重新裝彈一次,原本是一件極不順手的武器,在他手裡卻如此的快速靈活。那裝彈的速度即便是飛鷹自己也是遠遠不如。
砰!
兩人又是一個s型的急停,然後對射一槍,誰也不會去確定有沒有打中對手,槍聲響過之後,又一次向前急衝。
誰落後,誰就落入下風。
只有一發子彈了,飛鷹的心裡猛地一緊。
最後一發子彈了,這是他的全部家當。如果這最後一發子彈還打不死他,自己就得硬着頭髮和對手拼匕首了。
一直在特定軌道跑s弧線的飛鷹突然間腳步一停,然後身形一轉,竟然直直的衝進了小白奔跑的那條軌道。
現在,小白正在他的正前方,而他跑到了小白的背後。
舉槍,射擊。這一瞬間的動作快的驚人。甚至總共只用到零點幾秒的時間。
成敗在此一舉,希望這一次偷襲成功。
砰!
子彈終於射了出去,呼嘯着朝小白還在向前奔跑的身體射過去。
因爲慣性的原因,小白已來不及轉身。感覺到背後的動靜,沒有任何猶豫的向地上趴了過去。
落地後,害怕對手第二輪的攻擊,連續的向右側滾過去。然後將自己還沒來得及裝子彈的來福槍向飛鷹砸了過去。
他不知道飛鷹只有一發子彈了,一個槍手怎麼會沒有備用彈匣呢?
他丟槍的目地只是爲了阻撓飛鷹一丁點兒時間,然後自己能夠快速的靠近和他近身博擊。
飛鷹的子彈打光了,沒想到小白也把槍給丟了過來。
心裡一喜,身體一蹲,避開來福槍的砸擊。然後快速的抽出靴子裡的兩拔匕首,向小白衝了過去。
而小白的手裡也早就多了兩把金黃色的三角鋼叉,殺氣騰騰的向飛鷹撲過來。
當!
兩人的兵器雙雙撞擊在一起,飛鷹連續後退幾步。
臉色大驚,飛鷹有拔腿就逃的衝動。
按道理講,一般擅長遠距離攻擊的人,近身博鬥功夫就不會太好。
而近身博鬥厲害的人,他的遠程射擊能力就不會太好。這是偏好問題,也是時間問題。喜歡遠攻的,一般都排斥近身戰鬥,喜歡近身戰鬥的,一般都排斥遠程攻擊。而且兩方面都想練好的話,時間也是遠遠不夠的。
專一而精,即擅長遠攻,又擅長近博的人實在是鳳毛麟角。
可惜,飛鷹今天還真是運氣太差,不小心就碰到了這麼一位。
一次簡單的試探,飛鷹就知道自己近身博鬥遠遠不是面前這個長得跟個女人似地傢伙的對手。可是子彈打光了,現在如何逃跑就是個難事。
小白卻沒有對方想的那麼多,他只想快些解決掉這個有些難纏的對手。
除掉上次葉秋遇到的槍神,面前的這個男人是他見過最有天賦的槍手。而且他叢林狙擊的能力實在是強大,自己都有好幾次差點吃虧。
可惜,他的近身博擊好像有些弱。
左手用三角黃金鋼叉撥開對手的防守,右手的鋼叉直直地叉向飛鷹的心口。
飛鷹連連後退,再次舉刀護在胸前時,卻覺得喉嚨一涼,有空氣在向肚子裡竄去。
身體的力氣快速的抽離,然後意識便開始模糊。
飛膺脖子的喉結上,插着一把明晃晃的鋼叉。叉尖穿透而過,從他的後脖頸露了出來,沒至叉柄。
敗了。付出的代價便是死亡。
飛鷹不甘的看了小白一眼,身體緩緩的倒了下去。
小白將自己的鋼叉從飛鷹的喉嚨裡拔了出來,在他的衣服上將上面的血漬擦拭乾淨。然後從口袋裡掏出手機,接通了葉秋的手機號碼。
葉秋看着手機上的電話騷擾,笑着說道:“小白演好了第一場戲。現在,輪到主角出場了。”
說着,葉秋將車子發動起來。後面坐的正是飛鷹要狙擊的目標人物葉空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