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妃微笑着跟李校長點頭打招呼。
李校長和肖富年寒暄了幾句,安排陶妃坐在一個年輕女教師的身邊,笑着說:“你們都是年輕人,在一起肯定有共同語言。”
陶妃笑着謝過,看向年輕女老師,正好也看見年輕女老師不友善的目光看過來。她可以肯定這個年輕女老師真的是對她不友善。
心裡想自己在這裡又不認識誰啊,怎麼一來就招人不待見了?難道是因爲自己長的比她好看?嗯,一定是這樣的!
陶妃臭美的想完心情大好,她這個人一般情況下還是蠻善良蠻好相處的,偶爾發個脾氣出個損招她自己都害怕。
李校長送肖富年離開回來,纔給陶妃和大家做介紹。
“這是新來的陶妃陶老師,以後大家都是同事了,要相互關照學習啊。”李校長介紹完陶妃,又給陶妃介紹在座的幾位老師。
特別介紹了陶妃鄰座的孟春曉。
陶妃皮笑肉不笑的衝孟春曉笑了笑,反正人家也不喜歡她,她也沒必要笑的那麼真心。
孟春曉也只是微微勾了下脣角,低頭開始備課。她知道這個是周蒼南的妻子,她喜歡過周蒼南的事,學校幾個老師都知道。
周蒼南沒結婚前,李校長也想着給孟春曉和周蒼南牽過線,可是周蒼南不但回絕了,而且但凡有孟春曉的地方,他都會避開,半點兒都不想接觸。
鬧的孟春曉挺沒面子的,論相貌,她在這個鎮子上也是數得着的,個頭高挑,眉眼俊俏。偏偏入不了周蒼南的眼。
可是這次剛開學,就聽說周蒼南的妻子也來學校當代課老師,心裡五味雜陳。她知道和周蒼南沒戲,卻依舊好奇周蒼南的妻子長什麼樣。
見到陶妃,她心裡更難受了,周蒼南果然是個淺薄的男人,喜歡這種妖豔的女人!對陶妃自然也沒有什麼好的態度。
陶妃的適應能力很強,幾天下來就完全能適應了工作環境。
唯一讓她深感無力的是孩子們的普通話,天空讀前空,麥浪讀沒浪。任她怎麼糾正,孩子們就是改不過來,讓她哭笑不得。
還有孩子們的伙食,讓她也很心酸。
看電視上這裡雖然是九十年代中期,但是基本生活水平已經上來了。這裡的孩子們有的住在下面的村子裡,要走五六個小時的路才能來上課,所以學校提供了住宿。吃飯需要自己背面粉來,菜需要花錢買。
陶妃跟着孩子們吃了幾次午飯,基本都是黑饅頭,大白菜或者土豆條。大白菜炒的稀巴爛,菜湯裡看不見油花,土豆連皮都不削,洗洗切成手指粗的條。
除了鹹沒有任何滋味。
看着孩子們端着飯盒蹲在食堂外的牆根處,大口大口吃的很香,陶妃心裡特別的不是滋味。
默默吃了難吃的飯菜,洗了飯盒端着回辦公室。
午休時間,離家近的老師都回去休息了,住校的老師也都回宿舍休息。
陶妃不想回去是覺得在來回浪費時間,食堂的飯也很便宜,吃完還能在辦公室多看會書。
到辦公室門口,聽見屋裡有人說話,陶妃有些驚訝,平時午休辦公室就她一個人。
“小孟,你不用給那個陶妃好臉色看,她不就長的好看嘛,能有什麼啊。”
“麗麗,你別說了,讓人聽見還以爲我對周蒼南還有想法呢。”
陶妃準備推門聽見這麼兩句,扯嘴角冷笑,原來是這麼個關係啊,旋即推門進去,她可沒興趣偷聽。
屋裡正在說話的孫家麗和孟春曉一愣,她們看着陶妃去吃飯了,怎麼這麼快就回來了?
陶妃高深莫測的笑看着兩個人,然後坐下準備看書。
看來這個孟春曉喜歡周蒼南啊,就是不知道是前女友還是暗戀了,不過這些都和她沒有關係,背後議論她沒事,敢要潑髒水下陰招,也就別怪她更陰損了,想着擡頭又給了孟春曉一個意味深長的微笑。
孟春曉和孫家麗有些尷尬的回到各自的辦公桌前,打開教科書準備備課。
陶妃撐着下巴,法理書攤開在面前,眼睛卻時不時的掃着孟春曉,鵝蛋臉白皙,柳眉彎彎杏眼含情,二十出頭最好的年紀,臉蛋上也是滿滿的膠原蛋白,說起來也算個美人坯子。
心裡胡思亂想起來,眼前這位會不會是周蒼南的前女友?然後因爲家裡的逼迫,周蒼南才和眼前這位分?而娶了陶妃,因爲不喜歡陶妃,所以結婚都沒有同房就回了部隊?所以現在孟春曉對她意見很大?因爲她是第三者介入?
越腦補越可怕,陶妃明媚的大眼一彎,笑眯眯的看着孟春曉。
孟春曉被陶妃盯的心慌,趕緊收拾了下桌上的教案,抱着出去回宿舍。
陶妃見人都走了,才收回視線繼續看她的法理書。
這個世界的法理書內容和她原來世界的法理書內容差不多,只是有些時間不太一樣,所以她需要着重的看一看。
孫家麗見孟春曉走了,有些不服氣的看着陶妃:“陶老師,孟老師可是正式老師。”
“那又怎樣?”陶妃對這種沒胸還沒腦的女人真是有些惱火啊,合上書本嘴角噙笑,眼神冰冷的看着孫家麗。
“沒有怎樣,就是提醒你一下。”孫家麗不敢正視陶妃的眼睛。
陶妃盯着孫家麗淡淡開口:“她是正式的還是代課的,跟我一毛錢都沒有。倒是你……如果沒有什麼本事就不要替人出頭,免得兩下都不落好。還有,我這人心眼小愛記仇,報復人還手段下作,以後再這麼不陰不陽,別怪我今天沒提醒你啊。”
說完又低頭翻書看。
她可沒心思跟同事之間搞個什麼宮心計,她就是要讓人知道她是不好相處的,以後自然也沒人跟她來些彎彎繞繞的事,她在這裡又不會待很長時間,也不需要交朋友。
果然這天之後,陶妃清淨了很多,孫家麗雖然不理她,也不敢給她臉色。孟春曉不理她,全辦公室都知道爲什麼,因爲孟春曉喜歡過周蒼南。