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七四十九天,方帥、九叔、四目以及任家族人全都過來了,緊緊盯着鎮屍棺。
按照祭煉方法,現在應該已經功成,到了任老太爺被祭煉成護法神將的時候。
然而,一等不行,二等不行,眼看到了下午,任老太爺還沒有破棺而出,一羣人不禁面面相覷,任發問道“這方法到底行不行?”
“沒問題。”方帥也有些奇怪,這麼長時間,按理說早就醒來,怎麼到現在還沒出現,難道其中出了問題?
“轟”的一聲,棺材板壓不住了,一下子飛了起來,遠遠落到地上,氣勢十足,衆人震驚不已,緊緊盯着棺材,生怕其中出現什麼怪獸。
一雙破舊的官靴緩緩出現,搭在棺沿上,衆人心中更緊張了,這可是殭屍,萬一沒祭煉成護法神將,反而吸收了其中血液實力暴增,他們都得被任老太爺抱着狂啃,然後學殭屍走路。
忽然一道身影出現在棺材上,站在棺沿上面。
然而看到他,頓時喧譁成一片,有些人更是跪倒在地,連連磕頭。
這到不是說重新出現的任老太爺有多麼恐怖,而是難以接受。
任老太爺變成殭屍什麼樣?渾身腐肉,臉上如同剝了皮以後,又放在太陽下曬了十幾天,長滿蛆蟲,有着一股難言的味道,靠近了那股屍臭味能將人薰暈過去。
然而現在出現在他們面前的是一個帥大叔,肌膚是健康的小麥色,留着兩撇八字鬍,看起來很是帥氣。
這這這,這哪裡是那個醜陋的殭屍,如果換身乾淨的衣服,跟常人沒有區別,而且還是很帥氣很招人喜愛的那種帥大叔。
若非他們早就知道棺材裡面的是任老太爺,親眼見過他猙獰恐怖的面貌,誰也不會相信他就是任老太爺。
其中又以任發最爲震驚,這副樣子分明是他爹中年時候的樣子,這怎麼可能,他死了二十年,又變成殭屍,醜陋不堪,怎麼會成爲這個樣子。
“這是道門護法神將,又不是什麼歪門邪道,這樣不是很正常。”面對衆人疑惑,方帥語氣輕鬆的說道,道門也是要臉面的,如果護法神將都是那種殭屍臉,噁心嚇人猙獰恐怖,誰還會去煉製護法神將。
想想看,在萬衆矚目當中兩名道門弟子鬥法,一方眼看要戰敗,沒辦法只能請護法神將,一通操作,請出來個猙獰恐怖,渾身屍臭的傢伙,先不管最後結果如何,至少他是沒法在當地立足,古代講究死者爲大,你這樣控制死人,誰也受不了。
也沒那個道門中人敢幹這種事,那跟歪門邪道有什麼區別。
所以護法神將至少也是中人之姿,不能顯得太可怕,最好還是任老太爺這樣的帥哥,然後打扮一下,扮作護法神將才不會讓人害怕,反而能冒充天兵天將之類的。
方帥手掐法決,喊道“任護法下來。”任老太爺沒有絲毫動靜。
“任護法下來。”
“任護法聽令。”
兩次三番任老太爺沒有動靜,方帥冷汗都下來了,付出這麼大代價好不容易煉成護法神將,結果不受控制這算怎麼回事。
萬一引起反噬,這可比最初的殭屍要可怕的多,至少殭屍有懼怕陽光這個弱點,還害怕糯米黃符之類的法器,護法神將對這些可沒感覺,還不懼陽光,能如同常人一般在陽光下行走,兼且擁有殭屍的強項,一身銅皮鐵骨刀槍不入,力大無窮,想要對付他,九叔四目合力也沒那個本事。
好在雖然任老太爺不聽命令,也沒有做出什麼特殊的舉動,方帥心下稍安。
九叔過來悄悄詢問“怎麼了出了什麼問題?”
方帥露出比哭還難看的笑容。“我也不知道啊,誰知道哪裡出了問題。”
“會不會是你法力不夠。”
“不是,要是法力不夠最多難以催動,哪會像現在這樣連動都不動。”
最終方帥發現了問題所在,還是他祭煉方法的問題,正宗的護法神將至少需要陰魂高人出手,借陰魂之力祭煉,而他不過是個二流術士,差距不是一般的大,只能藉助任家族運祭煉。
本來這也沒什麼,還是能祭煉成功,最多實力差點罷了,日後還可以祭煉上去,壞就壞在身份上。
按照輩分算,任老太爺是他爺爺,所以祭煉的時候,方帥是喊的爺爺,祭煉完的任老太爺智慧不高,竟然以爲爺爺是他的名字。
這很正常,就像小貓小狗,智慧不高,但也能聽懂人言,爲了稱呼方便都會有一個名字,例如旺財、招財、可可,這不過是個稱呼,它們也不知道是什麼意思,哪怕死狗、死貓、狗屎只要叫慣了,都能被寵物認同。
任老太爺也將爺爺當成了他的名字,可這讓他怎麼叫的出口。
天可憐見,爺爺啊,雖然按任婷婷這邊論,任老太爺的確是他爺爺,死了之後他還得披麻戴孝,爲他送終。
叫聲爺爺沒什麼。
可面對護法神將不能這麼叫啊,驅使起護法神將,別人都是有請某某某護法或者某某某神將,就他請爺爺出手,還不得被人笑死。
方帥試圖讓任老太爺知道爺爺不是他的名字,可惜作爲殘缺版的護法神將,任老太爺智慧太低,方帥不論用何種辦法,任老太爺只認爺爺兩個字。
沒辦法,方帥只能認命,好在這只是暫時的,日後隨着他道法日深,將任老太爺進一步祭煉,就能修改過來,至於現在方帥手掐法決,說道“請爺爺下來。”
任老太爺很聽話的從上面下來,方帥早有準備,他拿出一套中山裝遞過去。“爺爺,請換衣服。”
不管怎麼說,任老太爺已經成爲護法神將,不是那個毫無人性的殭屍,還穿着那身破舊的清朝官服算什麼事,自然要換一身乾淨整潔的衣服。
“刺啦。”任老太爺一把拽掉身上破爛不堪的官服,露出那精壯的全身,連不該看的東西都露了出來,幸好在場的都是男人,最多難堪一點,不至於臊的受不了。
很快一個身穿中山裝,站的筆挺的帥大叔出現在衆人面前,這筆挺的中山裝不僅無損他書生氣質,更增添了幾分武者氣息。
看到他,方帥彷彿看到了李版陳真,這也是他之所以選擇中山裝的原因,帥氣也符合現在的情況,你要是一副天兵天將或者古代人打扮,帶出去,別人不說傻子,也差不多。
很容易引人矚目。
反倒不像中山裝,不知道的最多以爲是一箇中年帥大叔,誰又能想到他是道門護法神將。
哪怕是那些身有法力的道門中人,也會看走眼,而不會因爲不知道護法神將這種道門高大上的東西,喊打喊殺,要降妖除魔。
只是隨着這聲爺爺出口,方帥感覺有些蛋疼,人家的護法神將都是有請某某某護法或者某某某神將,就他請爺爺出手,誰受的了,他寧可以後不動用護法神將,也不接受這個稱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